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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京青年報 神聖光環下的黑暗與殘暴
有些事情說說是容易的,關鍵是做得究竟怎麼樣,黎民百姓得到了實際利益沒有。
以上有關『文景之治』的介紹基本是根據封建統治者的詔令與當時史官的記載,這裡邊有一部分會是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現實,但也肯定有一部分是片面的或是被誇大出來的泡沫。我們後代的讀書者應該去偽存真地進行一些分析,以求對它認識得更深刻、更全面,也就是要看到在這種神聖光環下的黑暗與殘暴的另一面:
文帝、景帝是下過不少很好的詔令,做過不少很好的規定,但這些詔令下達到基層沒有,真正貫徹實行到什麼程度,是大有疑問的。即以減少農民稅收的『十五稅一』『三十稅一』以及『免除農民租稅』而言,當時農村貧苦的農民究竟能夠得到多少好處就很難說了。晁錯的【論貴粟疏】是寫於文帝后期,其文有所謂:『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賦,賦斂不時,朝令而暮當具。有者半價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於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這就是說的文帝時代的農村情景。至於那些優恤老人所規定的『年八十已上,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云云,這會是在全國實行過的條例規定麼?在首都、在幾個城市表演一下是容易的;讓窮鄉僻壤、道路不通的窮苦百姓蒙受這種優待談何容易?即以今天中國的農村而言,大概還會有許多地區達不到這個標準。
漢文帝聖德之一的『廢肉刑』,早在班固的【漢書刑法志】中就說這條法令是『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因爲他把宮刑、斬右趾改爲死刑,把斬左趾者改爲笞五百,把當劓者改爲笞三百。別說前兩種是明確地把不該死的改成了死刑,就是後兩種這『笞五百』與『笞三百』,也大都用不到打滿數就已經把人打死了。再說,這光用『刑措』,也就是用處置人的數目多少來衡量社會治安的好壞也不是一個好的標準。試以漢初的情況而論,【酷吏列傳】說當時的情況是『網漏於吞舟之魚』,【曹相國世家】說曹參將離開齊國的丞相之任時,對接任者要求善待『獄市者』。接任者問:『治無大於此者乎?』曹參說:『不然。夫獄市者,所以並容也,今君擾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所謂『獄市』,就是流氓、黑社會魚龍混雜的地方,大馬蜂窩,捅不得。曹參是黃老哲學的代表人物,講究的就是藏垢納污、得過且過,一切不做爲。如果全國司法部門的主導思想都如此,監獄裡的犯人自然就不會多了,但這個社會是不是就算好呢?
漢文帝生活儉樸,因爲建造一個『露台』要花『百金』,而『百金』是十個中等平民戶的家當,於是就放棄不建了,這是好事;可是當漢文帝迷信神仙,爲追求長生不死而聽信騙子新垣平的鬼話而建造『渭陽五帝廟』,建廟究竟花了多少錢史無明載,但光是對待這個騙子就除了封他爲『上大夫』外,還賞賜他的家庭『累千金』,相當於建那個露台的幾百倍。漢文帝有一個男寵叫鄧通,有人給鄧通相面,說鄧通日後要餓死;漢文帝爲了怕把鄧通餓死,就賜給了鄧通一座銅山,讓他隨便開礦鑄錢,於是鄧通家鑄造發行的銅錢遍天下。這裡的漢文帝與前文所述,還是一個人嗎?
『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但這話也就是說說而已,中國兩千年的封建社會,帝王永遠是站立在法律之上,永遠不受法律的任何約束的。
-背義專殺,朝令夕改
廢除了前代的一些酷法,也對當時的司法隊伍提出過一些要求,要求他們『奉法循理』,不要『以苛爲察,以刻爲明,令亡罪者失職』等等,但這些話都是說給別人聽的,他們從來沒有想到自己也應該遵照執行。
『滅族』的酷法,是早從呂后執政就已經宣布廢除了的,文帝上台後的第二年又重新宣布了一回;但到文帝晚年寵信方士新垣平,後來發現的垣平是個大騙子,而且說是要『謀反』,於是將其『夷三族』。新垣平不是什麼好東西,死有餘辜,但他的三族老幼有何罪過,而受此株連?班固在【漢書刑法志】中就感嘆地說:『夫以孝文之仁,陳平、周勃之智,猶有過刑謬論如此甚也,而況庸材溺於末流者乎?』
文帝如此,景帝的背義專殺,更勝其父十倍,特別是表現在殺晁錯、殺周亞夫兩位大臣的事件上。晁錯是爲了加強中央集權、削弱諸侯國勢力而提出削藩的。到吳、楚七國以討晁錯爲名對中央發動叛亂時,景帝竟背信棄義地聽從袁盎、竇嬰的挑動,爲向七國討好,竟把個位列『三公』的晁錯當作替罪羊殺掉了。其過程是漢景帝自己先有了主意,而後指使丞相、廷尉等公開對晁錯提出彈劾,並建議『錯當要斬,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最後漢景帝再批示照辦。程序合理、手續齊全,一位忠心耿耿的大臣就這樣地在一場雙簧的鬧劇中被滅族了。宋代洪邁曰:『晁錯本不應死,因議者之言殺之足矣,何遽至於族乎?漢之輕於用刑如此!』尤有甚者是對待周亞夫。漢景帝殺了晁錯,七國仍不退兵,最後還是靠著周亞夫率軍討伐,將吳楚之亂平定。但就是這樣一位大功臣,竟被漢景帝抓了一個買殉葬品不合規定的理由,給周亞夫加了個『縱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的罪名,將周亞夫殺掉了。明代李贄說,周亞夫功在擋『七國之兵』,如今被殺,『景帝非人主矣。』(【藏書】)
文帝時的傑出司法官張釋之曾有所謂『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但這話也就是說說而已,中國兩千年的封建社會,帝王永遠是站立在法律之上,永遠不受法律的任何約束的。
文帝、景帝在歷史上是創建了『文景之治』的傑出人物,但其神聖光環下的黑暗與殘酷尚且如此,至於其他時代、其他人物的光環之下究竟有多少黑暗也就可想而知了。我們要學會全面地看問題,全面地思考問題。孟子說過:『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演講者小傳
韓兆琦,1933年出生,天津市靜海人。1959年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1962年復旦大學研究生畢業。其後長期擔任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中國【史記】研究會名譽會長。幾十年來,曾先後出版【史記通論】、【史記題評】等二十餘部專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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