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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論文網
二、『之』字作助詞
『之』字作助詞,可分爲結構助詞和語助詞兩種情況。
(一)『之』字作結構助詞,有較強的粘附性,起著標誌某種語法結構的作用。【孟子】一書中『之』字作結構助詞共出現了994次。
1.『之』字用於定語和中心語之間,使二者組成名詞性偏正結構,表示前後兩項的各種關係。可譯爲『的』,或根據文義靈活譯出。
[16]古之人與民偕樂,故能樂也。【孟子•梁惠王上】
[17]白羽之白,猶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猶白玉之白與?【孟子•告子上】
2. 『之』字爲賓語前置的標誌,不能譯出。
(1)前置賓語之前不用其他副詞強調,形成『賓語•之•動詞(介詞)』的格式。
[18]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孟子•梁惠王上】
(2)前置賓語由疑問代詞『何』與另一成分組成的偏正短語充當,構成『何……之……』的格式,動詞則一般常用『有』,整個格式表示反問或疑問。
[19]孟子曰:『王何卿之問也?』【孟子•萬章下】
(3)爲強調賓語的唯一性,在賓語前再加上副詞『唯(惟)』,構成『唯(惟)……之(之爲,之是)……』的格式。
[20]知者無不知也,當務之爲急。【孟子•盡心上】
[21]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孟子•梁惠王上】
(二)『之』字作語助詞,【玉篇•之部】:『之,發聲也。』表示調整語氣、作詞綴或使音節和諧。【孟子】一書中『之』作語助詞共出現了17次。
1.用於句首、句中或句末,起調整音節的作用。
[22]行之而不著焉,習矣而不察焉。【孟子•盡心上】
[23]天油然作雲,沛然下雨,則苗勃然興之矣。【孟子•梁惠王上】
2.可用於人名、地名、動植物名或其他事物名之間。凡人名一般加在姓與名之間,凡事物專名一般加在種名和屬名之間。起調整音節、舒緩語氣的作用。
[24]庾公之斯,衛之善射者也。【孟子•離婁下】
從上面所列舉的各種用法中可以看到【孟子】中『之』字,用法靈活複雜,詞性多種多樣,語法修辭作用也是非常廣泛。掌握了『之』字的各種用法,才能更好的去理解【孟子】的真正思想。
參考文獻:
[1]【常見文言虛詞例釋】,上海教育出版社1978年版,第7頁.
[2]楊伯峻:【古漢語虛詞】,中華書局出版1981年版,第346頁.
[3]何樂士:【古代漢語虛詞通釋】,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第799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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