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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資訊] 南都社論:剷除『截訪』土壤重在就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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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啟功 發表於 2011-12-14 13: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上訪是公民的合法權利,甚至不啻『泄壓口』官員。即使不能設身處地,起碼也要斟酌權力與權利的平衡。不能基於圖清淨和保烏紗而置國家的長治久安於不顧。任何一名有良知的官員都該知道,上訪有著巨大的綜合成本,既有時間、工薪和錢財等顯性損失,也有親情斷裂和苦求久等的隱性煎熬。被慢待乃至被呵斥,也是尊嚴的喪失。而『截訪』更危及身體的自由權和健康權。

  承受著這一切試問所爲何來?地方政府熱衷於截訪,甚至不惜花錢雇保安公司。歸根結底還是官員考核機制起了作用,也是對上不對下負責的體制使然。如今北京警方較大力度地動起來了,卻未聞相關地方官員被動一根毫毛。這就進一步加劇了對截訪反彈的憂慮。

  截訪產業化是荒誕和血淚交加的。而階段性『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則如社論所言,只會淪爲截訪市場份額的再分配。『打掃乾淨桌子重上菜』那就依舊是舉世無雙的權利悲劇。牟利動機是恆常存在的,打擊過後還會潛伏。須徹底打消社論所稱『截訪業務委託人』的念頭,對此自律無望而唯有他律。

  『他律』可以有兩種途徑,一是高層領導基於民權考量對截訪而非上訪採取零忍耐。這或許需要一個過程,但是無論管與不管,截訪作爲對底限權利的侵犯都擺在那裡。二是政績考核『當地化』,增大地方權力機關對官員的考評力和彈劾力。爲此需要相應夯實公眾選擇代表者的制度基礎。

  總之地方矛盾讓中央機關化解不符合職權劃分原則,理應變『哪裡的人哪裡領回去』爲『哪裡的問題哪裡解決』。問題並非不可解決,合理對待民眾訴求,那麼誰還有閒工夫遭大罪去折騰上訪呢 □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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