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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羅新:從蕭曹爲相看所謂『漢承秦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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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12-8-3 18: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鳳凰網歷史
三、曹參與黃老之學
【史記・曹相國世家】,參爲齊丞相,『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幣請之。既見蓋公,蓋公爲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參於是避正堂,舍蓋公焉。其治要用黃老術,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後者曹參入漢廷代蕭何爲相,清靜無爲,一遵舊貫,所謂蕭規曹隨,雖然爲時只有三年,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曹參是第一個把黃老之學帶進漢廷並在政治實踐中加以推行的人。據【史記・樂毅列傳】,樂毅後世有樂巨(臣)公,學黃帝老子,其本師號曰河上丈人。蓋公是樂巨公的傳人,『教於齊高密、膠西,爲曹相國師』。曹參在齊,做了很多深具遠見的工作。他一反漢初將相起自匹夫、習於行伍的粗野作風,在齊國這個文化氛圍十分特別的地區,禮賢下士,廣泛與知識分子接觸。【漢書・蒯通傳】,『至齊悼惠王時,曹參爲相,禮下賢人,請通爲客』,蒯通向曹參推薦齊士,曹參『皆以爲上賓』。蒯通其人頗有戰國縱橫家之遺風,而據本傳,與安期生相善。【史記・樂毅列傳】,安期生是河上丈人的學生,也是學習黃老之術的,因此頗疑蒯通身上多少也雜有一些黃老之術,那麼蒯通向曹參推薦的齊士之中,當還有一些黃老之士。
黃老之學,是一種君南面之術,即統治術。曹參從蓋公那裡領悟了這種學說的現實妙用,並在齊國加以實踐,獲得成功,所以他入漢爲相時,就把這種學術精神帶進了漢王朝的政治實踐當中。【史記・太史公自序】中所謂『曹參薦蓋公』,是不是暗示曹參把蓋公也帶進了長安呢?姑置不論。從曹參以後,黃老之學在漢廷流行開來,文景時候,處士王生治黃老言,雖無官職,卻在漢廷受到尊重。【漢書・張釋之傳】,王生曾在公卿之前命廷尉張釋之爲他結襪。又有黃生,與轅固生共爭於景帝前,見【史記・儒林傳】。這個黃生還是司馬談的老師,【史記・太史公自序】:『習道論於黃子』。景帝時期,黃老學說在漢廷占有主流地位,儼然成爲意識形態中取代秦法家學說的統治思想。
關於先秦諸子的學術流變,非我所敢置論,亦無關本文宏旨,闕而不論。重要的是,在戰國末年興起於齊燕邊海地帶的黃老之學,乃是一種雜糅了諸種學說而自成體系的新的統治學說。陰陽五行、三晉法家、楚國的老子清靜思想,都可以在黃老之術中找到印跡,但黃老在理論上、在實踐中都自有特色,自成體系。所謂『道論』,所謂黃老,關心的不是抽象的哲學體系,而是現實的政治,是要指導君主如何治理國家,如何控御臣下,如何以最小的能量來支配最大的統治對象,這就是所謂的『君人南面之術』。先秦諸子,多半從事於這個目標,而法家思想在秦的實踐中獲得成功。秦亡以後,漢初政論家如賈誼、陸賈等,很難指明他們的學派界限,他們也提『仁義』,也提『法術』,也講『清靜』。這反映了秦末思想界的混亂和互相融合。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黃老之學登上了歷史舞台。[⑦]
曹參以黃老思想從事政治實踐,其最大的貢獻是以不十分明顯的方式,修正了蕭何時期的法治傾向。【史記・曹相國世家】,曹參將入長安,囑後任齊相曰:『以齊獄市爲寄,慎勿擾也。』又解釋道:『夫獄市者,所以並容也,今君擾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按獄市,歷來注家都不加解釋,或分解爲刑獄及都市。陳直【漢書新證】以爲獄市爲齊國大市之名,獄字爲岳字省文,即齊國莊岳之市,很有道理。【史記集解】引【漢書音義】曰:『夫獄市兼受善惡,若究極,奸人無所容竄,久且爲亂。秦人極刑而天下畔,孝武峻法而獄繁,此其效也。老子曰:「我無爲而民自化,我好清而民自正。」參欲以道化其本,不欲擾其末。』這一段話,比較深入地闡明了黃老統治術的精神。以刑法治國,則當使奸人無所容;以黃老爲治,當使奸人有所自安。曹參首先要承認,奸人是不可能都繩之以法的,因此要有所容。清靜無爲,不是不要秩序,而是不要過分追求秩序,不要隨意擾亂秩序。獄市自有規則,重要的是統治者不要刻意督責,不要干涉規則的運作。曹參把這一套又運用到漢廷,對前任蕭何的制度措施不加更動,一任其舊。這看起來是對蕭何路線的繼承,其實統治精神已有了很大變化。任何條令、任何行政措施,只有加強督責,才能得到貫徹。秦政的本質,是以法令整肅官吏。法治主義只有自上而下的強硬督責才能實現。而曹參爲相,無所請事,擇『詘爲文辭,重厚長者』爲丞相史,排斥『言文刻深,欲務聲名』的官吏,日夜飲酒,不治政事,對相府吏員的『日飲歌呼』處之泰然,這決不是蕭何爲治的本意。表面上蕭規曹隨,事實上則通過清靜無爲,扭轉了蕭何時期的法治傾向,漢朝政治正在走上新軌道。【史記・曹相國世家】,百姓歌曰:『蕭何爲法,較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靜,民以寧一。』太史公曰:『參爲漢相國,清靜極言合道。然百姓離秦之酷後,參與休息無爲,故天下俱稱其美矣。』曹參推揚黃老,符合歷史發展的潮流,漢朝因之而安。
從蕭何到曹參,也體現了漢初學術思想的發展。漢初草創,全承秦制,這是蕭何時期的特徵;總結秦所以速亡,不純任法治,而採取與民休息、清靜無爲的統治策略,這是曹參時期的特徵。到這個時期,『漢承秦制』,正在改變其歷史內容。曹參推揚的黃老之學及其政治實踐中的與民休息,不是對蕭何法治傾向的全面否定,而是繼承之中有所修正。漢武帝時候,董仲舒倡起儒學,黃老之學在漢廷迅速冷落下去,是爲漢代學術思潮又一轉折。但儒學興起,也並不是對黃老之學的全盤否定。這兩種學說都起自齊國,在流傳發展中不能說沒有相互作用。張舜徽【周秦道論發微】中【道論通說】,有專篇曰『闡明西漢諸儒皆深識「道德」之要』,分析董仲舒【春秋繁露】中有關章節,謂:『所言致治之本,以無爲爲道,以不和爲寶,直與道論相協,達乎政理之原,非淺見寡聞者所能窺。』西漢諸儒,頗采黃老學說以入於儒,這說明黃老思想中的積極部分並沒有在孝武以後消失。這種學術變遷,以平和的形式進行著。後人極言漢政之不同於秦政,極言漢儒對於秦代法家的否定,此見其大概而未察其細微。在秦代的法治主義與漢武帝的獨尊儒術之間,有蕭何與曹參兩個階段,而曹參及其黃老學說,正是不可缺少的橋梁。從秦始皇到漢武帝,這之間的歷史橋梁意義重大。『漢承秦制』就蘊含了這些變化、這些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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