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家講壇 腐敗,是古代專制王朝難以根除的頑疾,和專制王朝相伴始終。但是,腐敗的表現既有高潮,也有低谷,呈現出周期規律。大致來說,一個王朝在建立之初,政治比較清明,君臣相對廉潔,腐敗的問題並不嚴重,但經過幾代人之後(往往只要兩三代),官場變得昏暗,腐敗層出不窮,繼而如決堤洪水一般洶湧而出。到王朝的末期,官場黑得像墨一樣,腐敗問題常態化,弄得民怨沸騰、人心盡失之時,王朝末日也就來臨了。
我們僅以清朝爲例,看看這個腐敗周期的表現。
順治皇帝入關的時候,王公大臣們還保留著不少關外游牧民族淳厚樸實的作風,和晚清官場的貪墨胡爲形成鮮明對比。有些貪官污吏在明朝沒有遭到懲處,賣國求榮、歸順清朝後卻因爲貪污而遭到嚴懲,即使立有建朝大功者也不能免罪。順治十年(1653年),順治帝親自對朝野官員進行大範圍的考核,共有969名官員因爲違法違紀問題而受到革職、降調、致仕的處理。此後,朝廷對官員三年一大計定爲制度。
康熙年間,天下欣欣向榮,國庫開始充盈,但朝廷繼續保持相對廉潔。當時的宮廷人員只有明朝的1/10―1/20,花費只及明朝的1/8,廷苑規模只有明朝的3/10,甚至還出現了于成龍這樣堪比海瑞的一代廉吏、萬古楷模。接下去的雍正年間,腐敗問題有所抬頭,但雍正皇帝雷厲風行,嚴刑峻法,自上而下對腐敗保持高壓,處罰了上至親兄弟,下至地方胥吏的腐敗分子。因此,腐敗勢力在清康、雍、乾盛世的前期,還不敢公開抬頭。
乾隆時期,腐敗現象走出谷底,開始強勁上揚。乾隆四十年以後,腐敗公行,『州縣有所營求,即有所饋送,往往以缺分之繁簡,分賄賂之等差。此等贓私初非州縣家財,直以國帑爲夤緣之具。上司既甘其餌,明知之而不能問,且受其狹制,無可如何』。官場已經和市場無異,政務也變異成了商品。
進入嘉慶、道光時期之後,官吏的腐敗墮落呈惡性膨脹之勢。上至王公大臣,下至細微吏員,玩忽職守、敷衍怠政,『歲久相沿,幾成積習』。千里來做官,只爲吃和穿,官場一切公事,皆點綴了事,就連御林軍官兵都是『三五成群,手提雀籠雀架,終日閒遊,甚或相聚賭博』。
咸豐以後,清朝加速腐敗,百姓怨聲載道。天地會曾在告示中稱:『照得天下貪官甚於強盜,衙門污吏無異虎狼』,『民之財盡矣!民之苦極矣!』太平軍頒布的檄文則說:『滿洲又縱貪官污吏布滿天下,使剝民脂民膏,士女皆哭泣道路』,『官以賄得,刑以錢免,富兒當權,豪傑絕望。』可見,腐敗問題不僅放大了其他社會矛盾,對晚清亂象推波助瀾,還要爲清朝的滅亡和晚清中國的沉淪負上很大的責任。
這樣的『腐敗周期律』並不只存在於清朝,放到其他朝代也同樣有效。爲什麼會出現這樣的周期?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第一個原因,套用現代用語,就是官場中人的『信仰』不斷喪失。
所謂的信仰,在古代官吏的身上體現爲對儒家道德的認同,對仁、義、禮、智、信的個人操守的堅持,對廉潔奉公、爲民做主的執政理念的實踐。在王朝建立之初,新政權的君臣們因爲親身經歷了前一個朝代的覆滅過程,或深受其害,或是前朝的背叛者,因此,他們對腐敗問題和人亡政息的關係有著深刻認識,對個人操守比較堅持,再加上社會剛走出混亂,百廢待興,他們的進取心也比較足。所以,王朝在建立初期往往政治清明,君臣廉潔。
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對貪官污吏恨之入骨,連剝皮抽筋、誅滅滿門的事情都幹得出來。爲什麼?因爲他親眼看著自己的父母遭受元朝貪官污吏的剝削迫害,小小年紀就經歷了家破人亡的悲劇。父母死後連包裹屍體的破草蓆都沒有,還是幼小的朱元璋和哥哥拖著雙親屍體去荒郊野地埋葬的。此後,朱元璋當小沙彌、做乞丐、扛槍造反,真正是苦大仇深,和貪官污吏有不共戴天之仇。所以,在當了皇帝以後,朱元璋一接到某人貪污或枉法的報告,很可能就聯想到貪贓枉法的元朝官員、父母的悲慘結局。這樣一來,貪官污吏在朱元璋時期還會有好日子過嗎?
遺憾的是,這種仇恨會隨著老一輩人的逝去而消失,進取心也會在安逸中被消磨殆盡。朱元璋的憶苦思甜,對嘉靖、萬曆等後輩皇帝是沒有作用的。清朝定鼎中原的實際主持人、攝政王多爾袞曾一針見血地指出:『明國之所以傾覆者,皆由內外部院官吏,賄賂公行,功過不明,是非不辨。凡用官員,有財之人雖不肖亦得進,無財之人雖賢亦不得用,所以賢者皆抱恨隱淪,不賢者多夤緣幸進……亂政壞國皆始於此,罪亦莫大於此。』這樣的認識,清朝的末代攝政王載灃是萬萬沒有的。就連清朝中期的曹振鏞,雖歷事三朝,也只有多磕頭少說話的認識。
第二個原因,皇帝一代不如一代。
爲什麼單單說皇帝,而不說大臣呢?因爲在君主專制政體下,皇帝掌握著最高權力,居於權力金字塔的頂端。條條權力線索、不同的官僚系統,最後都要歸結到皇帝那裡。隨著朝代更替,君主專制的程度越來越高,到了清朝,相當於丞相的軍機大臣們都只能跪著記錄皇帝的旨意,皇上由此實現了絕對的獨裁。因此,皇帝個人的優劣關係到整體政治的好壞,也是政治清明與否的重要因素。
同時,皇帝是貪贓枉法最大的受害者。官吏貪污的公款說到底是皇帝腰包里的,胡作非爲敗壞的是皇帝的聖旨律法,不作爲則是將皇上的諄諄教諭當做耳邊風,分明是把皇帝當做買單的冤大頭。更可氣的是,貪官污吏們腐敗的惡果卻要由皇帝來承擔:國庫被掏空,民心被弄丟,政務被敗壞,最後皇上的江山也危險了。所以,皇帝比任何人都有反腐肅貪的動力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