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言十五
司馬溫公曰,凡諸卑幼,事無大小,毋得專行。必咨稟於家長。 易曰,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安有嚴君在上,而其下敢直情,自恣不顧者乎。雖非父母,當時爲家長者亦當咨稟而行之,則號令出於一人,家政可得而治矣。
嘉言十六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記而佩之,時省而速行之,事畢則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則和色柔聲,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許,然後改之。若不許,苟於事無大害者亦當曲從。若以父母之命爲非,而直行己志,雖所執皆是,猶爲不順之子。況未必是乎。
嘉言十七
○橫渠先生曰,舜之事親有不悅者,爲父頑母嚚,不近人情。若中人之性,其愛惡,若無害理,必姑順之。若親之故舊所喜,當極力招致。賓客之奉當極力營辨。努以悅親爲事,不可計家之有無。然又須使之,不知其勉強勞苦。苟使見其爲而不易,則亦不安矣。
嘉言十八
○羅仲素論瞽瞍底豫而天下之爲父子者定雲,只爲天下無不是底父母。了翁聞而善之曰,唯如此而後天下之爲父子者定。彼臣弒其君,子弒其父,常始於見其有不是處耳。
嘉言十九
○伊川先生曰,病臥於床,委之庸醫,比之不慈不孝。事親者,亦不可不知醫。
嘉言二十
○橫渠先生嘗曰,事親奉祭,豈可使人爲之。
嘉言廿一
○伊川先生曰,冠昏喪祭禮之大者,今人都不理會。豺獺皆知報本。今士大夫家多忽此,厚於奉養而薄於先祖,甚不可也。某嘗脩六禮大略。 六禮,冠・昏・喪・祭・郷飮酒・士相見。 家必有廟, 古者庶人祭於寢,士大夫祭於廟。庶人無廟,可立影堂。 廟必有主。 高祖以上,即當祧也。又雲,今人以影祭。或一髭髪不相似,則所祭已是別人。大不便。 月朔必薦新。 如仲春薦含桃之類。 時祭用仲月。 物成也。古者天子諸侯於孟月者,爲首時也。時祭之外更有三祭。 冬至祭始祖, 冬至,陽之始也。始祖,厥初生民之祖也。無主,於廟中正位設一位,合考姒享之。 立春祭先祖, 先祖,初祖以下高祖以上之祖也。立春,生物之始。故象其類而祭之。 季秋祭禰。 季秋,成物之始。亦象其類而祭之。 忌日遷主祭於正寢。凡事死之禮,當厚於奉生者。人家能存得此等事數件,雖幼者可使漸知禮義。
嘉言廿二
○司馬溫公曰,冠者成人之道也。成人者將責爲人子,爲人弟,爲人臣,爲人少者之行也。將責四者之行於人,其禮可不重與。冠禮之廢久矣。近世以來人情尤爲輕薄。生子猶飮乳,已加巾帽。有官者,或爲之制公服而弄之。過十歳猶總角者蓋鮮矣。彼責以四者之行,豈能知之。故往往自幼至長愚騃如一。由不知成人之道故也。古禮雖稱二十而冠,然世俗之弊,不可猝變。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 已 上,能通孝經・論語,粗知禮義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嘉言廿三
○古者父母之喪既殯食粥。齊衰 疏 食水飮,不食菜果。父母之喪既虞,卒哭 疏 食水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食醯醬。中月而禫。禫而飮醴酒。始飮酒者先飮醴酒,始食肉者先食干肉。古人居喪,無敢公然食肉飮酒者。漢昌邑王奔昭帝之喪,居道上不素食。霍光數其罪而廢之。晉阮籍負才放誕,居喪無禮。何曾面,質籍於文帝坐曰,卿敗俗之人,不可長也。因言於帝曰,公方以孝治天下,而聽阮籍以重哀飲酒食肉於公坐。宜擯四裔,無令污染華夏。宋廬陵王義真居武帝憂,使左右買魚肉珍羞,於齊內別立廚帳。會長吏劉湛入。因命臑酒,炙車螯。湛正色曰,公當今不宜有此設。義真曰,旦甚寒。長吏事同一家。望不爲異。酒至。湛起曰,既不能以禮自處,又不能以禮處人。隋煬帝爲太子,居文獻皇后喪,每朝令進二溢米,而私令外取肥肉・脯・鮓,置竹筒中,以蠟閉口,衣襆裹而納之。湖南楚王馬希聲葬其父武穆王之日,猶食雞臛。其官屬潘起譏之曰,昔阮籍居喪食蒸豚。何代無賢。然則五代之時,居喪食肉者,人猶以爲異事。是流俗之弊,其來甚近也。今之士大夫,居喪食肉飮酒無異平日。又相從宴集,靦然無愧,人亦恬不爲怪。禮俗之壞,習以爲常。悲夫。乃至鄙野之人,或初喪未斂,親賓則齎酒饌,往勞之,主人亦自備酒饌,相與飮啜醉飽連日。及葬亦如之。甚者初喪作樂以娯屍,及殯葬,則以樂導轜車,而號哭隨之。亦有乘喪即嫁娶者。噫,習俗之難變,愚夫難曉,乃至此乎。凡居父母之喪者,大祥之前皆未可食肉飮酒。若有疾暫須食飮。疾止亦當復初。必若素食不能下咽久而裸憊,恐成疾者,可以肉汁及脯・醢,或肉少許助其滋味。不可恣食珍羞盛饌,及與人宴樂。是則雖被衰麻,其實不行喪也。唯五十以上,血氣既衰,必資酒肉扶養者,則不必然耳。其居喪聽樂,及嫁娶者,國有正法。此不復論。
嘉言廿四
○父母之喪,中門之外擇樸陋之室爲丈夫喪次。斬衰寢苫枕塊,不脫絰帶,不與人坐焉。婦人次,於中門之內別室,撤去帷帳・衾褥・華麗之物。男子無故不入中門,婦人不得輒至男子喪次。晉陳壽遭父喪有疾,使婢丸藥。客行見之,郷黨以爲貶議。坐是沈滯坎坷終身。嫌疑之際不可不愼。
嘉言廿五
○父母之喪不當出。若爲喪事及有故不得已而出,則乘樸馬布裹鞍轡。
嘉言廿六
○世俗信浮屠誑誘,凡有喪事無不供佛飯僧。雲,爲死者,滅罪資福,使生天堂受諸快樂。不爲者必入地獄,銼焼舂磨,受諸苦楚。殊不知死者形既朽滅,神 已 飄散,雖有銼焼舂磨,且無所施。亦況佛法未入中國之前,人固有死而復生者。何故,都無一人誤入地獄,見所謂十王者耶。此其無有而不足信也明矣。
嘉言廿七
○顏氏家訓曰,吾家巫覡・符章,絕於言議,汝曹所見。勿爲妖妄。
嘉言廿八
○伊川先生曰,人無父母,生日當倍悲痛。更安忍置酒張樂,以爲樂。若具慶者可矣。
嘉言廿九
○呂氏童蒙訓曰,事君如事親,事官長如事兄,與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僕,愛百姓如妻子,處官事如家事,然後能盡吾之心。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未盡也。
嘉言三十
○或問簿佐令者也,簿所欲爲,令或不從奈何。伊川先生曰,當以誠意動之。今令與簿不和,只是爭私意。令是邑之長,若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過則歸己,善則唯恐不歸於令,積此誠意,豈有不動得人。
嘉言卅一
○明道先生曰,一命之士,苟存心於愛物,於人必有所濟。
嘉言卅二
○劉安禮問臨民。明道先生曰,使民各得輸其情。問御吏。曰,正己以格物。
【読み】
○劉安禮,民に臨むことを問う。明道先生曰く,民をして各々其の情を輸[いた]すことを得せしむ,と。吏を御むるを問う。曰く,己を正して以て物を格す,と。
嘉言卅三
○伊川先生曰,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此理最好。
嘉言卅四
○童蒙訓曰,當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淸,曰愼,曰勤。知此三者,則知所以持身矣。
嘉言卅五
○當官者,凡異色人皆不宜與之相接。巫祝・尼媼之類尤宜疏絕,要以淸心省事爲本。
嘉言卅六
○後生少年乍到官守,多爲猾吏所餌,不自省察,所得毫末,而一任之間不敢復舉動。大抵作官嗜利,所得甚少而吏人所盜不貲矣。以此被重譴。良可惜也。
嘉言卅七
○當官者,先以暴怒爲戒。事有不可,當詳處之。必無不中。若先暴怒,只能自害。豈能害人。
嘉言卅八
○當官處事,但務著實。如塗 摖 文字,追改日月,重易押字,萬一敗露,得罪反重,亦非所以養誠心,事君不欺之道也。
嘉言卅九
○王吉上疏曰,夫婦人倫大綱,夭壽之萌也。世俗嫁娶太蚤。未知爲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敎化不明而民多夭。
嘉言四十
○文中子曰,婚娶而論財夷虜之道也。君子不入其郷。古者男女之俗各擇德焉。不以財爲禮。
嘉言伵一
○早婚少聘,敎人以偸。妾媵無數,敎人以亂。且貴賤有等。一夫一婦庶人之職也。
嘉言伵二
○司馬溫公曰,凡議婚姻,當先察其婿與婦之性行及家法何如。勿苟慕其富貴。婿苟賢矣,今雖貧賤,安知異時不富貴乎。苟爲不肖,今雖富貴,安知異時不貧賤乎。婦者家之所由盛衰也。苟慕一時之富貴而娶之,彼挾其富貴,鮮有不輕其夫,而傲其舅姑。養成驕妒之性,異日爲患庸有極乎。借使因婦財以致富,依婦勢以取貴,苟有丈夫之志氣者能無愧乎。
嘉言伵三
○安定胡先生曰,嫁女必須勝吾家者。勝吾家,則女之事人,必欽必戒。娶婦必須不若吾家者。不若吾家,則婦之事舅姑必執婦道。
嘉言伵四
○或問孀婦於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曰,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節者以配身,是己失節也。又問或有孤孀貧窮無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嘉言伵五
○顏氏家訓曰,婦主中饋,唯事酒食衣服之禮耳。國,不可使預政。家,不可使幹蠱。如有聦明才智,識達古今,正當輔佐君子,勸其不足。必無牝雞晨鳴,以致禍也。
嘉言伵六
○江東婦女略無交遊。其婚姻之家或十數年間未相識者。唯以信命贈遺致殷勤焉。鄴下風俗專以婦持門戸,爭訟曲直,造請逢迎,代子求官,爲夫訴屈。此乃恆・代之遺風乎。
嘉言伵七
○夫有人民而後有夫婦。有夫婦而後有父子。有父子而後有兄弟。一家之親此三者而已矣。自茲以往至於九族,皆本於三親焉。故於人倫爲重也。不可不篤。兄弟者分形連氣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後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游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篤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則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矣。惟友悌深至,不爲傍人之所移者免夫。
嘉言伵八
○柳開仲塗曰,皇考治家,孝且嚴。旦望弟婦等拜堂下畢,即上手低面聽我皇考訓誡。曰,人家兄弟無不義者。盡因娶婦入門異姓相聚,爭長競短漸漬日聞,偏愛私藏以 至 背戾,分門割戸,患若冦仇,皆汝婦人所作。男子剛腸者,幾人能不爲婦人言所惑。吾見多矣。若等寧有是耶。退則惴惴,不敢出一語爲不孝事。開軰抵此賴之,得全其家雲。
嘉言伵九
○伊川先生曰,今人多不知兄弟之愛。且如閭閻小人,得一食必先以食父母。夫何故。以父母之口重於己之口也。得一衣必先以衣父母。夫何故。以父母之體重於己之體也。至於犬馬亦然。待父母之犬馬,必異乎己之犬馬也。獨愛父母之子,卻輕於己之子。甚者至若仇敵。舉世皆如此。惑之甚矣。
嘉言五十
○橫渠先生曰,斯干詩言兄及弟矣,式相好矣,無相猶矣。言兄弟宣相好,不要相學。猶似也。人情大抵,患,在施之不見報則輟。故恩不能終。不要相學,己施之而已。
嘉言伍一
○伊川先生曰,近世淺薄,以相歡狎爲相與,以無圭角爲相歡愛。如此者安能久。若要久,須是恭敬。君臣・朋友皆當以敬爲主也。
嘉言伍二
○橫渠先生曰,今之朋友擇其善柔,以相與,拍肩執袂,以爲氣合,一言不合怒氣相加。朋友之際,欲其相下不倦。故於朋友之間主其敬者,日相親與,得效最速。
嘉言伍三
○童蒙訓曰,同僚之契,交承之分,有兄弟之義。至其子孫亦世講之。前軰專以此爲務。今人知之者蓋少矣。又如舊舉將及嘗爲舊任按察官者,後己官雖在上,前軰皆辭避坐下坐。風俗如此。安得不厚乎。
嘉言伍四
○范文正公爲參知政事時,告諸子曰,吾貧時,與汝母養吾親,汝母躬執爨,而吾親甘旨未嘗充也。今而得厚祿,欲以養親,親不在矣。汝母亦已早世。吾所最恨者。忍令若曹享富貴之樂也。吾吳中宗族甚眾。於吾固有親疏。然吾祖宗視之,則均是子孫,固無親疏也。苟祖宗之意無親疏,則饑寒者,吾安得不恤也。自祖宗來,積德百餘年,而始發於吾得至大官。若獨享富貴而不恤宗族,異日何以見祖宗於地下。今何顏入家廟乎。於是恩例俸賜常均於族人,幷置義田宅雲。
嘉言伍五
○司馬溫公曰,凡爲家長必謹守禮法,以御群子弟及家眾,分之以職, 謂使之掌庫廩・廄庫・庖廚・舎業・田園之類。 授之以事, 謂朝夕所干及非常之事。 而責其成功,制財用之節,量入以爲出,稱家之有無,以給上下之衣食及吉凶之費,皆有品節而莫不均一,裁省冗費,禁止奢華,常須稍存贏餘,以備不虞。
右廣明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