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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诗:
是故厚葬,久丧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 欲以众民,意者可邪?又不可矣.今唯务以, 厚葬久丧,之国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矣, 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 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期年,族人五月, 姑姊甥舅,皆有月数,是则毁瘠,必有制矣. 使面目陷,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手足不劲, 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 杖而能行,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此道, 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忍寒, 夏不忍暑,作疾病死,不可胜计.此败男女, 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 其寿长也,众民之说,无可得焉.民苦疾寒, 焉能众民.是故求以,众人民而,既不可矣, 欲治刑政,意者可乎?又不可矣.今唯务以, 厚葬久丧,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 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上行此则,不能听治; 使为下者,行此其则,不能从事.上不听治, 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之足. 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悌, 弟必怨兄;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之得也, 不孝子则,必怨其亲;为人臣者,求之君而, 不之得矣,不忠臣必,且乱其上.是以僻淫, 邪行之民,出则无衣,入则无食,内积謑诟, 并为淫暴,不可胜禁.故盗贼众,而治者寡. 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 三使还而,毋负已也.治之说亦,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其:通『期』,期年,一整年,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仞』为『忍』字之假借字,忍耐。下同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是故求以众人民,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弟弟:敬重弟弟。前一个『弟』通『悌』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内续奚吾』为『内积謑诟』之误,以存耻辱之念,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睘三睘:多次遣还。『睘』同『还』而毋负已也。治之说无可得焉。译文因此,用厚葬久丧来使国富家足,那已是不可能了,而要使人民数量增加,或许可以吧?然而这种说法又是不行的。现在以主张厚葬久丧的原则去治理国家,国君死了,服丧三年;父母死了,服丧三年,妻与嫡长子死了,又都服丧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自己的众庶子死了服丧一年,近亲属死了服丧五个月,姑父母、姐姐、外甥、舅父母死了,服丧都有一定月数,服丧期间,都有一套制度规定:使面目干瘦,颜色黝黑,耳不聪,眼不明,手脚无力,无法劳动。又说:上层士大夫守丧,必须搀扶才能站起,拄着拐杖才能行走,按此方式生活三年。如果按这个主张,照这个办法,忍饥挨饿又到这种程度。那么百姓冬天受不了寒冷,夏天受不住酷暑,生病而死的,就会多得无法计算。这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男女之间的交媾。用这种做法来增加人口,就好像使人伏于利剑之下等待行刑,而寻求长寿一样,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用厚葬久丧的办法来使人口增多,这是不可能了,那么,以此治理刑事政务,也许可以吧?这种说法也是不行的。现在以厚葬久丧的原则治理政事,国家必定会贫穷,人民必定会减少,刑政必定会混乱。假如效法这种言论,实行这种主张,使居上位的人执行此道,就不可能听政治国;使在下位的人执行此道,就不可能从事生产。居上位的不能听政治国,刑事政务就必定混乱;在下位的不能从事生产,衣食之资就必定不足。假若不足,做弟弟的,向哥哥求借而没有得到,不懂事的弟弟就会怨恨他的哥哥;做儿子的,向父母求借而没有得到,不孝的儿子就一定会怨恨他的父母;做臣子的,向君主求借而没有得到,不忠的臣子就必定会叛乱他的君上。所以邪僻淫暴的百姓,出门没有衣服穿,回家没有饭吃,内心深感耻辱,就一起去做邪恶暴虐之事,多得无法禁止。因此盗贼众多而治安不好。倘使盗贼增多而治安不稳定,按照这种方法追求治理,就好像把人多次遣送回去,希望他不辜负自己一样。而使国家治理的说法已不可实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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