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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淵閣四庫全書版【二十四史】學術價值及整理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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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1-2-25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國學網
一、學術價值

  【四庫全書】是我國最大規模的一部叢書,除通俗小說和戲曲不收外,包括當時圖書的所有門類,共收書3400餘種,79000餘卷。這部大型叢書,從乾隆三十七年(1772)下詔有計劃地徵求當時國內所有存書起,共花費了十三年時間,集中了大批人力物力修纂而成,僅其所動用的抄寫人員即達一千五百餘人。【四庫全書】全部以抄本形式保存下來,共抄寫七部,分別保存在北京皇宮的文淵閣、圓明園的文源閣、奉天的文溯閣、熱河的文津閣、揚州的文匯閣、鎮江的文宗閣和杭州的文瀾閣,另外還有副本一部,藏於翰林院。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底,第一部【四庫全書】告成,並於次年春入藏宮中文淵閣。由於文淵閣所在深宮禁地及其作爲首部【四庫全書】的特殊地位,校讎、抄寫極爲認真,故而文淵閣本【四庫全書】被公認爲七閣全書中最好的一部。
  【四庫全書】對整理、保存我國文化古籍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在修輯【四庫全書】過程中,清高宗將認爲不好的書燒毀,或將其中一部分毀去或篡改,造成了一定的文化破壞。
  【二十四史】作爲【四庫全書】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而清乾隆時開四庫館,館臣多是當時的碩學名儒。經過館臣整理、修改、審定的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二十四史】,獨具面貌,在版本學、校勘學、避諱學、語言文字學、思想史等領域都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價值。其中,【明史】的差異最廣爲人知,毋庸贅述。從其他各史來看,也具有很大的差異:
  (一)版本學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中標明二十四史底本,多是『內府刊本』。一般以爲所據底本『內府刊本』,即是清乾隆四年到四十九年(1739-1784)間印製的武英殿本(簡稱『殿本』)。實際上,兩者之間存在很大的差異,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遼、金、元三史。
  光緒癸卯冬十月同文局石印殿本中遼、金、元三史,雖然每種前皆冠有【御製改譯遼金元三史序】,其實文中並沒有改譯,反而是四庫全書本全部修改了。版本差異極大。可見內府刊本並非全是武英殿本,四庫本有其獨特的版本價值。僅舉【金史·卷一】的第一段話爲例。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爲:
  金之先,出靺鞨氏。靺鞨本號勿吉。勿吉,古肅慎地也。元魏時,勿吉有七部:曰粟末部、曰博綽部、曰恩徹亨部、曰佛寧部、曰哈沙部、曰黑水部、曰白山部。
而武英殿本作:
  金之先,出靺鞨氏。靺鞨本號勿吉。勿吉,古肅慎地也。元魏時,勿吉有七部:曰粟末部、曰伯咄部、曰安車骨部、曰拂涅部、曰號室部、曰黑水部、曰白山部。
勿吉七部,四庫本改譯名稱的就有四部。
  (二)校勘學
  文淵閣四庫全書在修成之後,又經過數次大規模的校改,質量上乘,用它來校武英殿本,乃至百衲本,不時有令人眼前一亮,乃至茅塞頓開的地方。比如武英殿本、百衲本【宋史·卷二十六·本紀第二十六·高宗三】中有一段:
  (紹興元年夏四月)庚午,張琪復叛,犯當塗縣。金將撻懶渡淮,屯宿遷縣馬樂湖。
然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宋史】同段作:
  ……金將撻懶渡淮,屯宿遷縣樂馬湖。
『樂馬湖』,其他資料上又作『路馬湖』、『落馬湖』、『駱馬湖』,即今天江蘇省宿遷市之駱馬湖。他本【宋史】中的『馬樂湖』恐是訛誤。再如武英殿本、百衲本【遼史】卷一有:
  (五年)五月,皇弟剌葛、迭剌、寅底石、安端謀反。
  (六年)冬十月戊寅,剌葛破平州,還,復與迭剌、寅底石、安端等反。
  (七年)三月癸丑,次蘆水,弟迭剌哥圖爲奚王,與安端擁千餘騎而至,紿稱入覲。
  (八年)首惡剌葛,其次迭剌哥,上猶弟之,不忍置法,杖而釋之。
  (神冊三年)夏四月乙巳,皇弟迭烈哥謀叛,事覺,知有罪當誅,預爲營壙。
初讀的人,會感覺到『迭剌』、『迭剌哥』、『迭烈哥』爲三個人。文淵閣四庫全書本【遼史】卷一則通改成『特爾格』,並在『考證』中說:
  按:特爾格,原文作『迭剌』。考皇子表,系德祖第三子。本卷後又作『迭剌哥』或作『迭烈哥』,即一人也,今畫一譯改。
這樣,讀【遼史】的人再也不會有之前的那種困惑。
  (三)避諱學
  避諱是古代常見的文化現象,在刻書、抄書中時常會遇到這種問題。百衲本、武英殿本的避諱字多是缺末筆、改字等,但四庫本還有一種別的方式。比如【宋史·卷三十三·本紀第三十三·孝宗一】:
  (紹興三十二年五月)中書舍人唐文若聞而請對,言不宜急遽,故先下建儲之詔,賜名燁。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宋史】,此處則作:
  中書舍人唐文若聞而請對,言不宜急遽,故先下建儲之詔,且賜名。
爲了避清聖祖仁皇帝『玄燁』的名諱,四庫本臨文而改。這可以說是史書中一種比較罕見的避諱現象。
  (四)語言文字學
   乾隆皇帝在編【四庫全書】的時候,以爲『宋人武備不修,鄰敵交侮,力不能報,乃區區修隙於文字之間』,『以字之美惡分別愛憎』;『又不通譯語,竟以中國之言,求外邦之義』。所以在翻譯遼、金、元三朝人名、部落名等時,常常用貶義詞語。『積習相沿,不一而足』。『元托克托等修宋、遼、金三史,多襲舊文,不加刊正』。『迨及明初,宋濂等纂修【元史】,以八月告成,事跡掛漏,尚難殫數。前代譯語,更非所諳』。導致譯名『顛舛支離』『訛謬百出』。乾隆皇帝『聖明天縱,邁古涵今,洞悉諸國之文,灼見舊編之誤,特命館臣詳加釐定,並一一親加指示,務得其真』。其中,以索倫語正【遼史】,以滿洲語正【金史】,以蒙古語正【元史】,所改正部分主要集中在姓名、地名、職官名、部落名、物品名等方面。這爲研究遼、金、元三代的語言文字提供了一種新工具。
  與此同時,四庫本對於二十四史中一些認爲是『不雅訓』的部分進行了修改,兩下對照,可見當時人對文言、白話的認識。比如百衲本、武英殿本【元史·卷二十九·本紀第二十九·泰定帝一】有泰定帝即位詔書:
  薛禪皇帝可憐見嫡孫、裕宗皇帝長子、我仁慈噶瑪拉爺爺根底,封授晉王,統領青吉斯皇帝四個大鄂爾多,及軍馬、達達國土都付來。依著薛禪皇帝聖旨,小心謹慎,但凡軍馬人民的不揀甚麼勾當里,遵守正道行來的上頭,數年之間,百姓得安業。在後,鄂勒哲篤皇帝教我繼承位次,大鄂爾多里委付了來。已委付了的大營盤看守著,扶立了兩個哥哥曲律皇帝、普顏篤皇帝,侄碩德巴拉皇帝。我累朝皇帝根底,不謀異心,不圖位次,依本分與國家出氣力行來;諸王哥哥兄弟每,眾百姓每,也都理會的也者。今我的侄皇帝生天了也麼道,迤南諸王大臣、軍士的諸王駙馬臣僚、達達百姓每,眾人商量著:大位次不宜久虛,惟我是薛禪皇帝嫡派,裕宗皇帝長孫,大位次里合坐地的體例有,其餘爭立的哥哥兄弟也無有;這般,晏駕其間,比及整治以來,人心難測,宜安撫百姓,使天下人心得寧,早就這裡即位提說上頭,從著眾人的心,九月初四日,於青吉斯皇帝的大鄂爾多里,大位次里坐了也。交眾百姓每心安的上頭,赦書行有。
【元史】在明初修定,其詔書一依元代時的本來面目。元代詔書,每自蒙文譯出,不假修飾,文既通俗,詞序亦從蒙古,故半白不白、似通非通。四庫館臣修書,則加以粉飾,所以文淵閣四庫本【元史】此段就變成了典範的文言文:
  朕考晉獻武色辰皇帝之嫡孫、乃裕宗皇帝之長子也,聖慈眷愛,封受晉王,統領青吉斯皇帝四大鄂爾多,及軍馬、達勒達國土。就國以後,格遵色辰皇帝聖旨,小心謹慎,凡軍馬人民一切事宜,咸由正道而行。故數年之間,群臣各敬其事,百姓得安其業。嗣後,鄂勒哲圖皇帝命朕繼承藩服,仍統領四大鄂爾多及北邊軍馬,翼戴朕兄庫魯克皇帝、布延圖皇帝,朕侄硯迪巴拉皇帝。歷事累朝,無貳爾心,以繼朕皇考固讓之志,恪恭厥職,屏衛王家。朕行之事,諸王宗室臣民,皆所素知。今大行皇帝上賓,迤南諸王大臣、軍士及諸王駙馬臣僚、達勒達百姓等,咸謂天位不宜久虛,乾綱固有專主。近屬之中,惟朕爲色辰皇帝嫡曾孫、裕宗皇帝嫡冢孫,以長以親,於義皆無可讓。況大行晏駕,事變非常,及今加意撫綏,猶恐皇皇未定,宜早正宸極,安撫百姓,使天下人心得寧。朕以臣民勸戴之故,俯順輿情,九月初四日,即位於青吉斯皇帝之大鄂爾多,布告中外,咸與維新,可大赦天下。
  (五)文化思想
  清代在文化思想上採用高壓政策,通過文字獄等方式將文人的思想局限在狹窄的範圍內,不敢越雷池一步,乃至有『避席畏聞文字獄,讀書都爲稻粱謀』的詩句。在編修【四庫全書】過程中,館臣爲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對史書中提到夷、虜等詞語的地方痛加刪改。比如百衲本、武英殿本【元史·卷十七·本紀第十七·世祖十四】末有贊:
  世祖度量弘廣,知人善任使,信用儒術,用能以夏變夷,立經陳紀,所以爲一代之制者,規模宏遠矣。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元史】此段則改作:
  世祖度量弘廣,知人善任使,信用儒術,用能統壹海㝢,立經陳紀,所以爲一代之制者,規模宏遠矣。
四庫本【元史】改『以夏變夷』爲『統壹海㝢』,自是避清朝人的痛處。
  綜上數點可見,整理出版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二十四史】標點本非常必要。
二、整理體例

  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二十四史】在標點過程中,爲確保格式、體例統一,保存該版本的原汁原味,便於讀者和研究者使用,今將整理中的體例原則和一些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保存原本原貌
  1、整理中只作文字校勘,不做繁瑣的史實考訂辨證。
  2、正文文字一般不做增、刪、改處理。如系明顯衍、脫、訛、倒之處,則據他本予以訂正,並出校勘說明。如因四庫本殘損污沒所致之缺字,如『主』缺頭上點,『子』缺腰間橫,『玉』字缺左半邊等等,則據上下文及他本予以補全,只做常規處理,個別地方以校勘記形式標示。
  3、原文字增衍、脫落、訛誤等造成文義不通,不可標點時,一般只保留原文,不作比勘。
  4、四庫本中的避諱字悉予保留原字,不作復原。如秦代以『端』代『正』避始皇之諱,漢代以『國』代『邦』避高祖之諱,以『茂』代『秀』避光武之諱,唐代以『人』代『民』避太宗之諱,以『通』代『亨』避肅宗之諱,清代以『元』代『玄』避康熙之諱,等等,皆從其故。但以缺末筆形式出現的避諱字,如『玄』、『胤』,『真』、『征』等避諱字,則以整字表示。
  (二)採用標準字形
  1、正文中己/已/巳、戊/戍/戌等手寫字形難以區分,以及汨/汩等同,日/曰不分,睢/雎相亂,在整理過程中,結合上下文義,適當區分,徑改爲本字,不出校勘記。
  2、正文爲手工抄寫,存在較多異體手寫字形,如『 110225_001b.jpg 』『 110225_002b.jpg 』『 110225_003b.jpg 』『 110225_004b.jpg 』『 110225_005b.jpg 』『 110225_006b.jpg 110225_007b.jpg 』『 110225_008b.jpg 110225_009b.jpg 110225_010b.jpg 』,在整理過程中規範成爲標準字形,不出校勘記。
  3、四庫本中的異體字、俗體字、一一對應繁簡字,如:冰/冰、徤/健、無/無、鳥/鳥、鄰/鄰、睹/睹等,除特殊情況外,統一處理成標準的簡體漢字。
  4、部分通假字,及繁簡字在古代具有明顯區別意義的,如說/悅、止/只、有/又、景/影、雲/雲、於/於、後/後、余/余、干/乾等,則予以保留原字形。
  5、由於抄刻習慣和時代、地域差異造成的異形字,如:敎/教、回/回、達/逹、茲/茲、群/群等,予以規範,合併統一爲正形字。
  (三)吸收校勘成果
  1、底本爲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二十四史,參校本爲百衲本、武英殿本、文津閣四庫全書本、中華書局點校本等重要版本。其他各種文本也儘量收集齊備,以供校勘之用。
  2、廣泛吸收一些爲大家所認同的考據結果,如錢大昕【廿二史考異】、王鳴盛【十七史商榷】、趙翼【廿二史札記】以及今人的重要成果,以校勘記形式予以反映。
  3、對於古人句讀有歧義之處,由審定者確定相應的標點方式。
  (四)統一整理規範
  1、書前題詞、目錄,卷中音義、校勘記等附屬內容悉數刪去。書中若有特殊標註,如夾注、眉批、印章、畫符等等,一般不排入正文中。
  2、四庫本目錄與正文不符處,據正文改。
  3、正文中的表格,保留表格前後的文字,表格內容以『表略』方式標明表格位置。【二十四史】的全部表格匯集在最後一冊中印出。
  4、文字處理嚴格遵循國家相關部門發布的以下規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1955年12月)、【簡化字總表】(1986年10月)、【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1965年1月)、【現代漢語通用字表】(1988年3月)。簡體版字形統一使用【簡化字總表】中的字形;【簡化字總表】以外的生僻字,按照1992年新聞出版署、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發布的【出版物漢字使用管理規定】,一般不作偏旁簡化和類推簡化,如駉、鸛、訏、輶、銶、闉、綯等,均不做簡化處理。
  5、按照國家規定,一律採用新式標點。標點採用方面,以逗號『,』句號『。』問號『?』冒號『:』頓號『、』爲主,慎用感嘆號『!』分號『;』書名號『【】』雙引號『『』』單引號『「」』。
  6、因各本均殘缺而使文字殘缺者,以『□』表示之。殘字可考字數者,一字一『□』。殘字不可考字數者,以『(首缺)』、『(中缺)』、『(尾缺)』表示。
  7、因爲行文格式需要之換行空、敬空等,直接刪去空格,不出校記。
  8、撰寫校勘記的原則是:逢需方出,儘量簡略,達意爲主。如四庫本正確,除非特定情況,則不在校記中羅列諸本異文。校記作:
  魏道武時以功割善無之西臘汗(一)山地方百里以處之
  (一)『汗』,是。中華書局繁體本第197頁作『污』,簡體本第134頁又作『污』,皆誤。
如果是四庫本錯誤,則據他本改正,校記作:
  會詧夜至,襲(二)氏不知其敗,謂爲賊也
  (二)『襲』,誤。百衲本、武英殿本、中華書局繁體本皆作『龔』,是。
如果是四庫本漏字,據他本補;四庫本衍字,據他本刪,則校記應註明爲:
  據百衲本、武英殿本,此處應補『某』字。
  據百衲本、武英殿本,此書『某』字應刪。
雖無校本依據,但行文明顯錯誤者,則不須進行理校,但可於校記中說明疑問。
  9、錯別字改爲正字,出校記。如在同一篇中某些錯別字反覆出現,則僅在首次出現時予以注出,其後不再一一出校記。
  10、引文能查核原出處者,儘量查核,此時加引號。一時查不到原出處,但可以確定首尾者,加引號。不能確定其首尾者,不加引號。
  11、依照內容需要另行分段、分節的,不出校記。
  (五)保存各史差異
  1、文淵閣四庫全書本遼、金、元三史,四庫館臣據【欽定遼金元三史國語解】改易,但也有改而未盡者,如:
  秋七月,黃龍府衛將雅木丕勒殺都監張琚以叛,遣敞史耶律噶勒畢討之。九月,敗雅木丕勒於治河,遣其弟安圖追之。雅木丕勒走保烏舍城,安圖乃還,以餘黨千餘戶城通州。(【遼史·卷八·本紀第八·景宗一】)
據百衲本、武英殿本、中華書局本,此段作:
  秋七月,黃龍府衛將燕頗殺都監張琚以叛,遣敞史耶律曷里必討之。九月,敗燕頗於治河,遣其弟安摶追之。燕頗走保兀惹城,安摶乃還,以餘黨千餘戶城通州。
據【欽定遼史語解·卷七】,則『燕頗』當改譯作『雅爾丕勒』或『雅木丕勒』,然文淵閣四庫全書本【遼史】中仍有作『燕頗』者:
  保寧七年,以黃龍府叛人燕頗餘黨千餘戶置,升節度。(【遼史·卷三十八·志第八·地理志二】)
  保寧七年,軍將燕頗叛,府廢。(【遼史·卷三十八·志第八·地理志二】)
  爲北院大王時,黃龍府軍將燕頗殺守臣以叛,和勒博討之,破於鴨綠江。(【遼史·卷七十七·列傳第七】)
這種問題很多,但爲保留原貌,書中『燕頗』、『雅木丕勒』並存,於校記中予以說明即可。
  2、【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不僅本身爲【二十四史】中水平最高的經典,而且其舊注也有十分重要的史料價值,向來爲史學界所重視。因此,我們這次整理,亦保留其舊注。至於其他諸史,則不予保留注釋、音義、考異等。
  (六)撰寫詳細說明
  1、審定者爲每一史撰寫一篇3000字以上的解題,內容包括卷數、作者簡介、編纂過程、流傳情況、重要版本、價值缺陷,以及整理中所遇的問題等。解題置於每種書目錄之前。整理者對所整理史書作文獻學方面考證研究,可以作爲附錄載於該書之後。特殊情況,隨文說明。
  2、校勘錄文時,如遇異文,整理者應慎重考訂,吸收諸本精華,選擇其最有價值者納入校勘記,以供研究者參考。努力避免爲寫校勘記而羅列諸劣本的現象。必要時可出解釋性、研究性校記,但應文字簡練。
  (七)其他
  其他複雜情況、未盡事宜,由相關專家組成委員會進行商定,出具解決意見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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