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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執斌:『焚書坑儒』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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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0-2-26 18: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2010-02-26馬執斌中華讀書報

  兩千多年以來,史家對秦始皇『焚書坑儒』的譴責之聲不斷。焚書坑儒作爲秦始皇的一大暴政似乎已成鐵案。現行的中國歷史教科書,無論是中學的,還是大學的,都會講到焚書坑儒。像人民教育出版社編著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中國歷史】七年級上冊第10課『秦王掃六合』,說:『爲了加強思想控制,秦始皇接受李斯的建議,發布焚書令,規定除政府外,民間只准留下有關醫藥、占卜和種植的書,其他書都要燒掉;以後再有談論儒家詩書的都要判處死刑。他又把暗中批評他的一批儒生,在咸陽活埋。這就是歷史上的「焚書坑儒」。』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歷史專業系列教材【中國古代史】第四章第一節『秦朝的建立和發展』,說:『焚書坑儒,在當時對剛建立起來的統一國家政權的鞏固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手段是殘酷的、後果是惡劣的,不僅堵塞了言路,箝制了思想,而且大量先秦文史典籍被焚燒,給中國古代文化的發展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

  對於這樁所謂的鐵案,筆者以爲尚有辨別章明的必要;而辨別章明的目的,不在於翻案,只在於求真務實,因爲求真務實是史學安身立命的基礎。

  先說『焚書』,此事確有。關於秦始皇焚書的來龍去脈,【史記•秦始皇本紀】講述得清清楚楚。

  怎麼看待這場文化浩劫呢?

  漢代學者普遍認爲,秦始皇『棄禮義,任刑法』(伍被語)。他們的觀念對後世影響極大。至今不少著述講到秦始皇焚書都表達了其目的在於滅絕儒學,專用刑法的思想。其實,這種觀點很值得商榷。

  戰國前期,儒、法兩家的政治主張勢如冰炭,兩不相容。儒家政治著眼於管理『人』,主張通過『仁義』誘導的途徑,塑造至善至美的理想人格,從而實現自家的政治理想。法家政治著眼於完善『物』,即富國強兵,主張通過『刑法』強制的途徑,規範社會,從而達到自家的政治目的。然而,諸子百家在長期辯難爭鳴中,相互取長補短,吸收借鑑,到戰國後期出現學術融合的趨勢。學術融合是政治統一在意識形態領域裡的反映。

  第一個肩負起學術融合使命的是三次擔任稷下學宮祭酒的儒家巨子荀況。學術界公認荀子的學說兼采了諸子的精華。郭沫若先生稱荀子開創了儒學爲『百家總匯』的先河。特別要指出的是,荀子納『法』入『儒』,以『儒』統『法』,提出德主刑輔,禮法並用的社會政治主張,是爲建設新興封建統治秩序服務的。

  荀子曾應秦相范睢的邀請訪秦。秦昭王會見荀子,問:儒家究竟對國家有無益處?荀子非常肯定地回答:『儒者法先王,隆禮義,謹乎臣子而致貴其上者也。人主用之,則執在本朝而宜;不用,則退編百姓而愨,必爲下順矣。』又說:『儒者在本朝則美政,在下位則美俗。』聽完荀子的回答,秦昭王稱『善』。這是儒家思想在秦國的首次正面宣傳,並且取得了秦國最高統治者的好感。荀子還向范睢指出秦國『無儒』的問題。這肯定會引起秦國統治集團的深刻思考。

  第二個肩負起學術融合使命的是呂不韋。他原本是衛國大商人。呂不韋把囤積居奇的商業策略用於政治,資助淪爲質子的異人當上秦莊襄王,而他自己則成爲秦國丞相。呂不韋是幹大事業的人。他一生幹過好幾件大事,編纂【呂氏春秋】就是其中之一。

  【史記•呂不韋傳】記載:『魏有信陵君,楚有春申君,趙有平原君,齊有孟嘗君,皆下士,嘉賓客,以相傾。呂不韋以秦之強,羞不如,亦招致士,厚遇之,至食客三千人。……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爲【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以爲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號曰【呂氏春秋】。』

  司馬遷認爲,呂不韋編纂【呂氏春秋】是與著名的戰國四公子攀比,這是被表面現象所蒙蔽的浮淺之見。作爲政治家的呂不韋,他能夠突破學術派別門戶的限制,在預見到統一趨勢即將來臨的同時,又清醒地看到單獨任用先秦諸子任何一家的思想爲指導,都不能建立起一個幅員遼闊的大一統帝國,必須博採眾長,重新整合諸子百家。【呂氏春秋】編纂的意圖是爲實現秦國一統天下的政治願望奠定學術根基。這個意圖在【呂氏春秋•孟夏紀•用眾】中透露得很清楚:『故善學者,假人之長以補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天下無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眾白也。夫取於眾,此三皇五帝之所以大立功名也。』

  【漢書•藝文志】將【呂氏春秋】歸爲『雜家』,這是只看到它綜合諸子百家的一面,而沒看到它以儒家爲主的另一面。【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是書較諸子之言獨爲醇正,大抵以儒爲主,而參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六籍之文與孔子、曾子之言。』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正像郭沫若在【十批判書】中所說的,【呂氏春秋】『關於政治理論的系統大體上是因襲儒家』。

  戰國後期,這兩位肩負學術融合使命的人物,無獨有偶,都跟秦國發生直接聯繫;他們會對秦國政治產生什麼影響呢?

  眾所周知,自秦孝公任用商鞅變法開始,秦國獨尊法家,造成荀子所謂的『無儒』局面。『無儒』包括兩方面的意思,一是指秦國沒有儒家人物,再是儒家思想在秦國政治生活中沒有地位。而這種『無儒』局面在秦昭王以後卻發生了改變。

  這種改變,我們可以舉出幾件史實加以說明。

  第一件是秦國博士制度的建立。秦國博士制度是仿效戰國時期東方魯、宋、魏、韓等國的博士制度而建立的。所不同的是,東方諸國的博士制度來自尊賢傳統,博士與國王的關係猶如師友,而秦國的博士制度來自政治需要,已經納入官僚系統,博士與國王的關係是純粹的君臣。據【漢書•百官公卿表】記載:秦博士是奉常的屬官,秩比六百石,員額多至數十人。史書記載秦博士的執掌有三:一是『通古今』(【漢書•百官公卿表】);二是『教子弟』(【續漢志】)或『典職教』(【北堂書鈔】六十七引【晉書】郭璞語);三是『辨然否』(【藝文類聚】引應劭【漢官儀】)或『承問對』(【續漢志】)。這三項職掌,歸結到一點,就是要博士們將掌握的歷史知識,特別是歷代統治經驗貢獻出來,爲現實政治服務。秦博士可以參政議政,【史記】講述帝號之議、立諸子爲王之議、刻石頌秦德之議、封禪之議,都有博士參與其間。數十名博士成分不一,儒家占多數,也有的不是儒家,像盧敖是方士、黃疵是名家,還有『占夢博士』的頭銜,可能屬陰陽家。

  秦國博士制度建立於何時?史籍沒有記載,但可以肯定說它建立於秦昭王會見荀子之後。有關秦博士的最早記載,見於【說苑】卷十四【至公】:『秦始皇帝既吞天下,乃召群臣而議曰:「古者五帝禪賢,三王世繼,孰是?將爲之。」博士七十人未對。』這是秦始皇二十六年初並天下之後的事。考慮到任何一種制度的建立都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在秦昭王會見荀子之後,到秦兼併六國之前,這段時間裡,極有可能是呂不韋拜相以後,招徠天下賢士,爲了給他們一定的地位和待遇,所以建立起博士制度。招徠的賢士,儒生居多,改變了秦國『無儒』的局面。這也可以說,秦國統治者最終接受了荀子的批評。

  第二件是昭王以後秦統治者治國不再專用法家,表現出儒法並用的傾向。雲夢秦簡給我們提供了這方面信息。雲夢秦簡【爲吏之道】強調修身正行,說:『以此爲人君則鬼(讀爲懷,和柔的意思),爲人臣則忠;爲人父則茲(慈),爲人子則孝……君鬼臣忠,父茲(慈)子孝,政之本h(也)。』君懷臣忠,父慈子孝,是儒家提倡的倫理道德,被秦統治者奉爲施政的原則。雲夢秦簡【封診式】記載這樣一個案例:父親控告兒子不孝,請求官府將其斷足流放,官府核實、照辦。儒家的『孝道』,受到秦國法律的維護,已經納入秦國法律系統,成爲教化、規範社會的工具。

  第三件是封孔鮒爲『文通君』。孔鮒是孔子的八世孫。孔鮒該通六藝,秦始皇時,召爲魯國『文通君』。秦統治者通過封爵,表達了對儒家思想的尊崇,實質上是肯定儒家思想在治理國家上的價值。

  總之,昭王時期,荀子應邀訪秦。昭王以後,特別是嬴政上台兼併天下前後,秦統治者採取儒法並用、剛柔相濟的政策,希望得到長治久安。

  然而,儒生人格流品不一,荀子就說:『有俗儒者,有雅儒者,有大儒者。』(【荀子•儒效篇】)何謂『俗儒』?荀子說:『逢衣淺帶,結果其冠,略法先王而足亂世;術謬學雜,不知法後王而一制度,不知隆禮義而殺【詩】、【書】;其衣冠行爲已同於世俗矣。』意思說,穿著蓬鬆肥大的衣服,寬闊的腰帶束得很淺,戴著高高的帽子,只知道簡單地效法古代聖明君主,這只能擾亂當今社會,胡亂學習一堆荒謬的東西,不懂得效法後代賢明君主卻想統一制度,不明白要把禮義置於最高地位,降低了【詩】、【書】的作用,他們的衣冠行爲已經與世俗之人沒有什麼不同,這就是俗儒。何謂『雅儒』?荀子說:『法後王,一制度,隆禮義而殺【詩】、【書】;其言行已有大法矣,然而明不能齊法教之所不及,聞見之所未至,則知不能類也;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內不自以誣,外不自以欺,以是尊賢畏法而不敢怠傲;是雅儒也。』意思是,效法後代賢明君主,統一制度,推崇禮義但貶低【詩】、【書】的作用;他的言行已經符合大法,而他的智慧卻不能解決法制教令涉及不到的問題,對於自己沒有聽過見過的事情,他的智慧也不能觸類旁通,但是,他能做到知道的東西就說知道,不知道的東西就說不知道,對內不自欺,對外不欺人,並且按照這種觀念來尊重賢人,畏服法令,不敢懈怠驕傲;這就是雅儒。何謂『大儒』?荀子說:『法先王,統禮義,一制度,以淺持博,以古持今,以一持萬;苟仁義之類也,雖在鳥獸之中,若別白黑,倚物怪變,所未嘗聞也,所未嘗見也,卒然起一方,則舉統類而應之,無所儗作,張法而度之,則晻然若合符節;是大儒者也。』意思是,效法古代聖明君主,總括禮義,統一制度,用淺顯易懂的道理去把握廣博的知識,根據古代經驗把握現今的形勢,從一事一物的個性來認識萬事萬物的共性;只要合乎仁義的事情,哪怕它混雜在鳥獸群中,也能像識別白黑一樣把它輕而易舉地分辨出來;奇怪的事物,詭異的變化,雖然從來沒有聽說過,從來沒有看見過,它突然發生在某一地方,也能舉起綱紀來應對,而且不會遲疑,不會慚愧,用法度衡量一切,猶如符節一樣吻合;這就是大儒。

  不過,秦始皇所任用的儒生,俗儒多,雅儒少,大儒一個也沒有。【史記•封禪書】記載,秦始皇登上帝位的第三年,東巡,在騶嶧山舉行祭祀典禮,來歌頌秦朝的功業。於是徵集齊魯地區的儒生博士七十人來到泰山腳下。這群儒生中有人議論說:古代封禪使用的車子要用蒲草裹上車輪,因爲害怕壓傷山上的草木土石;地面還要打掃乾淨,再用枯草和麥秸做爲墊席,然後祭祀,說這是容易遵循的。秦始皇聽到這番議論,認爲怪異,難以採納施用,從此討厭儒生。這可以說是秦始皇下焚書令的前兆。

  上面所述,是秦始皇下焚書令的大背景。了解了這個大背景,再看秦始皇的焚書,就不難發現其目的確實不在滅絕儒學,而在禁止私學。

  建議焚書的李斯,是儒學大師荀子的門生。他不會不懂得儒學的價值,非要滅絕儒學不可。他的建議中有幾句至關重要的話:『臣請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苟有藏【詩】、【書】及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這就是說,禁令是針對群臣和百姓下達的,而皇室官府的藏書不在此列,而且博士官由於職責關係是允許收藏【詩】、【書】和百家語的。另外,作爲儒家六經之一的【易】,屬於卜筮類書,根本不在焚毀之列。決定焚書的秦始皇,在兼併天下過程中,儒法並用,贏得勝利,他對儒學的價值肯定有所認識。秦始皇沒有糊塗到連皇室官府的藏書都一齊焚毀的地步。所以,儘管秦代焚書規模巨大,但是在皇室官府所保存的先秦典籍基本未受損。

  關於這個結論,有史實可以證明。【史記•樂書】記載:秦二世沉湎靡靡之音,李斯進諫:『放棄【詩】、【書】,極意聲色,祖伊所以懼也;輕積細過,恣心長夜,紂所以亡也。』意思是說,【詩】、【書】是皇帝的必修課,不學習【詩】、【書】,而沉湎聲色,會使政權淪喪。由此可證,皇室內府藏有【詩】、【書】。【史記•張丞相傳】記載:張蒼『秦時爲御史,主柱下方書。有罪,亡歸』。後來,他跟隨劉邦,因功被封爲北平侯。張蒼曾拜荀子爲師,學習【左氏春秋】。漢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廢除挾書律。北平侯張蒼率先獻【春秋左氏傳】。該書卷帙繁重,應是秦代官府舊藏,張蒼利用職務之便,從官府盜出。這是官府藏書不在焚毀之列的例證。【史記•儒林傳】記載:『伏生者,濟南人也,故爲秦博士。……秦時焚書,伏生壁藏之,其後兵大起,流亡。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於齊魯之間。學者由是頗能言【尚書】。』可見秦博士官是允許收藏【詩】、【書】的。這樣看來,除各國史記獨藏周室難逃秦火之外,秦朝內府官方保留著一套相當完整的先秦典籍。而這套相當完整的先秦典籍又因項羽入關,火燒秦宮,最終化爲灰燼。

  或許有人說:儘管秦始皇在皇室官府里保存有相當完整的【詩】、【書】,可是焚書令規定『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爲師』。像這樣只准傳習法令,不准傳習【詩】、【書】,久而久之,儒學必然滅絕。

  其實,這種看法是被【史記】流行版本所誤導。劉宋裴駰【史記集解】在『若欲有學法令』下面引『徐廣曰:「一無法令二字」。』有無『法令』二字,至關重要。有『法令』二字,自然是只准傳習法令;而無『法令』二字,即允許傳習諸子百家,只是要『以吏爲師』,這實質上是禁止私學,讓官學復辟。前人研讀李斯的建議,只注意到上文有『士則學習法令辟禁』,便以爲有『法令』二字爲是,卻忽略實際。以實際考之,當以無『法令』二字爲是。秦始皇焚書之後,沒有廢除博士制度,典職教或教子弟是博士的職掌。儒家叔孫通在秦始皇、秦二世時,都是待詔博士,後歸漢,子弟從者百餘人。正如秦史專家馬非百在【秦集史•教育志】中所說:『若欲有學,以吏爲師。』『吏蓋指博士而言。博士乃政府之命官,故謂之吏。』

  秦始皇三十四年焚書,三十七年南巡,在會稽立刻石,銘文中說:『飾省宣義,有子而嫁,倍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淫泆,男女潔誠。夫爲寄豭,殺之無罪,男秉義程。妻爲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大治濯俗,天下承風,蒙被休經。』這段文字全是儒家貞節倫常的說教。撰文者和書寫者,都是丞相李斯。可見,無論是秦始皇,還是李斯,在焚書之後,仍舊運用儒家思想教化天下,整飭風俗。

  李斯是有眼光、有才華的政治家。他清醒地認識到『六國皆弱』,唯獨秦具備『滅諸侯,成帝業』的條件,遂『西說秦王』。他論統一,反逐客,制訂遠交近攻、各個擊破的策略,輔佐嬴政完成統一大業;他駁封建,行郡縣,倡導統一的政治主張,影響後世兩千年。但是,李斯未能理解荀子的以『禮』貫通『法先王』與『法後王』之道,在處理二者的關係上失於偏頗;而且人格卑下,妒賢嫉能,對同窗落井下石,貪戀祿位,被利用屈服奸佞,最終被腰斬於咸陽。傳統觀點,視李斯爲法家,若依荀子的觀點,李斯尚可歸於『雅儒』之列。

  總之,秦皇、李斯焚【詩】、【書】的暴虐政策,目的不在滅絕儒學,而在禁止私學,返回『學在官府』的舊軌道,開歷史的倒車。

  再說『坑儒』,此事疑竇叢生,恐屬子虛烏有。但需聲明,殺戮不同政見者,對於古今中外歷代統治者來說,司空見慣,秦始皇並不例外。這裡探討的是,秦始皇是否坑殺過儒生。

  去年11月18日,【中華讀書報】『國學』版發表李開元先生的文章【焚書坑儒,半樁偽造的歷史】。李先生對『坑儒』提出四個疑點,筆者十分贊同。但李先生說:『考察西漢一代,焚書坑儒這個用語還沒有出現。』這個結論是錯誤的。下面,筆者就『坑儒』故事原型、『焚書坑儒』用語的出現和坑儒故事的精細化做些探討,提出更多的疑問,求教於海內外專家、學者。

  坑儒故事原型見於【說苑】卷二十【反質】,講方士侯生、盧生害怕繼續留在秦始皇身邊會遭殺戮,於是一起逃跑,『始皇聞之,大怒曰:「吾異日厚盧生,尊爵而事之,今乃誹謗我。吾聞諸生多爲妖言,以亂黔首。」乃使御史悉上諸生。諸生傳相告,犯法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

  【說苑】是西漢末葉劉向輯錄皇室和民間藏書中的有關資料,然後分類、整理而成的雜著類編。唐代史學家劉知幾的【史通•雜說篇】指責劉向『廣陳虛事,多構偽辭』。【說苑】屬稗官野史之流,坑儒一事,本不足信。

  秦始皇焚【詩】、【書】,禁私學,可以說徹底砸碎魯諸儒的飯碗。魯諸儒一定又恨又怕。陳涉起義以後,孔子八世孫孔鮒率魯諸儒持孔氏之禮器,往歸陳王,孔鮒當上了博士。這在【史記】和【漢書】中都有記載。孔鮒率魯諸儒投陳王是個艱難的痛苦的選擇。當事者必須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坑儒』的故事說不定就是孔鮒編造出來的。故事最初的流傳範圍大概就在魯諸儒之中。

  假使秦始皇果真坑殺儒生四百六十餘人,秦末漢初非孔姓的儒生肯定有人會講述此事。然而事實是:曾做過秦博士,到漢文帝時還傳授今文【尚書】的伏生;任過秦漢兩代博士的叔孫通;在秦漢兩代以教授【詩】聞名的浮丘伯;秦時爲御史入漢當丞相的張蒼,這些人誰也沒談論過秦始皇坑儒的事情。特別值得提出的漢初儒學巨子賈誼,他寫的那篇膾炙人口的政論文【過秦論】,專門批判秦始皇的過失,裡面說秦始皇『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殺豪傑;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銷鋒鏑,鑄以爲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根本沒談坑儒之事。這些事實,不能不令我們對秦始皇坑儒說法的真實性產生疑問。

  率先講出『焚書坑儒』用語的,是西漢前期經學家孔安國。依張舜徽【漢書•藝文志通釋】中說法,孔安國乃孔子十二世孫。相傳孔壁所藏古文經書盡歸孔安國。他作【尚書序】,說:『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書於屋壁。』又作【古文孝經訓傳序】,說:『逮乎六國,學校衰廢,及秦始皇焚書坑儒,【孝經】由是絕而不傳也。』(嚴可均輯【全漢文】卷十三)秦漢之際,非孔姓名儒都不講坑儒,而孔安國一再講坑儒,這對筆者的猜測是個支持,秦始皇坑儒的故事十有八九是孔鮒編造的。

  『焚書坑儒』這個用語在【史記】中沒有出現,但【秦始皇本紀】記載了焚書與坑儒這兩件事。司馬遷寫人敘事注意細節,常常使讀者感到生動、具體、形象,真如面對其人,身臨其境。【漢書•司馬遷傳】稱讚他:『善敘事理,辯而不華,質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故謂之實錄。』然而他敘述『坑儒』時,基本上因襲【說苑•反質】的傳聞,缺乏細節,如被坑儒生首要人物的姓名、坑殺儒生的具體辦法、詳細地點等,可以說沒有做到『其文直,其事核』。司馬遷曾向孔安國求教古文【尚書】。孔安國教授古文【尚書】肯定會提到秦始皇焚書坑儒,按理說,司馬遷完全可以從老師那裡多得到一些坑儒的信息,而實際卻沒有。這個問題可以有兩種解釋,一種是孔安國從家族長輩那裡聽來的秦始皇焚書坑儒的故事根本就缺少細節,所以講不出來;再一種是司馬遷跟孔安國學習古文【尚書】的時候還年輕,聽老師說秦始皇焚書坑儒就信以爲真,沒有提出什麼疑問。這兩種解釋無論哪一種正確,都對後來司馬遷撰寫秦始皇的文化政策有影響。

  司馬遷在【史記】中多處提到秦始皇的文化政策,但是口徑並不一致。【秦始皇本紀】既寫了焚書,又寫了坑儒。【儒林傳】說:『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封禪書】說:『始皇封禪之後十三歲,秦亡。諸儒生疾秦焚【詩】、【書】,誅戮文學,百姓怨其法,天下畔之。』依照【秦始皇本紀】的說法,坑儒事件是由方士侯生、盧生叛逃引起的。秦始皇認爲盧生等誹謗他,又聯想起諸生也誹謗他,遂下令調查,『使御史悉上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這裡坑殺是一色的儒生。【儒林傳》裡卻說的是『坑術士』。儒生與方士所操之術不同,不能混淆。或許有人認爲,秦漢之時,儒者與方士已經交混,『坑術士』等於『坑儒生』。那麼,【封禪書】中講『焚詩書,誅戮文學』,爲什麼又沒說『坑儒』呢?同樣講秦始皇的文化政策,三處三樣,筆者注意到,這三種說法,在西漢前期都存在,這是不是表現出太史公司馬遷對待歷史問題不能斷定的一種客觀態度呢?

  二百多年過去了。坑儒故事的精細化由東漢儒學家衛宏完成了。衛宏撰寫【詔定古文官書序】,說:『秦既焚書,患苦天下不從所改更法,而諸生到者拜爲郎,前後七百人,乃密令冬種瓜於驪山坑谷中溫處,瓜實成,詔博士諸生說之,人人不同,乃命就視之。爲伏機,諸生賢儒皆至焉,方相難不決,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壓,終乃無聲。』

  故事寫得令人驚心動魄,卻經不住推敲。唐代訓詁學家顏師古說:『今新豐縣溫湯之處,號愍儒鄉。溫湯西南三里有馬谷,谷之西岸有坑,古老相傳,以爲秦坑儒處。』唐代新豐縣馬谷,就是現今臨潼縣溫泉鎮。這裡的溫泉42℃,但是關中地區冬季氣溫經常達到零下10℃左右。縱令溫泉使地溫升高,能讓西瓜籽發芽、爬蔓,但絕結不出瓜。或許有人說:『這可能是溫室栽培。』溫室栽培技術確實是古代中國發明的。不過,有關溫室栽培的最早記載,見於【鹽鐵論•散不足】,是西漢昭帝時期,晚於所謂坑儒的故事足有一百二十多年。另外,史書記載秦始皇『天性剛愎自用』『意得欲從』,『樂以刑殺爲威』。他既然認爲諸生以古非今,犯誹謗罪,該殺,根本用不著設計圈套,讓自己背上一個欺詐的惡名聲。試問這符合秦始皇的個性嗎?看來,秦始皇坑儒的故事越傳越離譜,越不可信。

  我們承認秦始皇的殘暴,但不贊成讓秦始皇背坑儒的黑鍋,因爲實事求是是史學工作者應當永遠尊奉的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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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0-2-27 19:2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是偏僻字 𢰇 𢬁 𢪌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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