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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峰:【黃帝四經】所見『執道者』與『名』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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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1-2-2 11: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內容提要:名思想是解讀黃老道家政治哲學一條重要線索,【黃帝四經】爲此提供了豐富的材料。【黃帝四經】稱統治者爲『執道者』,『執道者』首要的政治任務是審名察形,確定對象究竟處於『正名』還是『倚名』。『執道者』在審察事情名形時要保持『無名』、『無形』的姿態,目的是爲了保障君主在政治上的壟斷權。
前言
  馬王堆帛書【黃帝四經】[1]中與『名』相關的論述非常豐富,如果要對這部出土文獻作出正確解讀,『名』是極其重要的一條線索,以往對【黃帝四經】思想構造的研究,只重『道法』關係二元結構,不重『道名法』關係三元結構,存在很大的缺陷。筆者在【〖黃帝四經〗所見『名』的分類】(以下簡稱【分類】)一文中,探討了【黃帝四經】所見名思想研究的必要性,分析了『道』、『名』、『法』三者間的相互關係,並將不同語境中的『名』分爲五類,認爲【黃帝四經】所見『名』的性質和『法』相近,與規範、準則相關。本文可以說是【分類】一文的續篇,主要討論【黃帝四經】中『執道者』是如何通過審『名』展開政治活動的,從而揭示『名』在黃老道家政治哲學中的特殊價值和意義。爲閱讀方便,本文在引用帛書時,對沒有爭議的假借字不再標出原文。
一、【黃帝四經】中『執道者』的審『名』活動
  在【黃帝四經】中,統治者有多種稱謂,如『執道者』、『聖人』、『聖王』、『君』、『主』、『人主』、『主上』、『王天下者』、『帝王』、『王公』、『帝者』、『王者』、『霸者』,往往根據文意有選擇地使用。在此之所以選取『執道者』作爲統治者的名稱,一是因爲這種用法頗爲常見,二是因爲『執道者』這一稱呼能有助於說明『道』、『名』、『法』三者之間的關係。對『執道者』而言,『道』有著三方面的意義,一,『道』是統治者認識和行動的總根源、總依據[2]。二,『執道者』必須採取與『道』相應的『無形』的姿態去把握『有名』、『有形』的對象,從而最終達到『無爲』的境界。三,存在於天地四時的運行法則中的『道』是『執道者』必須參照遵循的準則。本篇主要談『名』,因此,基本圍繞第二個層面展開討論。在此首先分析『執道者』是如何審查『形』、『名』的。
  【黃帝四經】中並無『形名參同』的說法,但用『形名參同』來解釋【黃帝四經】中所見名思想是一種十分通行的做法。它表現爲兩種傾向,一種是將【黃帝四經】中所見『形名』直接看作君主對臣下『循名責實』的『形名法術』[3],筆者稱其爲狹義的『形名參同』觀。另一種則是廣義的『形名參同』觀。在此先分析第一種。
  眾所周知,第一種『形名參同』觀在【韓非子】表現得最爲典型。例如【主道】篇說『道者,萬物之始,是非之紀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萬物之源,治紀以知善敗之端。故虛靜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虛則知實之情,靜則知動者正。有言者自爲名,有事者自爲形。形名參同,君乃無事焉。』顯然這裡的『名』指的是臣下的『言』,『形』指的是臣下的『事』,君主用其『言』去考驗、對照其『事』。【揚權】篇說『用一之道,以名爲首。名正物定,名倚物徙。故聖人執一以靜,使名自命,令事自定。不見其采,下故素正。因而任之,使自事之。因而予之,彼將自舉之。正與處之,使皆自定之。上以名舉之,不知其名,復修其形。形名參同,用其所生。』其中關於『名正』、『名倚』的表達方式與【黃帝四經】非常接近。但同篇又說『君臣不同道,下以名禱。君操其名,臣效其形,形名參同,上下和調也。』可見『形名參同』之術的運用是完全限定在君臣之間的。『形名參同』的基本精神是『循名責實』,就是君主依據名實一致的原理,根據臣之所言或根據職責來檢驗臣下的實際功效[4]。
  【黃帝四經】中多見『循名』之言,但如【分類】已確認的那樣,此『名』基本上代表既定的、規定的位置與形態,而且意義寬泛,並非單純指治臣之術。【經法】中也有『王術』的說法,【六分】篇中有『不知王術,不王天下。知王〔術〕者,驅聘馳獵而不禽荒,飲食喜樂而不湎康,玩好嬛好而不惑心,倶與天下用兵,費少而有功。』可見這並非單指御臣之術。
  如【分類】所述,在【黃帝四經】中,『名』、『形』因爲常常並稱,所以兩者在意義上並無實質的差異,沒有太多強調兩者間的主次關係,都可以看作是『規定的位置、應有的形態』。因此,把『名』和『形』看作名稱與實體、言說與行動,事先之發言與事後之功效、官職與實績,時時確認『名』和『形』是否對應、是否一致,這種稱之爲『形名參同』的君主統治術或行政管理方法,筆者以爲在【黃帝四經】並沒有發現。
  【經法】中也可見『名實』一起使用的例子。但非常少。如【四度】篇中有:
  美惡有名,逆順有形,情偽有實,王公執□以爲天下正。
  即一旦把握了『美惡』、『逆順』、『情偽』之『名』、『形』、『實』,『王公』就可以爲『天下正』了。『情偽有實』的『情偽』(即真偽)可以和『美惡』、『逆順』相對應,因而『實』與『形』、『名』並列而爲同一層次的概念。這裡的『名』、『形』之間未見主次的關係,即使『名』與『形』、『實』之間存在著對應關係,也與循名責實無關。
  【論】篇中出現有『名實』並用的現象,但與形名參同也無關係。
  名實相應則定,名實不相應則靜(爭)[5]。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也。三名察則盡知情偽而〔不〕惑矣。
  這段話看上去在表達方式上與上引【韓非子】的【主道】、【揚權】篇有接近之處,但【論】篇的主旨是『人主』的一切政治活動必須參照天地四時之道,以整個國家之『逆順死生』爲論題,幾乎未渉君臣關係[6]。所以這裡的『名實』當指『名聲』與『實際功效』。【四度】篇有兩段話,有助於我們對『名實』的理解。
  毋爲虛聲,聲溢於實,是謂滅名。
  名功相抱,是故長久。名功不相抱,名進實退,是謂失道。
  前一段是說不要做與聲名相乖離的事情。聲名如果超過實際,那結果一定是『滅名』。後一段更爲清楚,『實』與『功』是相對應的,聲名如果超過實際功效,那就是『失道』。
  再來看第二種『形名參同』觀。有學者認爲【黃帝四經】中存在有著較之治臣之術範圍更大的『形名參同』。如金谷治指出:『公元前四世紀中期通過申不害得以強調的刑名之術,本來是一種爲安定君主地位、確立君權而使用的操縱臣下之術。』但【經法】所見『刑名』的適用範圍『與一國之存亡興廢相關,期待它有論天下而不失策之效果。不再僅僅是一種督責、操縱臣下的法術。』(中文爲筆者所譯)①(P443-444)即『執道者』在審『名』之際,『見知天下』之時,是以所考察對象『名實』是否一致爲判斷基準。也就是說,『審名』作爲事關國家興亡的考察術,當國家或統治者之形態與規定的位置與姿態相一致時稱其爲『正名』,不一致時則稱之爲『倚名』。然後根據對象是『正名』還是『倚名』判斷出對象的存亡興壞,決定是否採取必要的賞罰措施。所以,儘管不一定常用『形』、『名』相對的表現方式,『執道者』在『見知天下』之際採用了和『形名參同』相類似的思想法則。
  筆者基本上贊同這一見解。在此,通過分析『審名察形』的具體活動,進一步考察『執道者』是如何展開『形名參同』之思維活動的。『審名察形』,就是觀察天下萬物是否與規定的『形名』相符,合則爲『正名』、事物處於安定的『治』的狀態。不合則爲『倚名』、事物處於混亂的狀態。最壞的結局則是『無名』。當然這『無名』不是萬物創生以前沒有形名的狀態,而是失去了曾經存在的『形名』。
  三名:一曰正名,一曰位而安;[7]二曰倚名,廢而亂;三曰強主滅而無名。三名察則事有應矣。(【經法·論】)
  〔名〕正者治,名倚者亂。正名不倚,倚名不立。(【十六經·前道】)
  在【分類】中筆者指出,【黃帝四經】各篇是各自獨立的作品,其理由之一是寫作方式各有不同的特徵,【經法】的寫作方式尤其引人注目。那就是在觀照政治全局,把握要害問題時,喜歡用整齊的數字加以概括,好用『是謂』等定義的方式加以判斷、給出結論。在此先舉數例:
  凡觀國,有六逆。其子父,其臣主,雖強大不王。其臣[8]謀臣在外位者,其國不安,其主不悟則社稷殘。其主失位則國無本,臣不失處則下有根,〔國〕憂而存。主失位則國亡,臣失處則令不行,此之謂頖國。主兩則失其明,男女爭威,國有亂兵,此謂亡國。(【六分】)
  這段話的意思是:考察所有國家的狀況,可以看出有『六逆』的現象。如果子做出父的舉動,臣下做出君主的舉動,國家即便強大也不能爲王。如果謀臣握有實權,國家就不會安定,君主要是不覺悟社稷就會滅亡。如果君主不在其位國家就會失去中心,但如果臣下不失其位,國家還能留下根基,國家雖有災禍但還能存續下去。如果君主失其位,國家就會滅亡,臣下失其位,政令就無法貫徹,這樣的國家稱之爲『衰退之國』。君主有二,國家將失其明。女人(後宮等)如果和男人(君主)爭威,國內就會有內亂、內戰的發生,這樣的國家稱之爲『亡國』。
  君臣易位,謂之逆,賢不肖並立,謂之亂,動靜不時,謂之逆,生殺不當,謂之暴。逆則失本,亂則失職,逆則失天,〔暴〕則失人。失本則〔損〕,失職則侵,失天則飢,失人則疾。(【四度】)
  這段話的意思是:君主和臣下相互易位稱之爲『逆』,將賢能的人和不肖的人等同對待稱之爲『亂』,違逆耕作與休息的時節稱之爲『逆』,討伐不該討伐的國家,讓不該存續的國家繼續存續下去稱之爲『暴』。『逆』則失去國家維持的根本,『亂』則失去臣民各自的職分,『逆』則失去天時(農時),『暴』則失去臣民。失去國家維持的根本,國家就會受損。臣民失去各自的職責國家就會被侵犯,失去天時(農時)國家就會有饑荒,臣民逃亡,國家就失去健康。
  關於【六分】篇中的『六逆』,我們以第一逆『其子父,其臣主』爲例,看它在後文中是如何展開分析和判斷的。
  『其子父,其臣主,雖強大不王。』→『適子父,命曰上曊,群臣離志。大臣主,命曰雍塞。』→『在強國削,在中國破,在小國亡。』
  如果現實中存在著『其子父,其臣主』的狀態,可推定其實質爲『雖強大不王』。根據這種『形態』和『實情』,如『適子父,命曰上曊,群臣離志;大臣主,命曰雍塞。在強國削、在中國破、在小國亡』所言,將子作出父之舉動的行爲命名爲『上曊』,將大臣作出君主之舉動的現象命名爲『雍塞』。能夠想像得出,如果發生了『上曊』的事態,群臣就會有離國之志。如果發生了『上曊』、『雍塞』的事態,強國會失去國土,中等國家會在戰爭中失敗,小國會導致亡國的結局。很顯然,『上曊』、『雍塞』這些名稱是與『規定的位置和形態』相對照之後,被賦予的『倚名』。正因爲是『倚名』,所以能想見『群臣離志』、『在強國削、在中國破、在小國亡』之結局。因此,君主根據名實相應的原則,觀察各種各樣的政治狀況,把握『上曊』、『雍塞』等名稱,然後賦予對象必然的結局,採取切實有效的行動。這就是【經法·道法】所說的『形名已立,聲號已建,則無所逃跡匿正矣。』
  『四度』是【四度】篇所討論的一個命題。其中有『善』、『惡』兩種傾向。在此我們來觀察『惡』的程序是如何展開的。
  『君臣易位』→『謂之逆』→『逆則失本』→『失本則〔損〕』
  『賢不肖並立』→『謂之亂』→『亂則失職』→『失職則侵』
  『動靜不時』→『謂之逆』→『逆則失天』→『失天則飢』
  『生殺不當』→『謂之暴』→『〔暴〕則失人』→『失人則疾』
  這是非常清晰而富有邏輯性的表達方式。即先描述政治現象(正常的形態或非正常的形態),然後用『謂之』給出判斷(『正名』或是『倚名』),最後對必然的結果亦即未來的實態作出預見。與以上『六逆』、『四度』相類似的表達方式,還有【國次】篇的『五逆』,【六分】篇中與『六逆』相反的『六順』,【亡論】篇的『六危』、『三不辜』、『三壅』、『三凶』等等。作者將政治場合最深刻的問題用數字方式加以細緻的分類,然後一一作出判斷和預見。判斷的表述方式有【六分】篇的『命曰』,【國次】篇的『是謂』、『此謂』,【四度】篇的『謂之』,【論】篇、【亡論】篇、【論約】篇的『謂之』、『曰』、『命曰』等等。【四度】篇說『審知四度,可以定天下,可安一國。』(審查了解了『四度』,就可以治天下,就可以安一國。)【六分】篇說『主上者執六分以生殺,以賞〔伐〕[9],以必伐。……故王天下。』(統治者根據『六逆』、『六順』之『六分』,從事生殺、賞罰、討伐。……所以能夠統治天下。)可見這些以數字表達的內容正是『執道者』『審名察形』的對象,從大量使用的判斷用詞看,審名的活動貫穿了【經法】全文。
  最後,試用【論約】篇的例子,再歸納出『執道者』是如何利用審『名』活動闡明政治原理、展開政治活動的。
  第一步:『執道者之觀於天下也,必審觀事之所始起,審其形名』,即審查對象之『形』、『名』是否處於正確的規定的位置。
  第二步:『形名已定,逆順有位,死生有分,存亡興壞有處。』通過確認對象之形名,看穿對象的最終結局。
  第三步:『然後參之於天地之恆道,乃定禍福死生存亡興壞之所在。』如果『執道者』要進一步採取行動,那就是給對象賦予和『名』相應的賞罰。
  說這種『審名』活動就是廣義的『形名參同』說,雖然基本上沒有錯誤,但容易對【黃帝四經】中所見『形名』做過分的解釋。因爲在典型的『形名參同』說中,『名』爲主、『形』爲次,『名』操縱『形』,『形』必須合於『名』。而筆者在【分類】中指出,【黃帝四經】中所見『形名』也可以倒過來稱爲『名形』,兩者可以是並列平等的關係,均表示規定的位置、應有的姿態。這也正是【黃帝四經】會既說『正名』又說『恆形』的原因。例如【十六經·正亂】有『帝曰:「謹守吾正名,毋失吾恆形,以示後人。'』顯然『正名』、『恆形』都有類似準則之意。將『正名』、『恆形』所體現的『形名』與有著主次關係的『形名』不加區別,用【韓非子】所見『形名參同』說去詮釋【黃帝四經】的話,就會出現過分拘泥的解釋。
  通過以上論述也可以解釋『名』爲何在【黃帝四經】中較少釋爲『職分』、『職守』的原因,因爲在『形名參同』的話題中,作爲『職守』的『名』才更有討論的價值,而【黃帝四經】的主要話題並不是狹義的『形名參同』。
二、『執道者』與『名』的關係
  從上節所引例子中能明確看出,『執道者』最首要政治任務是審名察形,確定事物究竟處於『正名』還是『倚名』。在從事這項工作時,『執道者』依照道生萬物的順序,首先要使自己站在『無形』的立場,考察『無形』、『無名』的狀態。顯然,在政治操作中,『無形』、『無名』指代沒有制度的、無序的狀態。然後從『無名』、『無形』中建立起的『名』、『形』指的正是秩序和規則。試看【稱】篇以下的論述:
  道無始而有應。其未來也,無之。其已來,如之。有物將來,其形先之。建以其形,名以其名。
  這段話說的是如何依據『道』而作『形名』。如『建以其形,名以其名』所言,建立『形名』是一種人爲的活動,但普通的人做不到。【道原】說因爲『道』的存在,『萬物得之以生、百事得之以成。』但『人皆以之,莫知其名。人皆用之,莫見其形。』唯有聖人能做到這點[10]。所以筆者贊同王博先生的意見,把『建以其形,名以其名』理解爲聖人建立規範、標準的舉動②(P354)。
  再看【十六經·觀】中假借『黃帝』之名所描述的『名』的具體生成過程。
  〔黃帝〕令力黒浸行伏匿,周流四國,以觀無恆,善之法則,力黒視像,見黒則黒,見白則白。……力黒已布制建極,□□□□□曰:『天地已成,而民生,逆順無紀,德虐無形,靜作無時,先後無命名[11]。今吾欲得逆順之〔紀〕,□□□□□□□□以爲天下正,靜作之時,因而勒之,爲之若何?』
  這一段側重點在人間社會,講黃帝命大臣力黒微服考察天下的無序狀態,然後『布制建極』,即建立起制度的過程。人間社會的最初特徵在於『無恆』(即『無常』、『無序』),即『逆順無紀、德虐無形、靜作無時、先後無名』,而建立秩序的過程是『見黒則黒、見白則白』,通過【經法·道法】『形名立,則黒白之分已』可以得知,『見黒則黒、見白則白』指的正是確立『形名』,即確定應有的、規定的位置。
  一旦『名』(有時稱『形名』)系統得以確立,並能保持在『正名』之狀態,『執道者』就可以依賴『名』(『形名』)系統自發地發揮作用,從而達到『無爲』的境界。
  凡事無小大,物自爲舍。逆順死生,物自爲名。名形已定,物自爲正。(【經法·道法】)
  是故天下有事,無不自爲形名聲號矣。形名已立,聲號已建,則無所逃跡匿正矣。(【經法·道法】)
  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也。(【經法·論】)
  欲知得失情〔偽〕,必審名察形。形恆自定,是我愈靜。事恆自施,是我無爲。(【十六經】)
  類似『名正』、『名倚』以及『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的說法也見於其他文獻,但這類文獻幾乎都與道家思想有一定關係,如【管子·白心】,【韓非子】的【主道】、【揚權】篇。這些文獻在論述的側重點上雖與【黃帝四經】有所不同,但在以『道』爲出發點,以『名』爲君主的首要政治目標之思想構造完全相同。試看以下這些引文。
  是以聖人之治也,靜身以待之,物至而名自治之。正名自治之,奇身名廢。[12]名正法備,則聖人無事。(【管子·白心】)[13]
  道者,萬物之始,是非之紀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萬物之源,治紀以知善敗之端。故虛靜以待,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韓非子·主道】)
  用一之道,以名爲首。名正物定,名倚物徙。故聖人執一以靜,使名自命,令事自定。(【韓非子·揚權】)[14]
  雖然『執道者』的工作是『審名察形』,目標是『物自正、名自命也、事自定』。但『執道者』自身不爲『名』束縛,而且始終站在『無形』(或稱之爲『無爲』、『無私』等等)的立場上。也就是說,塑造現實政治秩序的『命名者』必須保持與『道』相應的『無形』的姿態,這樣才可使君主一人超越現實政治秩序之上,使他本人不成爲被評價、被考察的對象,可使其永遠處於把握他人的有利地位,同時也能使他始終保持高度的洞察力和行動力。【黃帝四經】這方面的描述相當豐富,簡而言之,就是『執道者』要能達到『虛靜公正』的、『至素至精』的『道』的境地。
  見知之道,唯虛無有。(【經法·道法】)
  故執道者之觀於天下殹,無執殹,無處也,無爲殹,無私殹。(【經法·道法】) 
  故唯執〔道〕者能上明於天之反,而中達君臣之畔,富密察於萬物之所終始,而弗爲主。故能至素至精,悎彌無形,然後可以爲天下正。(【經法·道法】)
  故唯執道者能虛靜公正,乃見□□,乃得名理之誠。(【經法·名理】)
  □〔生〕□、□生惠、惠生正、〔正〕生靜。靜則平、平則寧、寧則素、素則精、精則神。至神之極,〔見〕知不惑。帝王者,執此道也。(【經法·論】)
  更具體地說,是『執道者』必須具備一種來自於『道』的、稱之爲『神明』的高超能力。
  這種作爲『見知之稽』的『神明』,使君主可以把握流動的、刻刻變化之中對象物。
  道者,神明之原也。神明者,處於度之內而見於度之外者也。處於度之〔內〕者,不言而信。見於度之外者,言而不可易也。處於度之內者,靜而不可移也。見於度之外者,動而不可化也。動而[15]靜而不移,動而不化,故曰神。神明者,見知之稽也。(【經法·名理】)
  上面這段文字非常抽象,用現代語言很難準確翻譯。各家譯文都有相異之處。筆者試譯爲:『道』是『神明』之根源。所謂『神明』指的是,既處於『度』(當指規則、規範)之內又可以『見於』(把握)『度』之外。『處於度之內』指的是不需要『言』然而有信。『見於度之外』指的是需要『言』但不可更易其所『言』。『處於度之內』指的是無所行動保持穩定,『見於度之外』指的是有所行動而不可改變其行動。能『靜而不移』、『動而不化』者謂之『神』。『神明』是見知天下之依據。筆者以爲,如果按通過『無形』把握『有形』這種思維結構去理解,可能會有令人滿意的解說。所謂『度之內』、『度之外』,【名理】篇有解釋,『度之內』指的是『已諾必信』即遵循法則的領域,『度之外』指的是普通的人根本無法把握的尚未建立規則的領域。唯具有『神明』者即『執道者』可以同時把握這兩個領域,『度之內』只要保持安靜和穩定就可以了,『度之外』則要通過行動建立規則並使這種規則不可更易,這種行動指的是『言』和『動』,『言』可以理解爲『執道者』建『名』即建立規範、準則,『動』就是依據『名』而作出行動。這樣的解釋,雖然有想像的成分,但和【經法】的整個思想體系是最爲吻合的。
  聖人通過『無形』、『無名』把握『有形』、『有名』,這種思想顯然出於【老子】,它既與『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第四十章)、『無名萬物之始,無名萬物之母』(第一章)之生成論相關,也與『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第六十四章)的思想相關。這類思想被戰國中後期結合道名法三者爲一體的思想家們充分運用到政治領域。唯有聖人能由『道』至『名』,並建立政治秩序,它保證了君主在政治上的壟斷權。更具體說是唯有聖人能從『無形』、『無名』中看到即將形成的『形名』,這樣『執道者』就控制了來自於『道』的最根本的政治資源,從而使其立於無人能挑戰的絕對地位。所謂『神明』的觀念其實正是這種高超能力的體現[16]。
  有必要注意的是,雖然【黃帝四經】鼓吹『執道者』要保持一種『虛靜公正』、『至素至精』的姿態,但它不等於因爲君主『耳目心智之不足恃』(【呂氏春秋·任數】),而故意『去聽』、『去視』、『去智』,就是說它不像【韓非子】中所見的御臣之『術』,即便有耳目局限,憑藉『法術』也能把握政治。雖然【黃帝四經】中的『執道者』追求『無爲』,但『執道者』在『審名察形』時決不『無爲』。
小結
  【黃帝四經】中充斥『名』的論述,但『名』一定要和『道』、『法』結合起來,才能真正理解其在政治哲學中的價值和含義。就是說『道』、『名』、『法』這三種概念之間存在著有機關聯,『道』居於上位,是最高範疇和出發點,『名』、『法』居於下位,視『道』爲其存在依據。雖然『名』、『法』都是和『秩序』、『法則』相關的概念,但『名』是從『道』到『法』的媒介和過渡階段,『法』則是最終的手段。因此,我們就能明白【黃帝四經】爲什麼要稱統治者爲『執道者』,爲什麼『執道者』要將『審名察形』作爲政治首務,爲什麼『執道者』在『審名察形』時要保持『無名』、『無形』的姿態,這一切正是爲了保證君主在政治上的壟斷權。因此,名思想是黃老道家思想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①金谷治,【先秦における法思想の展開】[A],【金谷治中國思想論集】中卷[M],東京:平河出版社,1997,443-444頁。
②王博,老子思想的史官特色[M],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354頁。
注釋:
[1]※本文爲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近年出土黃老思想文獻研究』(編號:07BZX034)成果之一。
  筆者反對將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四種卷前古佚書看作是由一人一時完成的一部完整著作,並對能否直接稱其爲【黃帝四經】存疑,這裡爲了照顧學界的習慣,爲了論述的方便,暫且使用【黃帝四經】的名稱。相關論述參見曹峰,【〖黃帝四經〗所見『名』的分類】,【湖南大學學報】2007年1期,第19頁。
[2]關於這一點,【黃帝四經】雖然未見類似【韓非子·主道】『道者,萬物之始,是非之紀也』、【管子·君臣下】『道也者,萬物之要也,爲人君者,執要而待之』之類明確的說法,但這種思想傾向之存在是不可否認的。
[3]如餘明光,【黃帝四經與黃老思想】,哈爾濱:黒龍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餘明光,【黃帝四經今注今譯】,長沙:嶽麓書院,1993年。就持這樣的立場。
[4]【群書治要】(四部叢刊所收尾張本)所見【申子·大體】中的『名』的表述,與【韓非子】所見君臣之間的『形名』之術相近,但【大體】不見『形名』的說法。
  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號,臣若響。君設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詳。君操其柄,臣事其常。爲人君者操契以責其名,名者天地之綱,聖人之符。張天地之綱,用聖人之符,則萬物之情無所逃之矣。……昔者堯者治天下也以名,其名正則天下治。桀之治天下也又以名,其名倚則天下亂,是以聖人之貴名正也。主處其大,臣處其細。以其名聽之,以其名視之,以其名命之。
[5]從上下文看,第一個『名實』後面的『不』字當爲衍字。
[6]【論】篇說『執六柄以令天下,審三名以爲萬事□,察逆順以觀於霸王危亡之理,知虛實動靜之所爲,達於名實〔相〕應,盡知情偽而不惑,然後帝王之道成。』從中可看出論篇的主旨所在,顯然這裡的『名實』當做『聲名』和『事功』解。
[7]這裡有兩個『一曰』,第二個『一曰』當爲衍文。
[8]『其』的後面、『謀臣』的前面那個『臣』當爲衍字。
[9]『賞』字後面的字完全缺損,已看不清。從前後的文意判斷,這裡指的是類似『賞罰』的具體政治舉措。【君正】篇多見『賞伐』,因此這裡尊重原文,補一『伐』字。
[10]【道原】篇說『故唯聖人能察無形,能聽無〔聲〕。知虛之實,後能大虛。乃通天地之精,通同而無間,周襲而不盈。服此道者,是謂能精。』【呂氏春秋·重言】也有『故聖人聽於無聲,視於無形,詹何、田子方、老耽是也』的說法。
[11]從圖版看,『命名』二字非常清楚,但很可能『命』是『名』之誤寫,但未塗去。因爲同『無紀』、『無形』、『無時』相對應的只能是『無名』。
[12]王念孫認爲『正名自治之,奇身名廢』是『正名自治,奇名自廢』之誤。參見王念孫,【讀書雜誌】,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470頁。
[13]【管子·樞言】也有近似的說法,即『名正則治,名倚則亂,無名則死,故先王貴名。』但【樞言】篇是言論的雜抄,沒有固定的思想傾向。這一段的前面是『凡人之名三,有治也者,有恥也者,有事也者。事之名二,正之察之,五者而天下治矣。』與本文討論的名思想有一定距離。
[14]在其他文獻中也可看到類似說法,這些文獻或多或少與道家思想有關。
  名自正也,事自定也。是以有道者自名而正之,隨事而定之也。(【群書治要】所錄【申子·大體】)
  明王之治民也,事少而功立,身逸而國治,言寡而令行。事少而功多,守要也。身逸而國治,用賢也。言寡而令行,正名也。君人者,苟能正名,愚智盡情,執一以靜,令名自正,令事自定。賞罰隨名,民莫不敬。(【尸子·分】)
  明主者,南面而正,清虛而靜,令名自命,物自定,如鑒之應,如衡之稱。(【賈誼新書·道術】)
  聲自召也,貌自示也,名自命也,文自官也。【淮南子·繆稱】)
[15]從前後文意看,『動而』前面的『靜而』二字爲衍字。
[16]具有道家傾向的【鶡冠子】,同【黃帝四經】一樣強調把握『未命名』狀態對政治統治的重要性。【鶡冠子】把『無名』發揮到極致,認爲最高的君主完全是『無名』的。這可以通過龐煖對悼襄王所做扁鵲的例子來說明。
  煖曰:『王獨不聞魏文侯之問扁鵲耶?曰:「子昆弟三人,其孰最善爲醫?'扁鵲曰:「長兄最善,中兄次之,扁鵲最爲下。'魏文侯曰:「可得聞耶?'扁鵲曰:「長兄於病視神,未有形而除之,故名不出於家。中兄治病,其在毫毛,故名不出於閭。若扁鵲者,鑱血脈,投毒藥,副肌膚間,而名出聞於諸侯。'魏文侯曰:「善。使管子行醫術以扁鵲之道,曰桓公幾能成其霸乎。凡此者,不病病,治之無名,使之無形。至功之成,其下謂之自然。'』(【鶡冠子·世賢】)
  戴卡琳,【解讀〖鶡冠子〗――從論辯學的角度】,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在第九章【超越名謂】中,詳細地分析了【鶡冠子】所論述的君主與無名的關係,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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