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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秦漢大規模對外戰爭:爲民族尊嚴還是爲生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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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2-8-6 17: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人民網
第三,假定匈奴人圍攻格殺漢軍的意志不那麼堅定,沒有處死漢高祖派遣的使者,而是把他帶到軍隊統帥處,那麼究竟是應該帶給最高統帥單于,還是該帶給他的妻子?這又是個考驗常識的問題。
第四,單于閼氏是否具備對於匈奴的軍事、政治的干預權。關於此可以從兩個方向做考慮:如果不具備干預權,那麼她沒有資格向單于提出政治意見;如果具備干預權,那麼她的意見能在多大程度上左右單于的決策,這是個很難說得清楚的問題。
第五,如果冒頓單于聽從了閼氏的觀點,不再覬覦漢地而就此退兵,那麼之後立刻又進軍代地(今山西代縣雁門關一帶)的行爲就非常難以解釋了,因爲這前後言行顯得過於自相矛盾。
還有種種疑點,就不逐一列舉了。因爲僅憑上述五點,就令人很難對史書記載的漢高祖白登脫困始末產生信服感。我無意質疑劉邦成大事者不拘小節的行事風格,更不想將其醜化妖魔化臉譜化,只是這段史書中的記載很經不起常理的推敲。在沒有足夠的資料做證明的前提下,考證一段歷史的真偽,實難完成,只能通過從歷史進程所受影響後的變化中尋找若干線索來進行推斷。
匈奴人攻城掠地的目的,是個極其關鍵的線索根源,這直接左右著事態的發展。在秦篇中我曾經詳細解釋過戰爭的實質,這裡就不再長篇累牘地複述了,只簡單說一句,戰爭不是憑空而來的,其目的必然是直指利益。匈奴人所期望的利益是什麼,就成了解開這個謎局密碼的鑰匙。
直接搶到經濟給養,這是最淺表的也是最直接的收益,無從辯駁。而深一層的收益還需從一種文明的經濟屬性上思考。游牧文明的載體,是富有植被和水源的土地;游牧經濟在發展過程中,隨著人口增長而需要擴大經濟體規模時,所緊缺的資源就是這種富有植被和水源的土地。這樣的土地恰恰也是農耕文明賴以生存的資源,原因很簡單,能生長植被的富饒土地,就具備成爲農耕土地的潛質。反之,農耕用土地荒蕪後,就會形成天然的草場。
當土地成爲兩種文明的生命線時,爆發戰爭是在所難免的,因爲都在爲生存而戰。那麼回過頭來看史書上所言,冒頓單于閼氏說漢家土地不能久留的觀點就站不住腳了。若不是憑臆測想當然,那一定是史官有意地略掉了一些關鍵信息。至於這關鍵信息是什麼,這裡先放下不論,在後文中會有詳細解釋。
也許割地賠款才是真相
在前面的【戰爭福利學】一節中我曾談及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戰爭的策動者往往會逃脫戰敗的懲罰。因爲戰爭的策動者往往是社會群落中最高權力的執掌者。從政治角度來分析,如果戰敗方需要爲失敗支付成本如戰爭賠償等,至少要有一個明確的責任承擔人。毫無疑問,戰敗方最高權力的執掌者將是扮演這個角色的最佳人選。
圍繞著戰敗責任人的視角去考慮白登之圍,線索就明朗了許多。匈奴單于應該不至於有對漢軍趕盡殺絕的意圖,更談不上有殺掉漢高祖的意圖。如果殺掉劉邦,漢帝國勢必會立新的最高掌權者,那麼對於匈奴來說,就等於喪失了索要戰爭利益的機會,不僅得不到經濟補給和經濟資源,還可能白忙一場。因爲沒有人來爲此負責。而扣留劉邦,其實際效果與殺他無異,漢帝國同樣會立新掌權者。關於此,千年後的宋朝就有一個鮮活的例子,這裡就不做詳細介紹了。
可以說,無論從任何一個角度來看,匈奴人都沒有堅定地格殺漢軍團及其統帥的意圖。事實上,用於戰爭中的殺戮大多只是手段而絕非目的。
客觀地審視白登之圍,任何人都無法否認那是一場兵力相差極爲懸殊的對抗。匈奴人以眾擊寡,以強凌弱,而且士氣正旺。反觀漢軍,形勢是非常被動的。由劉邦親率的先鋒部隊脫離了主力軍團,被大約三十萬匈奴軍隊團團圍住。史書中的花絮告訴我們,漢軍團被圍七個日夜,經濟補給奇缺,士兵餓得連弓都拉不動。在 如此嚴峻的形勢下,堅守七天直到脫困,其難度之大不亞於坐地升仙。我們不排除歷史上有小概率事件發生,然而這件事情前後疑點重重,違背常理之處太多,並且所有的解釋都很牽強,甚至有幾分欲蓋彌彰的味道。這令我忍不住又多了幾分思考。
歷史有沒有另外一種可能呢,比如說劉邦因兵敗被俘,或是主動投降,而後通過外交談判的手段來解除落入敵手的窘境,至於白登脫困的說法只是一席炮製出來的謊言?這個匪夷所思的想法進入腦子後,我開始著力思索其可能性與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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