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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論中國古代君主專制下最高權力的交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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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發表於 2012-2-21 15:2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文史網
現在我們看到了,最初的固定順序繼承法就是被懷有『私心』的君主們自己破壞的。他們置王室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與不顧,炮製了所謂的『嫡長繼承制』,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幼子即位或無子即位的情況,這時君權極可能不能平穩繼承,大權極易旁落於非王室成員之手,動亂也極易產生。即使將來少年君主順利繼位掌權,他的治國經驗怎麼能跟早已成年的王叔們相比呢?
  然而,即使對本來就已千瘡百孔的嫡長繼承制,君主們還要加以破壞。因爲它不僅約束了無繼位資格的王室成員,也約束了君主本人,使他不能因寵愛某個后妃就讓其子繼承王位。這對於那些從不願受任何制約的君主們來說無疑是很不爽的。在此後三千年的歷史中,我們反覆看到,即使很英明的君主有時也極想擺脫固定順序繼承法的約束,更別說那些昏庸之輩了。
  可能是第一起君主自己破壞嫡長繼承制,從而帶來嚴重惡果的案例發生在西周末年。『周幽王寵愛褒姒,廢掉申後和太子宜臼,改立褒姒爲後,以褒姒的兒子伯服爲太子,導致申後的父親申侯聯合犬戎進攻宗周,並殺幽王於驪山下,使存在近300年的西周王朝滅亡。』[11]
    (二)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最高統治集團內部其它勢力對君權的爭奪
  除君主外,最高統治集團內部基本可分爲以下幾種勢力:儲君(太子)、宗室諸王、女後、外戚、宦官、武將、權臣(主要指文官,尤其是宰相)、分封貴族、世家大族。他們都曾經是最高統治集團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君主維持統治的主要依靠力量。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旦君主失去對他們的控制,這些勢力就會反過來成爲君主及君權繼承的重要威脅。
  在君主制社會,雖然名義上最高權力是君主的天然屬性,但實際上君權屬於最高統治集團內部激烈鬥爭的勝利者,統治階級的中下層和老百姓並不會(也不能)因爲君主不能行使大權就起來造反,所以君主在很多時候只是君權的象徵,而非君權本身。
  必須區別君主與君權:在專制社會,不受約束的專制君權始終是存在的,但並不只是君主在使用它,任何篡奪了君權的人都能行使它。
  因此,君權繼承之所以總是不能順利進行,固定繼承順序之所以總是被打亂,除了君主自己往往就是一個破壞因素外,其餘則是因爲這些勢力的干擾。
  1、立儲困局――儲權的強與弱
  太子是君權的法定繼承人,照理說應該是最希望實現君權平穩過渡的人,怎麼可能成爲干擾因素呢?但事實就是這樣,『立儲困局』幾乎陪伴君主制終身。
  由於太子是權力繼承的最大受益者,其它失去染指君權機會的勢力都在虎視眈眈地盯著他,千方百計想把他拉下馬――所謂『樹欲靜而風不止』,恰是太子處境的最好寫照。太子既知身處險境,當然要設法自保。除了千方百計討君父的歡心,還要做的就是利用儲君的身份吸引趨炎附勢之徒投靠,儘可能壯大自己的私人勢力,壓倒潛在的竟爭對手,爲順利繼承王位及接掌君權打下基礎,或者乾脆在時機成熟時提前政變奪權。正是出於對太子提前奪權的擔心,『儲權』一旦強大君主必然會感到威脅――一山不容二虎。
  比如努爾哈赤曾先後讓嫡、庶兩長子代理國政,但兩子爲樹立自己的權威,一再打擊功臣宿將,嫡長子諸英甚至有軾父圖謀,使努爾哈赤的兩次嘗試徹底失敗。康熙是最後一個真正意義上預立太子的皇帝,他爲培養太子下了很大功夫,並屢屢授予『監國』大權。但太子想早登皇位,勾結重臣企圖迫康熙禪位,康熙當然捨不得放權,只能廢太子了事。最慘是隋文帝楊堅,臨死前發現太子楊廣不孝,欲廢,可惜楊廣羽翼已成,遂軾父登位。如此等等不勝枚舉。
  於是乎君權繼承的最大受益者,終於反過來成爲這項制度的威脅――君權繼承的前提是父死子繼,不是父還未死子就繼啊!
  其實歷代帝王大都深知『君權面前無父子』,對太子培植私人勢力頗爲忌憚,常常是一有人告發太子謀逆就信以爲真,捕風捉影地錯廢、錯殺了不少太子,父子之間的信任度極低。作爲君主,絕不能容忍自己的權位受到來自任何方面的威脅,即使是自己的兒子也不例外。
  於是採取各種措施對太子加以防範和限制,使之不能於自己仍在位時便坐大,甚至不在生前冊立太子,光憑一紙遺詔就想實現君權的順利繼承。這樣做的君主多是信心膨脹,自以爲威鎮天下,人間至尊,遺詔一出,莫敢不從;豈不知專制社會只認權不認人,何況還是死人。如果只是一味削弱儲權,沒有事先把覬覦君權的其它勢力控制在無力做亂的範圍內,其結果就是:雖然解除了來自太子方面的威脅,卻大大增加了君權順利繼承的難度。歷史上此類事件屢見不鮮。
  比如秦始皇不早立太子,也就更談不上爲其樹立權威,包括長子扶蘇在內的眾多皇子,連個正式的名分也沒有,當然無力對抗丞相與宦官的聯合進攻,大權必然旁落。宋太祖趙匡胤也是如此,致使君權被其弟趙匡義篡奪。其實,預立嫡長子的重要性,早在春秋時期已被經驗證明,古人云:『王有嫡嗣不可亂也』[12],正是對『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13]的歷史教訓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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