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鳳凰網歷史 【左傳・昭公七年】說:『昔堯殛鯀於羽山。』同書【僖公三十三年】卻載:『舜之罪也殛鯀。』【國語・晉語五】也說:『舜之刑也殛鯀。』【尚書】、【史記】諸書也基本將此案的主判者認定是舜。鯀是被舜判罪而流放、殺害應不成什麼問題。那麼,舜爲什麼要殺鯀?史書一般都說鯀治水無功而獲罪。如【國語・魯語】曰:『鯀障洪水而殛死。』【史記・五帝本紀】說,鯀治水九年,『功用不成,水害不息。』認爲鯀治水用『障』與『堙』(即堵與塞)的辦法而不用疏導的方法終致失敗。其實,人們可以客觀冷靜地評判一下,鯀在以木、石爲生產工具的條件下治水九年,沒有功勞也應有苦勞。同時,用『障』之法,即使不獲大功,也不會失敗到哪裡去,至今人們治水的手段依然還是常要用『障』之法。總之,治水不獲大功,絕不至於達到罪該處死的地步。鯀被處死,應另有原因。
【國語・晉語八】說:『昔者鯀違帝命,殛之於羽山。』鯀是如何違抗帝命的呢?【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載:『堯欲傳天下於舜,鯀諫曰:「不祥哉!孰以天下而傳之於匹夫乎?」堯不聽,舉兵而誅殺鯀於羽山之郊。』【呂氏春秋・行論】是說:『堯以天下讓舜,鯀爲諸侯,怒於堯曰:「得天之道者爲帝,得地之道者爲三公。今我得地之道,而不以我爲三公。」以堯爲失論……於是殛之於羽山。』原來,鯀曾經反對舜繼天子之位,這一重大政治事件應是他最終被殺的主因。雖然兩書都相當晚出,其論也不免取之於傳說。不過,與其相信鯀治水失敗而被殺的說法,不如認可因統治集團之間的權位矛盾衝突而被害的史實。鯀既死,其治水任務自然不能完成,要由其兒子禹接任。而堯、舜既爲聖人,哪能因統治矛盾而殺人,歸罪鯀於治水失敗,便是最好的藉口。古籍中幾乎普遍持此說法,最後還將鯀列爲上古對天子統治最危險而該誅殺的叛亂者『四凶』之一,其中透露出的信息是:如果鯀僅因治水有過而被刑殺,有必要如此加罪而震懾天下嗎?
【山海經・海內經】載:『洪水滔天,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殺鯀於羽郊。』『息壤』是上帝保存的『神土』,鯀爲平息水患造福人類,不惜自己的生命,冒險去偷『息壤』,雖被帝所殺仍不失爲英雄形象。這一神話表達了後世民眾對鯀的崇敬心情。同時,大禹治水的成功,完全如【史記・夏本紀】所言是『續鯀之業』。另外,【世本】、【呂氏春秋】、【淮南子】等古籍中還載有:『鯀築城』、『鯀作郭』等史實,說明鯀確實是一位建築工程專家,在築城方面可能還另有成就。所以,鯀不但與大禹同樣是治水的功臣,可能還有其他方面的功勞和業績。鯀應死於統治集團內部的奪權鬥爭,說鯀因治水失敗而被殺,實在是當時統治者的一個很難成立的可恥藉口,正如人們後來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然而,造成此冤獄的謊言居然能經數千年而不被擊穿,可見中國統治者在製造冤獄方面的殘忍手段及欲蓋彌彰的掩蓋方法早已爐火純青。嗚呼哀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