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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銘文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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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世 發表於 2010-12-23 14: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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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銅銘文從形式上區分,有不同的格式,從夏代到東周,出現了以下幾種:徽記、冊命、訓誥、追孝、 辭、記事、約記、律令、符節、詔令等。


    徽記最爲簡短,僅一兩字,最多三四字,或記器主的名字或繪作器者的族徽,或者二者兼有。這是青銅器銘文最初的格式,可能是從陶器時代的陶符記號遺留下來的習慣,主要目的只是標誌器主以示區別和突出族氏。這種格式以商代爲主,後期仍有使用,至春秋尚有例可尋。如前邊提到的『婦好』墓出土的青銅器,即刻有『婦好』二字,另像『咸父乙』則是族氏與名字兼記。這種銘文的特點,因只是一種暗記符號,故都鑄刻在青銅器上最不顯眼的地方,如刻在鼎的內壁,尊的外底。


    冊命,殷商晚期,銘文字數增多,遇有祭祀祖德、郡主冊命,都要製作一個青銅器記下來傳於後世,特別是周代周穆王時期,冊命漸多,到周厲王時漸成固定格式,幾乎如公文一般程式化了。


    訓誥主要記載國君賞賜貴族時所作的訓示,其格式一般要求有時間、地點、受誥者、誥辭、賞賜物、作器名等。著名的大盂鼎就是這一類銘文的代表之作。這篇銘文有291字,記載了周朝康王對一個名叫盂的貴族進行賞賜時所作的訓示,銘文的大意是:九月,康王在宗周向盂發布命令說:盂,文王獲得了上天授予的偉大命令,武王又繼承文王的事業,鎮壓了邪惡,統一了天下,治理著萬民百姓。百官們對酒實行節制,在祭祀時也不敢飲酒,因此我們獲得了上天的庇佑。商朝諸侯百官沉湎於酒,因此喪師亡國。康王將以文王純正的德性爲榜樣繼續治理天下,同時也告誡盂要謹敬地修養德性,敏於朝夕納諫,奔走王事,敬奉上天。康王命令盂輔佐軍事事務,處理訴訟懲罰既要迅速又要謹慎,從早到晚勤於國君之事。康王還表示自己一定要遵循先王的美德,管理好上天賜予的人民和疆土。康王感於盂的豐功偉績,賞賜他 酒一卣,還有衣服、圍裙、鞋子、車馬等。另外還賞賜盂的祖父南公一面旗子,用來插在狩獵的車上。此外,又賞賜盂本族的奴隸頭目四個,一般奴隸從車夫到農夫659人,夷族的奴隸頭目13個,一般奴隸1005人。盂感激康王的賞賜,爲頌揚王的盛德,特地造了這具祭祀先祖南公的鼎。、


    銘文字數最多的毛公鼎有497字,也屬於訓誥內容,記載了周王讓毛公領導朝廷的卿事寮、大史寮,還讓他統管公族、三有司(小子、師氏、虎臣)以及周王的近臣。


    約劑,主要是土地買賣交易的記錄。西周時期,土地名義上爲國君所有,不得私下變動買賣,即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周穆王、共王時期已可以交換買賣,若有需要,可以由國家執政官員批准,交易成功後將此買賣經過鑄於青銅器上記載下來,稱爲『治地之約』。共王三年的『衛盂』,就詳細記載了裘衛與另一奴隸主貴族矩伯交換土地的情形:共王三年三月,共王將在豐邑舉行典禮,接見諸侯和臣下。矩伯因爲缺少朝覲所需的禮器和飾物,便用土地與裘衛交換,其中裘衛提供了玉器『瑾璋』一件,價值八十朋(一朋約等於20餘枚銅貝貨幣),矩伯以『十田』償付。此外還提供了鹿皮披肩兩件,雜色蔽膝一件等,價值二十朋,以『三田』償付,經過有關手續,這筆田地交易生意便告完成。可見共王時期的土地已經可以交換,而且有了以貨幣計算的價格。對研究西周土地制度和古代經濟史具有重大意義。又如『 生簋』,銘文上記載他用4匹良馬換得3000田,散氏盤銘文記載了散、矢兩家對田邑劃界的情況,以山、川、路、樹等作爲劃界的標誌。當時還有很多官員作爲證人參加了這次劃界活動。


    記事,即記述從征、獲賞、出使、交易、戰爭、婚姻等事件的銘文,其中尤以記述反映軍事方面的銘文爲多。


    銘文的格式是隨著內容的發展而發展的,除了以上講到的之外,尚還有一些別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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