【論語·微子篇第8章】孔子說『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是何意? 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隱居放言,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逸民』,指古代遺佚於世的隱士。逸,與遺佚的『佚』字同義,指散失、遺棄。上列7人都是逸民。其中,少連:【禮記·雜記】中記載爲『東夷之子』,身世不詳。虞仲、夷逸:身世和言行不詳。『放言』,指放膽直言。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遺佚於世的隱士有: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孔子說:『不減損自己志氣,不辱沒自己人格的,是伯夷、叔齊吧!』說柳下惠、少連,『減損了自己的志氣,辱沒了自己的人格,可是言語合乎倫理,行爲謹慎思慮,能如此也算吧。』說虞仲、夷逸,『隱居起來,放膽直言,其身合乎清廉,其逃避現實也合乎權衡。』『我則與他們不同,沒有一定可以這樣做,也沒有一定不可以這樣做。』 孔子對上述七位隱士的評價分爲三類:第一類是伯夷、叔齊。【論語】中三處提及,他們是孤竹君的兩個兒子,周武王滅商後,他們不合作,拒食周朝的飯,結果餓死在首陽山下。孔子認爲他們『不降其志,不辱其身』,行爲最高尚。第二類是柳下惠、少連。柳下惠在【論語】中出現過三次,他直道而事人,三次被罷官,卻不肯離開自己的祖國。少連在【禮記·雜記】中有記載,據說是『東夷之子』,孔子說他善於守孝。此二人雖然『降志辱身』,但是,言語合乎倫理,行爲謹慎思慮,也是值得肯定的。第三類是虞仲、夷逸。他們的言行已不可考。孔子的評價是,隱居起來,放膽直言,立身清廉,其逃避現實也合乎權衡。此外還有一人未提及,就是朱張。朱熹於此處作註:『朱張,不見經傳。』 總之,對於上述7人,孔子都加以肯定,而評價又有高下之分。孔子特別讚許伯夷、叔齊『不降其志,不辱其身』,反映了他對個人獨立人格的重視。 在評價了幾位隱士之後,孔子接著說,『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孔子在這裡所說的『無可無不可』,並非所謂『這樣也可以,那樣也可以』,沒有立場、沒有原則、沒有是非的圓滑世故。他是把自己和隱士們作對比,是特指人們在對待『出世』和『入世』問題上的態度,表明自己在對待『出世』和『入世』、進和退、去和留的問題上,沒有成見,應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孔子的『無可無不可』,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用之則行,舍之則藏。』(【論語·述而】)用孟子的話說,就是『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可以久則久,可以速則速,孔子也。』(【朱熹·孟子註疏】)這是真正的『聖之時者』的態度。孟子認爲,孔子是聖人中最合時宜的人,他行止因時而變,既有原則性,也有靈活性。任何情況下都要守死善道,這是原則;不同情況下可以有不同的做法,這是靈活處置。 後世有些人對『無可無不可』的運用,指對事情沒有一定的主見,這樣也可以,那樣也可以,是脫離了本章的原意。 附: 【原文】 逸民①: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齊與?』謂柳下惠、少連②,『降志辱身矣,言中倫,行中慮,其斯而已矣。』謂虞仲、夷逸③,『隱居放言④,身中清,廢中權。』『我則異於是,無可無不可。』 【注釋】 ①逸民:古代遺佚於世的隱士。逸,同『佚』,散失、遺棄。上列7人都是逸民。②少連:【禮記·雜記】中記載爲『東夷之子』,身世不詳。③虞仲、夷逸:身世和言行不詳。④放言:放膽直言。 【譯文】 遺佚於世的隱士有: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孔子說:『不減損自己志氣,不辱沒自己人格的,是伯夷、叔齊吧!』說柳下惠、少連,『減損了自己的志氣,辱沒了自己的人格,可是言語合乎倫理,行爲謹慎思慮,能如此也算吧。』說虞仲、夷逸,『隱居起來,放膽直言,其身合乎清廉,其逃避現實也合乎權衡。』『我則與他們不同,沒有一定可以這樣做,也沒有一定不可以這樣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