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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理論] 謹守病機的三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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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5-10-14 00: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讀聲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內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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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國維在【人間詞話》裡,談到治學要經過三個境界。筆者認爲,中醫辨證在『謹守病機』的旗幟下,也有三個境界。要在『常規辨證』(病性病位)的基礎上,給予宏觀的整體洞察(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和微觀的一步到位(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六經』分爲實、虛兩大類:實爲陽(即六經的『三陽』);虛爲陰(即六經的『三陰』)。實證分爲在表(即太陽)、在里(即陽明)。虛證分爲在里之中焦(即太陰)、在里之全身(即少陰)。虛實錯雜在里:偏於實爲少陽,偏於虛爲厥陰。六經只有『太陽』屬表,其他皆屬里(含半表半里)。如上六經框架,可以確定辨證論治的大方向。而包含於六經框架之內具體病性『虛實、寒熱、氣血津液』和具體病位『表里、上下、臟腑經絡』則是六經體系的『精細化』

【孔伯華推崇六經辨病】

    孔伯華是『傷寒溫病融會貫通學說』的代表人物,在【時齋醫話】中,將傷寒溫病進行融會時說:

    『病有千端,治法萬變,莫不統寓於六經之中。仲景所著【傷寒雜病論】不但是方法俱備之全書,而且法外有方,方外有法,統賅百病,是一切疾病辨證論治之總則。

    葉天士之衛氣營血辨證施治,乃說明溫病之輕重淺深所表現之階段有別,並非病邪之真入衛入氣、入營入血也。吳鞠通之三焦分證,亦說明溫病之輕重淺深,而並非病邪果真據於上焦、中焦、下焦之意。皆足以羽翼仲景者,此等處慎勿拘執。』

    而且,孔伯華所云『六經』,已經包含、覆蓋所有『病性病位』而無遺漏。

    如他說:『【傷寒雜病論】一書所體現辨證論治理論,以及所收載方藥,不僅將中醫學歷來之病因學說、臟腑學說、經絡學說,以及四診兩綱六要之辨證方法,統統聯繫起來,並且總結出汗、吐、下、和、溫、清、補、消八法,使中醫學辨證施治的理論得到較完整的體現……』

    『【傷寒雜病論】之內容,主要爲立六經提綱,分證候歸類,亦即將病的證候分爲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六大類,便於辨證、決定治療,如論中所指太陽病、陽明病之類,即此義耳。但仲景所稱之病,實際乃證候之類群也,此皆【傷寒雜病論】之特點,爲後世著作之所不能及者。仲景之大法,據表、里、寒、熱、虛、實以辨證論治者也。』

    有人會說,中醫的辨證論治能夠辨病性(虛實、寒熱、氣血津液)、病位(表里、上下、臟腑經絡)就可以了。爲什麼以善治溫病而聞名的孔伯華,如此推崇六經大法呢?爲什麼胡希恕在辨析『六經、八綱(含氣血津液)』的基礎下,又提出『方證是辨證最後的尖端』呢?

    筆者在孔伯華『傷寒溫病融會貫通』和胡希恕『六經-八綱-方證』學術思想的基礎上,試對『謹守病機』的境界進行闡釋。

【從王國維說中醫辨證三境界】

    王國維在【人間詞話》裡,談到治學要經過三個境界。筆者認爲,中醫辨證在『謹守病機』的旗幟下,也有三個境界。

    第一:昨夜西風雕碧樹,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對應宏觀辨證:治病大法(六經辨證)。

    第二:衣帶漸寬終不悔,爲伊消得人憔悴。對應常規辨證:病性病位。

    第三: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對應微觀辨證:方證藥證。

    在中醫臨床中,幾乎所有的中醫同仁,都會爲辨病性(八綱辨證、氣血津液辨證、六淫辨證等)、辨病位(臟腑經絡辨證等)而『衣帶漸寬終不悔』。並將病性和病位各自一分爲三,病性分爲虛實、寒熱、氣血津液;病位分爲表里、上下、臟腑經絡。而病性具體可分爲陽氣盛(實熱、氣滯),陰津血盛(實寒、水濕、痰、飲、食積、血瘀);陽氣虛(陽虛、氣虛),陰津血虛(陰津虛、血虛)。

    而對於辨證論治的兩極——宏觀辨證和微觀辨證,或許不夠重視。

    誠然,如果病性、病位清晰、典型,比如單純的血虛證、典型的氣滯血瘀證,相應的方藥自然『手到擒來』。然而,臨床更多見的是虛實夾雜、寒熱錯雜、氣血津液兼雜、表里同病、臟腑同病。

    此時,若要對病機有更清晰、準確的把握,就要在『常規辨證』(病性病位)的基礎上,給予宏觀的整體洞察(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和微觀的一步到位(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宏觀辨證,是具有『治病大法』高度的辨證大法,當然前提是要能夠兼容並包所有病性病位,但更重要的是,要能夠『跳出』具體病機,能對錯綜複雜的常規病機進行宏觀俯瞰。

    而微觀辨證則是『病因、病機』的常見組合,直接以方證藥證(乃至方證藥證與方證藥證的組合,如小柴胡湯加生石膏合吳茱萸湯)的形式讓醫者『一步到位』直接把握具體的病機。當然,目前教材中提及的常用方劑,並未完全覆蓋所有的微觀辨證,尚需我們補足補齊『基本微觀辨證』的『漏網之處』。

    由此說中醫辨證三境界,並無高低上下之分,也無先後順序之別,三者乃是一體,只不過從不同入口『謹守病機』而已。

【宏觀辨證需要考慮三個問題】

    那麼,到底如何用『宏觀辨證(治病大法)』來統攝所有『病性病位』呢?筆者的考慮是,不管以什麼來分,要解決幾個不可迴避的臨床焦點:

    宏觀辨證要完美包容『八法』

    運用臨床八法多爲,表證——汗;實證——汗吐下消;虛證——補;虛實錯雜——和;寒證——溫;熱證——清。問題的焦點是:【傷寒雜病論】中特別強調的『汗吐下』,如何確定其陰陽屬性?

    但若用寒熱來定陰陽,則汗法、吐法、下法各有陰陽。比如,大承氣湯的『寒下』(實熱+結)、大黃附子細辛湯的『溫下』(實寒+結)分別隸屬陽明病(定義:熱在里則爲陽明)、太陰病(定義:寒在里則爲太陰)。

    若用虛實來定陰陽,則大承氣湯的『寒下』(實熱+結)和大黃附子細辛湯的『溫下』(實寒+結)同屬陽明病(定義:實在里則爲陽明)。

    筆者認爲,若用寒熱來定陰陽,八法中的『汗吐下』各有陰陽之分,而『溫清』則單屬陰或單屬陽,不甚明了;若用虛實來定陰陽,八法中的『汗吐下』則單屬陽,而『溫清』分別各有陰陽之分。

    宏觀辨證要全部包容『病性病位』

    病性病位辨證包括教材說的八綱、氣血津液、臟腑經絡。

    很多傷寒名家對於三陰三陽的分類,以寒熱來定陰陽,但如此一來,氣血津液(氣滯、血瘀、水濕痰飲食積、氣虛、血虛、津虛)應當歸到陰類,還是陽類呢?特別是氣血津液若屬不偏寒熱的『平性』時,應當歸屬陰陽的哪類呢?如果不能夠歸入,說明理論體系仍然不是最完美的。

    筆者認爲,若用寒熱來定陰陽,不便於把氣血津液歸入『三陰三陽』六經,氣血津液往往以『六經兼證』出現。而用虛實來定陰陽,則很容易把『寒熱、氣血津液』歸入陰陽六經,寒熱氣血津液直接以『六經本證』出現。

    綜合,用虛實來定陰陽,較之以寒熱來定陰陽,可能更方便臨床的應用。

    宏觀辨證要突出準確與廣度深度

    對於醫生來說,判斷理論優劣的唯一標準,就是臨床使用的便利。誰解讀的傷寒論體系,能夠包容和解決更多臨床問題,誰解讀的就更好。如果你解讀的六經辨證能針對傷寒、溫病、雜病等各家學說,那麼,你對六經辨證的使用範圍就可定位於『盡賅百病』。

    當然,各家學說各有所長,不能互相代替。筆者並無用六經辨證取代其他辨證的意思,只是在此強調:各位名家對六經辨證的理解,的確有著廣度和深度的不同。

    綜上所述,筆者經過反覆權衡對比,最終決定採用『以虛實定陰陽』的方式。

【『六經』以虛實定陰陽】

    『六經』分爲實、虛兩大類:實爲陽(即六經的『三陽』);虛爲陰(即六經的『三陰』)。

    實證分爲在表(即太陽)、在里(即陽明)。

    虛證分爲在里之中焦(即太陰)、在里之全身(即少陰)。

    虛實錯雜在里:偏於實爲少陽,偏於虛爲厥陰。

    六經只有『太陽』屬表,其他皆屬里(含半表半里)。

    如上六經框架,可以確定辨證論治的大方向。而包含於六經框架之內具體病性『虛實、寒熱、氣血津液』和具體病位『表里、上下、臟腑經絡』則是六經體系的『精細化』。

    當面對臨床中的虛實錯雜時,首先需要確定虛實錯雜的『大方向』(總體上偏於實還是偏於虛)。比如,中醫藥院校【方劑學】7版教材,把真武湯列入水濕證之類別。從水濕證的角度來看,虛實錯雜的真武湯證,雖然有水濕證的實證,但大方向或者說總體而論並非實證而是虛證,爲虛在里之全身(即少陰)。

    不辨明大方向(即六經),則會發生根本的方向性錯誤。倘若看到真武湯證的水濕證而偏重攻邪利水,治『實在里』而不顧及『虛在里』,可能會出現嚴重的誤治。當然,辨明六經的大方向,也要辨明精細的路徑所在,即具體的病性和具體的病位。

    如真武湯證大方向爲『虛在里之全身(即少陰)』,又有水濕之實,治療當治實不忘治虛,應偏重補虛溫陽,輔以利水滲濕。真武湯證所謂『陽虛水泛』之病機,因果、主次關係爲:陽虛爲因、爲本、爲主,而水泛爲果、爲標、爲次。因果主次不分,開口動手便錯。

    故對於『六經辨證』,各家學說雖異。但如果讓我們求同存異,給出『通用的語言』,則不外乎皆爲『病性(虛實、寒熱、氣血津液)和病位(表里、上下、臟腑經絡)』,以病性來定義六經的『八綱氣血派』,則離不開對病位的辨別;以病位來定義六經的『臟腑經絡派』,則離不開對病性的辨別。

    而六經辨證,辨別出了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的『大方向』,還要細辨具體病性『虛實、寒熱、氣血津液』和具體病位『表里、上下、臟腑經絡』。

    筆者以八法爲六經辨證的理論基礎,表證即『太陽病』用汗法;實證在里即『陽明病』用瀉法(汗吐下消);虛證在里即『太陰病(局部)、少陰病(全身)』用補法;虛實錯雜即『少陽病(半表半里)、厥陰病(在里)』用和法。至於清法、溫法,則附庸於其他治法。

    具體來說:

    無論是實寒在表(風寒)、還是實熱在表(風熱),還是不偏寒、不偏熱的平性在表(風邪),還是水濕在表(風水/風濕),皆可歸入『太陽病』的範疇,即表證。

    無論是單純的實熱、氣滯、實寒、水濕痰飲食積、血瘀在里,還是多種實證的複合,皆可歸入『陽明病』(實證在里)的範疇。

    無論是單純的陽虛、氣虛、陰虛、血虛在里,還是多種虛證的複合,皆可歸入『太陰病、少陰病』(虛證在里)的範疇。

    虛實錯雜≠虛實夾雜

    因爲『虛實錯雜』的情況在臨床中最爲常見,所以,我們所單列的『虛實錯雜』在里的『少陽』與『厥陰』,是全部『虛實錯雜』中的典型情況,若單用『瀉補溫清』就會顧此失彼,必須另闢蹊徑,以『和解』之法(瀉補溫清兼施)而兩顧之,否則,虛實錯雜的範圍就太廣泛了,反而不便於臨床應用。

    虛實錯雜在里『偏實』(含半表半里,如小柴胡湯證),稱爲『少陽』。虛實錯雜在里『偏虛』(如烏梅丸證),稱爲『厥陰』。

    既然『虛實夾雜』爲極其普遍的病性,實則攻之,虛而補之,臨床上也好應對,但是必須注意的是:對於『虛實夾雜』的『多重病機』,病機和病機之間的關係,既可以是『因果』關係,也可以是沒有或不見得必有因果關係的『並列』關係,甚至還可以是『兩難』關係。

    若是『因果』關係,治療上只需要『治病求本』或者『標本兼治』就可以了;若是『並列』關係,則俗稱『並病合病』,治療上只需要『合方』就可以了。

    但若是『兩難』關係,顧此失彼、左右爲難,則治療起來就頗爲棘手,必須以『和解』法而兩顧之。(注意:不是權衡緩急輕重,『兩害相權取其輕』)

    所以,我們把『顧此失彼、左右爲難』特別突出的『虛實夾雜』的特例單列出來,名之爲『虛實錯雜』,意思是,如果稍不小心,就容易釀成大錯!

    其實,很多教材上把『虛實夾雜』和『虛實錯雜』列爲同義詞,甚至認爲是一個詞的不同說法,我們之所以用『虛實錯雜』來指代少陽病、厥陰病,並非玩單純的文字遊戲,而是在語重心長地突出一個『錯』字,給臨床者一個文字上的警醒。

    那麼,少陽病、厥陰病的『虛實錯雜』與普通的『虛實夾雜』有何差異?

    我們把治病大法之『和法』,界定爲治療『虛實錯雜』的這類特殊情況,也就是治療『顧此失彼、左右爲難』的特殊情況。其他『虛實夾雜』證的多重病機屬於『因果關係』、『並列關係』;而少陽病和厥陰病作爲『虛實錯雜』證,其多重病機則屬於『兩難關係』。

    換言之,倘若治療普通的『虛實夾雜』證,單用治實或單用治虛之法,或許可以取得一定的療效。而倘若治療特殊的『虛實夾雜』證即少陽病、厥陰病,倘若單用治實或單用治虛之法,則不但不能取得一定的療效,還往往導致病情因爲顧此失彼而有所加重。

    基於這種臨床現況,我們才必須把『虛實錯雜』的少陽病、厥陰病,從普通的『虛實夾雜』的『陽明病、太陰病、少陰病』的組合中『單列』出來。

    至於少陽病和厥陰病的區分,我們通常在臨床上把『實熱或氣滯在半表半里』,稱爲少陽病,如小柴胡湯證、四逆散證;而把除了少陽病之外的其他『虛實錯雜證』,稱爲厥陰病,如逍遙散、半夏瀉心湯證、柴胡桂枝幹薑湯證、當歸四逆湯等。

    所謂『半表半里少陽證』,筆者認爲是『在里』的特例,也就是說,病位:『在里之孔竅』(口腔、咽喉、眼睛、耳朵、鼻子等通常所云『既不純在表也不純在里』,即成無己所謂『半表半里』);或『在里之少陽經』(胸脅、脅下、頭側等),此時,病性既可以爲純實無虛(陽氣盛),也可以爲『虛實錯雜偏實』。

    爲了方便記憶,我們通常把『病性純實無虛,而病位在半表半里』歸屬進『病性爲虛實錯雜偏實,而病位在里』的類別。

    筆者認爲,雖然孔伯華對於六經的劃分並無明晰的具體論說,但筆者的六經體系,與其『傷寒溫病融會貫通』之六經定義或許有著深層契合,故撰此文求教於諸位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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