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便宜十六策】4納言詩解諍臣諍子順美匡惡有道之國危言危行 題文詩: 納言之政,謂爲諫諍,之所以采,眾下謀故, 君有諍臣,父有諍子,當其不義,則必諍之, 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惡不可順,美不可逆; 順惡逆美,其國必危.人君拒諫,忠臣不敢, 進其謀而,邪臣專行,其政此則,爲國之害. 有道之國,危言危行;無道之國,危行言孫, 上無所聞,下無所說.故孔子也,不恥下問, 周公旦也,不恥下賤,行成名著,後世爲聖. 故此是以,屋漏在下,止之在上,上漏不止, 下不可居.至止自知,自知自明,審名責實; 明主之聽,言責以實,其譽人者,試以其官. 言而無實,吏而亂官,以誅以罰,虛假言論, 不敢進諫,其不肖者,不敢受官.亂主不然, 聽其言而,不督其實,群臣虛譽,以進其黨; 主任其官,不責其功,愚污之吏,在庭居朝. 如此群臣,相推美名,相假功伐,務多其狡, 不爲主用.主釋其法,以譽進能,則臣離上, 下比周矣;以黨舉官,則民務佼,而不求用.
納言第四[1]【原文】 納言之政,謂爲諫諍,所以采眾下之謀也。[2]故君有諍臣,父有諍子,當其不義則諍之,將順其美,匡救其惡。[3]惡不可順,美不可逆;順惡逆美,其國必危。[4]夫人君拒諫,則忠臣不敢進其謀,而邪臣專行其政,此爲國之害也。[5]故有道之國,危言危行;無道之國,危行言孫,上無所聞,下無所說。[6]故孔子不恥下問,周公不恥下賤,故行成名著,後世以爲聖。[7]是以屋漏在下,止之在上,上漏不止,下不可居矣。[8] (【諸葛亮集】、【諸葛孔明全集】)
【注釋】 [1]納言:指採納意見。
[2]諫諍:下對上直言規勸,
[3]諍臣:直言規勸君主的大臣。諍子:直言規勸父親的兒子。匡救:匡正挽救。【書·太甲中】:『既往背師保之訓,弗克於厥初;尚賴匡救之德,圖惟厥終。』
[4]逆:倒,反。與『順』相對。
[5]邪臣:不正派的臣子。
[6]危:憂懼。【戰國策·西周策】:『竊爲君危之。』有道:舊指政治清明。【論語·季氏】:『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無道:政治混亂。孫:通『遜』。差,不如。危行言孫,【諸葛孔明全集】作『危行言遜』。
[7]孔子(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春秋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人。先世爲商後宋國貴族。在魯曾任相相禮(司儀)、委吏(管理糧倉)、乘田(管理畜養)一類的小官,魯定公時任中都宰、司寇,因不滿魯國執政季桓子所爲,去而週遊衛、宋、陳、蔡、楚列國,都不爲時君所用,歸死於魯。曾長期聚徒講學,開私人講學的風氣,傳說有弟子三千人,身通六藝者七十二人。古文學家說他曾刪【詩】、【書】,定【禮】、【樂】,贊【周易】,修【春秋】。雖未必完全可靠,但他熟悉古代經典,可能曾作過某種整理的工作。由於他弟子的活動,在他死後就形成爲一個儒家學派,對後世有重要的影響。他的學說以『仁』爲核心,以『禮』爲手段,『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在政治態度上是保守的,有利於有權勢者維持舊秩序的要求。通過自漢代董仲舒以來儒家的補充修正改造,他的思想經過系統化,成爲我國長期的封建社會的統治思想,孔子本人也被歷代統治者尊奉爲至聖先師。他的言論事跡,主要見於他弟子和再傳弟子所纂輯的【論語】一書中。【史記】有【孔子世家】。周公:西周初年政治家。姬姓,名旦,亦稱叔旦。周文王子,武王弟。采邑在周(今陝西岐山北),稱爲周公。曾助武王滅商。武王死,成王年幼,由其攝政。管叔、蔡叔、霍叔等不服,聯合武庚和東方夷族反叛。他出師東征,平定反叛,在規模分封諸侯,並營建洛邑(今河南洛陽)爲東都。相傳他制禮作樂,建立典章制度,主張『明德慎罰』。其言論見於【尚書】的【大誥】、【康誥】、【多士】、【無逸】、【立政】等篇。行成名著:意思是說功績和聲名都已取得了。
[8]這幾句的意思是說,屋子漏雨雖是在下面,要修補漏房卻在上面,上面漏個不停,下面就不能居住了。 【譯文】 身爲國君應廣納眾議,虛心接受諫言。爲人父者有直言不諱的子女,而爲人君者有極言直諫的臣子,那麼當他們行爲不義時,爲人臣子、兒女便會提出告誡,及時挽救危機,也保全爲君爲父的美德。有惡習就要戒除,不可違逆正道,倘若破壞正道,國家將遭遇危機。
人君若專斷固執,不納諫言,忠臣的計策便無法上達,使奸邪趁機而危害朝政。因此政治清明的國家,臣子能直言無諱;而無道之國,在朝者盡爲趨炎附勢、言語諂媚的人,進而使朝政更爲腐敗。
孔子不恥下問,周公樂與百姓結交,而能成就偉大的學問,爲後世萬代所景仰,奉爲聖人。所以屋頂漏水,若不修補,便無法居住,爲政者有缺失,卻不能改過,百姓的生活必然不安定。 【管子·明法解第六十七】 正文: 國之所以亂者,廢事情而任非譽也。故明主之聽也,言者責之以其實,譽人者試之以其官。言而無實者,誅;吏而亂官者,誅。是故虛言不敢進,不肖者不敢受官。亂主則不然,聽言而不督其實,故群臣以虛譽進其黨;任官而不責其功,故愚污之吏在庭。如此則群臣相推以美名,相假以功伐,務多其佼而不爲主用。故【明法】曰:『主釋法以譽進能,則臣離上而下比周矣;以黨舉官,則民務佼而不求用矣。』(管子67明法) 【譯文】 國家之所以亂,是因爲辦事不根據事實而根據誹謗夸譽的議論。所以英明君主在聽取意見的時候,對於提建議的,要責成他拿出真實證據;對於夸譽人的,要用試官的辦法考驗。言而不實的,給予懲罰;試官而敗壞官職的,也給予懲罰。所以,假話無人敢說,不肖之徒不敢接受官職。昏君則不是如此,聽取意見不考核其真實性,因而群臣就利用虛名來推薦私黨;任用官吏不考查其成績,因而愚污的官吏就進入朝廷。這樣,群臣就互相吹捧他們的美名,互相藉助他們的功勞,力求擴大交結而不爲君主效力了。所以,【明法】篇說:『君主若放棄法度,按照虛名用人,群臣就背離君主而在下結黨營私;君主若聽信朋黨任官,人民就專務結交而不求工作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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