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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墨子】卷26明鬼詩解7祭祀之物非棄污壑上以交鬼下合聚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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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東 發表於 2022-9-19 14:02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墨子】卷26明鬼詩解7祭祀之物非棄污壑上以交鬼下合聚眾
題文詩:
執無鬼者,,忠親之利,害爲孝子?
子墨子曰:古之今之,爲鬼非他,有天鬼有,
山水鬼神,亦有人死,而爲鬼者.今有,
先其父死,弟先其,兄死者矣.意雖使然,
然而天下,之陳物曰:先生先死.則先死者,
非父則母,非兄而姒.今潔,酒醴粢盛,
敬慎祭祀,若鬼神誠,有是得其,父母姒兄,
而飲食之,豈非厚利!若使鬼神,誠無是乃,
費其所爲,酒醴粢盛;夫費之,非特注之,
污壑棄之,內者宗族,外者鄉里,皆得,
飲食之;雖使鬼神,誠無猶可,合歡聚眾,
取親鄉里.執無鬼者,曰鬼神,固請無有.
是以不,酒醴粢盛,犧牲之財;吾非今愛,
酒醴粢盛,犧牲財乎?其所得者,臣將何哉?
上逆,聖王之書,內逆民人,孝子之行,
爲上士,於天下此,非所以爲,上士之道.
故墨子曰:吾爲祭祀,非直注之,污壑棄之,
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歡聚眾,取親鄉里.
神有,則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
則此豈非,天下利事!故墨子曰:今天下之,
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實將欲求,興天下利,
除天下害,當若鬼神,之有將不,可不尊明,
聖王之道.鬼神之道,敬天利民,報本返始.
鬼神者天,天道真情,真情精誠,兼愛相利.
【原文】7今執無鬼者曰:『意不忠親之利(39),而害爲孝子乎?』子墨子曰:『古之今之爲鬼,非他也,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爲鬼者。』今有子先其父死,弟先其兄死者矣。意雖使然,然而天下之陳物,曰:『先生者先死。』若是,則先死者非父則母,非兄而姒也。今潔爲酒醴粢盛,以敬慎祭祀,若使鬼神請有,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飲食之也,豈非厚利哉!若使鬼神請亡,是乃費其所爲酒醴粢盛之財耳;自夫費之,非特注之污壑而棄之也(40),內者宗族,外者鄉里,皆得如具飲食之;雖使鬼神請亡,此猶可以合歡聚眾,取親於鄉里。今執無鬼者言曰:『鬼神者,固請無有。是以不共其酒醴、粢盛、犧牲之財。吾非乃今愛其酒醴、粢盛、犧牲之財乎?其所得者,臣將何哉?』此上逆聖王之書,內逆民人孝子之行,而爲上士於天下,此非所以爲上士之道也。是故子墨子曰:『今吾爲祭祀也,非直注之污壑而棄之也,上以交鬼之福,下以合歡聚眾,取親乎鄉里。若[鬼]神有,則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則此豈非天下利事也哉!』是故子墨子曰:『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中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當若鬼神之有也,將不可不尊明也,聖王之道也。』
注釋(39)『意』通『抑』。『忠』爲『中』之假借字。(40)『自』爲『且』之誤。『且』同『抑』。『特』應爲『直』。
文】
現在堅持沒有鬼神的人說:『抑或不符合雙親的利益而有害爲孝子嗎?』墨子說:『古往今來所說的鬼神,沒有別的,有天鬼,也有山水的鬼神,也有人死後所變的鬼。』現在存在兒子比父親先死、弟弟比兄長先死的情況。即使如此,按天下常理來說,則先死的不是父親就是母親、不是哥哥就是姐姐。現在潔治酒醴粢盛,用以恭敬謹慎地祭祀。假使鬼神真有的話,這是讓父母兄姐得到飲食,難道不是最大的益處嗎!假使鬼神確實沒有的話,這不過是浪費他製作酒酒醴粢盛的一點資財罷了。而且這種浪費,也並不是傾倒在髒水溝去丟掉,而是內而宗族、外而鄉親,都可以請他們來飲食。即使鬼神真不存在,這也還可以聯歡聚會,聯絡鄉里感情。現在堅持沒有鬼神的人說道:『鬼神本來就不存在,因此不必供給那些酒醴。粢盛、犧牲之財。
如今我們豈是愛惜那些財物呢?(而在於)祭祀能得到什麼呢?』這種說法對上違背了聖王之書,對內違背了民眾孝子之行,卻想在天下做上層人士,這實在不是做上層人士的道理。所以墨子說:『現在我們去祭祀,並不是(把食物)倒在溝里丟掉,而是上以邀鬼神之福,下以集合民眾歡會,連絡一鄉一里的感情。假若鬼神存在,那就是將我們的父母兄弟請來共食,這豈不是天下最有利的事嗎?』

所以墨子說:『現在天下的王公大人士君子,如果心中確實想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那麼對於鬼神的存在,將不可不加以尊重表彰,這即是聖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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