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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灌水] 『劫匪』班昭,替男人綁架無知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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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11-11-1 11: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論劍歷史網
班昭是西漢著名的才女,她與班固、班超是一奶同胞。雖說,這位曠世奇女在史學和文學方面很有造詣,但是,她親自捉刀的【女誡】(又稱【七誡】)則變成了中國歷代婦女的行爲規範和精神枷鎖。這個溫柔、典雅的女子,無意之中充當了一名剽悍的『劫匪』,她替男人們綁架了自己無辜又無知的女同胞。 


    林語堂在他的英文版著作【吾土吾民】講到了唐代、元代的兩位『列女』:『在9世紀時,就有一位寡婦,得到儒教的男性信仰者極大的讚揚。她當時正在伴隨著自己丈夫的棺槨回鄉的路上。一個客店老闆拒絕讓她進入客店,拉住了她的胳膊。她由於是認爲胳膊已被玷污,隨即將它砍掉了。元代的另一位寡婦也受到了人們的極大敬仰,因爲她拒絕讓郎中察看她潰爛的乳房,她也因此而勇敢地死去了。大部分此類故事可見於個朝代官方撰寫的文書。其中有專門的章節敘述偉大女性們的一生,與偉大的男性們並列。一位以自殺保衛自己貞潔的婦女,往往有機會在文學上以某種形式留下芳名。』 


    道德的繩索大部分是男人強姦人意;也有女性自己的一廂情願,其中還有些討好、獻媚的情調。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臭名昭著的【女誡】,它的作者就是【漢書】的作者史學家班固的親妹妹――班昭。這是一個多事的女人,她那七篇【女誡】明顯具有取悅時世的功利色彩。 


   【女誡】從頭到腳大約1600字,她開門見山就講『卑弱』,接下來就觸翻了垃圾口袋,絮絮叨叨的說辭撲面而來:『謙讓恭敬,先人後己,有善莫名,有惡莫辭,忍辱含垢,常若畏懼,是謂卑弱下人也。晚寢早作,勿憚夙夜,執務私事,不辭劇易,所作必成,手跡整理,是謂執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靜自守,無好戲笑,潔齊酒食,以供祖宗,是謂繼祭祀也……』 


    這些都是【後漢書】上的記載,可見是得到官方賞識的;【女誡》裡還有『夫婦』、『敬慎』、『婦行』、『專心』、『曲從』和『叔妹』等內容,事無巨細,備錄翔實,似乎天下倒霉的事,都讓女人們主動包攬光了。 


    班昭大量引用【禮】的格言恐嚇說:『夫有再娶之義,婦無二適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離也。』又心滿意足地表示:『得意一人,是謂永華。』這不是給自己上眼藥嗎?【女誡】毫不留情地把女人被界定爲寄居動物,除了男人,世界上什麼也沒有,包括她們自己。 


    也難怪男人們會滋生玩偶心理,女性柔弱、溫順、曲從而美麗,這絕對是充當玩偶的天賦條件,雖說班昭曾有『夫婦之道,參配陰陽』之類的明白話,但是,陰陽的平等從來就沒有實現過,被抬舉成列女也好,被拋棄爲玩物也好,女人橫豎是說了不算,不能自己做主。烈女與蕩婦誰能看到自己的來世,誰能兌現今生的得失利弊?史書上的表彰與譴責不過是用五百年前的手搔一千年後的大腿,毫無實際意義。男人們卻非常在乎這些令『亂臣賊子懼』的文字,而那些纏著小腳、守著活寡、做著女紅、遭著白眼的列女們,在這方面的熱衷也毫不遜色,她們以極端的行爲來證明自己的貞潔與忠誠。 


    胳膊被牽,乳房走光,居然防礙到生死,自認爲被侵犯的烈女,不惜慷慨赴死,這種極端的報復和自衛方式,同樣得到了官方的褒揚與推崇。看來,當事人完全陷入了難以自拔的『邪教』思維:不把人當人――尤其不把女人當人,不把她們如花似玉的生命當作生命。鼓勵犧牲,唆使死亡,無論其原始動機如何,都屬於『邪教』。班昭的【女誡】就屬於邪說,她把青春年少、魅力四射的女子,活活逼作了毫無生趣的花瓶、美麗蒼白的玩偶。  

    烈女們死了,很慷慨。男人們和那個社會依然活著,他們以別人痛苦的手,撫慰自己的無聊,充其量也就是茶餘飯後說道說道,唏噓熱鬧一番了事兒。即使敕建一百座貞潔牌坊又能怎樣?列女還是與草木同朽。 


    最令人感傷的是丟了性命的傻大姐兒們,她們骨子裡以爲:女人天生就是男人的僕從、家庭的奴隸,社會的規範、家傳的道德、經義的宣講都是字字珠璣,永遠也不會有錯。於是,死,便是殉道,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安息在耶穌的懷抱里。中國的男人和女人們共同營造起來的道德秩序和行爲規範,簡直超越了教義對信眾的約束。 

        來源:論劍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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