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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咬文嚼字 關心體育賽事的讀者,經常會在新聞中看到『出局』一詞,比如『三星杯半決賽,馬曉春提前出局』(【新聞晨報】2001年11月8日),『「完勝」加藤主將,三國賽俞斌送日本隊提前出局』(【新民晚報】2001年12月2日)。而細心的讀者還會發現,最近幾年來,『出局』一詞已突破常規用法而成爲媒體新寵,頻繁出現於體育之外的各類新聞報導中:『CAP統考前財政部下明令:作弊者終身出局』(【中國教育報】2001奶牛9月24日),『DVD要逼VCD出局『(【深圳晚報】2001年9月12日),』昔日被迫出局,祝劍秋自己定規矩不去國企『(【中國青年報】2001年11月26日)。
『出局』是個外來詞,原是體育運動術語,由英語的『out』翻譯而來。根據【體育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1983年)解釋,『出局』爲棒壘球運動術語,擊球員或跑壘員在進攻中犯規,或因被對方隊員接殺、封殺、觸殺和投殺等,被判退離球場,失去繼續進攻機會,稱爲『出局』。棒球運動員起源於美國,1839年紐約州道布爾戴將棒球遊戲改爲現代棒球,1910年棒球被批准爲美國的『國球』,1978年被批准爲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19世紀末,我國留學生將棒球運動帶回祖國,以後廣州、天津、上海、北京等地的教會學校先後成立棒球隊,但由於比賽場地、器材、規則等的限制,該項運動並未在大陸普及開來。而棒球運動在台灣卻相當盛行,台灣棒球隊是世界勁旅之一,在1992年棒球被首次列入正式比賽的巴塞隆納奧運會上,中國台北隊獲得了銀牌,當時棒球是他們惟一有希望獲得獎牌的項目。由於台灣與大陸的社會生活、文化背景不同,體育術語進入普通詞彙的情況也有很多差異。比如,大陸的排球和桌球運動很受人們的喜愛,『二傳手』『短平快』『擦邊球』等詞十分流行,在台灣卻極少見。而台灣的棒球運動盛行,『三振出局』『封殺』『強棒出擊』『保送上壘』等棒球術語就進入了普通詞彙,應用於體育比賽以外的其他領域,並流傳到了大陸,從而豐富了現代漢語的詞彙。
在流傳應用的過程中,『出局』本身的含義也在不斷豐富和衍生。最常見的還是它的基本義,即體育比賽中被『淘汰出局』,宣告失利,如『日本伊朗世青賽提前出局,中青小將成亞洲勁旅』(【遼瀋晚報】2001年6月23日)。由於受台港傳媒的影響,大陸的新聞媒體也頻頻使用『出局』,應用範圍擴大到了政治、經濟、文化娛樂等領域。據考查,『出局』大致有以下含義:
被淘汰。如『芬氟拉明出局』(【南方都市報】2001年11月8日)
被取消資格或被取締。如『中介機構做假帳,堅決出局』(新華社,2001年8月22日),『四部門聯合執法,無錫「黑網吧」出局』(【人民郵電】2001年8月23日)
辭職或下崗。如『王志東出局被迫無奈』(【財經時報】2001年6月5日),『濱州中小學採用新的考評機制,3500名教師「出局」』(【齊魯晚報】2001年11月15日)。
失去機會。如『爲簽約劉德華,李紋踢莫文蔚出局』(【南方日報】2001年3月3日)
不流行不時髦(與『in』相對)。如『麥當勞、肯德基、玻璃幕牆、搗漿糊一一出局』(【申江服務導報】2001年6月20日)。
以上含義都與『淘汰出局』有關,帶有貶義。惟有一個用法,卻是中性的,不含『失敗』之意,一般用在證券業中,比如:『東歐出局,ST金馬再生變故』(【證券時報】2001年9月2日),這裡的『出局』是『退出』『離開』之意;『青海明膠:建議上漲時出局』(【證券時報】2001年5月27日),這裡的『出局』又是股票『出倉』的意思。
從『出局』的流行,我們看到了大陸與台灣文化的交流和碰撞的一個側面。我們可以想像,今後定會有越來越多的像『出局』一樣的詞語湧現出來,突破常規,打破禁錮,從而豐富漢語的詞彙及表現力。
作者: 施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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