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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藏月诗社”的草案
试行条例如下:
一、 诗社成员必须是“楚江藏月”群员。【欢迎华韵的朋友也能参加】
二、 每期诗社评讲完成,即开社,由新产生的社主拟定作业一份,需在星期一中午12点前将作题目以新帖的形式发布到群空间中“藏月诗社”板块【帖子标题为“藏月诗社第x期题目”】,诗社群员以回帖形式进行交作业(作业统一交在后面,不另外发帖,以便于查阅)。
三、 每周周末(星期六、日)进行作业集中评讲活动,具体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四、 当期社主有主持周末作品评讲活动的义务,并负责在活动期间对每份作品进行最后合分,负责在活动结束时公布前三名作者,第一名者即为下期诗社社主,并在公告栏内进行公示。
五、 诗社定常任评委数名,可自行申请,由*抉择。另设滚动评委2名,由社员轮流担任,每期诗社选任正式记分评委3名,具体由该期社主安排(社主主持评论活动,一般也担任本期计分评委)。
六、 诗社评讲采用计分原则,即三位评委,10分为满分进行分别评分,然后进行合分,以合分的高低作为最终成绩,原则上,该期社主需要交作业,并且首先评讲社主作业,社主提交的作业原则上不参加下期诗社社主的评选,以保证活动的公平性。参与计分的评委所交的作业,评分采用回避制原则,有社主另外指派一名在线常任评委进行评讲。
七、第一期诗社在11月7号开社,社主待定。
八、 本草案即日起生效试行,试行时间为两周。期间,任何人都可以对本草案提出建议,我们经过全体讨论后通过。
藏月诗社管理处
201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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