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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梅花嶺記文考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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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 發表於 2010-8-20 09: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北京青年報



  【鮚瓮の募】[1]中有【梅花嶺記】一文。梅花嶺記爲史忠烈,即史可法的衣冠冢。江都之役,兵敗城陷史可法被執,『和碩豫親王,以「先生」呼之,勸之降』,史可法寧死不屈,英勇就義。『出忠烈遺言:「我死,當葬梅花嶺上。」』。其部下史威德欲得其屍,然終不可,乃以其衣冠葬於梅花嶺。後人全謝山作【梅花嶺記】,以表彰忠烈。


  【梅花嶺記】中有:『或曰:「城之破也,有親見忠烈青衣烏帽,乘白馬出寧天門投江死者,未嘗歿於城中也。』條。史忠烈到死在城中是確定無疑得了,這已是被相關的研究者所公認。但是,情況既然是如此,那爲什麼會出現『有親見忠烈青衣烏帽,乘白馬出寧天門投江死者,未嘗歿於城中也。』


  上述問題,似乎可以用下例說明:【明史・列傳一百六十二】卷二百七十四,有『其後四方弄兵者,多假借其名號以行,故時謂可發不死雲。』。假借聖賢忠烈之名號起兵誅伐暴虐者歷來有之。【史記・陳涉世家】卷四十八,有『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諫故,上使外將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項燕謂楚將,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爲死,或以爲亡。今誠以吾眾詐稱公子扶蘇、項燕,爲天下唱,宜多應者。」』。【梅花嶺記】『嗚呼;神仙詭誕之說,謂顏太師以兵解,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蟬蛻,實未嘗死。不知忠義者,聖賢家法,其氣浩然常留天地之間,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神仙之說,所謂爲蛇畫足。即如忠烈遺骸,不可問矣,百年而後,予登嶺上,與客述忠烈遺言,無不淚下如雨,想見當日圍城之境。』從中可以看出,被假借之人,往往是被當世人視爲聖賢忠義和豪俠俊傑。可見其所謂不死者,實爲其精神氣節也。


  另有,【明季南略・史可法揚州殉節】[2],『予(其作者)思「至於史公死節,其說不一。然豫王親王入南京,五月二十二日癸卯,即令建史可法祠。優恤其家。是王之重史必在正言不屈,而縋城之潛去之說非也。更聞江北有史公墓雲。康熙初年,予在樅陽,見公之祠。諡爲清惠,人謁之,父老優思慕焉。」』。史可法在守城無望後,以身殉國,大體是可信的。


    二


  【梅花嶺記】中,另有一條:『初忠烈遺言:「我死,當葬梅花嶺上。」』;【甲申朝事小紀】[3](上冊)卷一中【史可法維揚殉節紀】:『我(史可法)即死,當收葬太祖高皇帝之側。萬一不能,即葬於梅花嶺可也。』;【山志・史閣部】[4]:『我死當收葬於太祖高皇帝孝陵側。』;【明史・列傳・史可法】卷二百七十四:『死葬我高皇帝陵側。』。


  由上述可見,【梅花嶺記】與【山志】和【明史】各執一端,而【甲申朝事小紀】較爲持中。【鮚瓮の募】成書清乾隆早期,其與【明史】成書大致同時。【山志】的作者王弘撰生於明天啟二年(1622年),卒於清康熙四十年(1702年),【山志】是作者在世時已經刊刻的讀書及見聞隨筆。在【山志】中,作者云:『予見【維揚殉節紀略】,謹著之如此,以爲庶得其實,備後世史氏之來。』,可見【山志】中的論述的根據爲【維揚殉節紀略】,也就是說【山志】和【甲申朝事小紀】所述都是出自【維揚殉節紀略】。


  【維揚殉節紀略】由史醞作。史醞是史可法的副部將,並親自參與了揚州保衛戰,在城將攻破時,史可法見勢不可法之際,收史醞爲子,續入族譜。城被攻陷後,史可法以身殉國,其喪葬之事皆由史醞操辦。由此可見,史醞所述應該更爲確實和詳備,且其著述要早於上述幾部。【山志】和【甲申朝事小紀】同出一源,所述卻不同。


  大體說來,【維揚殉節紀略】是準確的,對於史醞所述,應聯繫當時的實際情況。史可法對史醞的囑託是後於其【遺書】的,在【遺豫王書】中他是這樣表述的:『敗軍之將,不可言勇;負國之臣,不可言忠。身死封疆實有餘恨!得以骸骨歸鐘山之側,求太祖高皇帝鑒此心,於願足矣!弘光元年四月十九日,大明罪臣史可法書。』[5],可見史可法的首選是『葬高皇帝之側』以表對高皇帝之厚恩。但是,他似乎意識到了,滿清人是不會輕易放過他的,也不會滿足他的要求的,特別是他一次次地拒絕了豫親王的招降之後,並誓死與城共存亡,更激起起了滿人對他的仇恨,這從城破以後,血腥屠城可以得到證實。所以,才會有『萬一不能,即葬於梅花嶺可也。』,由此可見『葬梅花嶺上』是其無奈之舉。歷史事實確實如其所料,史可法拒絕了屈膝投降的要求之後,被殺拋屍街頭,十多天之後,屍體嚴重腐爛。史醞,欲求屍體歸葬,卻不得辨認,只好以其衣冠葬於梅花嶺上。


  到此,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梅花嶺記】、【山志】和【明史】所述,是根據自己的撰述目的而有所取捨的。【梅花嶺記】在於從個人角度表彰明季忠烈的;【山志】和【明史】從封建倫理的君臣關係來紀傳的。從史料的角度來說,【維揚殉節紀略】和【甲申朝事小紀】要要比【梅花嶺記】、【山志】和【明史】略勝一籌(從這一點來說是如此的)。


    注釋:
    [1](清)全祖望:【鮚瓮の募】,
    [2](清)計六齊撰【明季南略】,中華書局,1984年版。
    [3](清)抱陽生 編著 任道斌 校點:【甲申朝事小紀】,書目文獻出版社,1983年版。其書輯成於道光年間。
    [4](清)王弘撰 撰 何本方 校點:【山志】,中華書局,1999年版。
    [5](清)抱陽生 編著 任道斌 校點:【甲申朝事小紀・遺豫王書】,書目文獻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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