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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鳳凰網歷史 屯田軍民,一般均由朝廷提供牛具或谷種,賦稅也給予優惠。屯田的租率一般是每畝軍屯六斗,民屯三斗左右。納租以後,免除一切科差和雜徭。除定額租外,屯田中也常實行分成租制。但不論是定額租還是分成租,其租率都低於一般的民田租額。遇到自然災害,朝廷減免賦稅並給予救濟。【元史】『本紀』中不乏此類記載。如至元二十七年四月,『芍陂屯田以霖雨河溢,害稼二萬二千四百八十畝有奇,免其租』;至治二年(1322)四月,『洪澤、芍陂屯田去年旱蝗,並免其租』;至治三年三月,『安豐芍陂女直戶飢,賑濟一月』;泰定三年(1326)五月,洪澤屯田旱,『並免其租』;後至元元年(1335),『河南旱,賑恤芍陂屯田軍糧兩月』。元朝通過減免租稅或賑濟,減輕屯田軍民的負擔,讓他們儘快恢復生產。
三 兩淮屯田的衰敗
元代淮河流域屯田一直持續到元末。但成宗大德(1297―1307)中葉以後,兩淮地區屯田就開始出現衰落趨勢,屯田規模也幾起幾落。屯田衰敗的原因之一是地方豪強兼併。大德年間,元廷在一份詔書中強調,『芍陂、洪澤等屯田為佔據者,悉令輸租』,後來又派遣官員『括兩淮地為豪民所佔者』。(【元史・成宗紀四】)至元順帝時期,兩淮屯田打捕總管府被隱佔的土地達3500餘頃,佔全部田土的1/5以上。管理不善、用人不當也是屯田破壞的重要原因。武宗時期,中書省官員就說過,『天下屯田百二十餘所,有所用者多非其人,以致廢弛』(【元史・武宗紀一】)。水旱災害不斷,屯田常常入不敷出,也使經濟效益受到影響。一些屯田地區軍民不僅不能為朝廷提供租稅,反而依靠國家補貼來維持。
元代後期,屯田官吏專橫跋扈,屯田軍民負擔加重。泰定年間(1324―1327),河南行省右丞姚煒上書『請禁屯田吏蠶食屯戶,及勿務羨增以廢裕民之意』(【元史・泰定帝紀一】),朝廷沒有採納。有時朝廷還徵調屯田戶,如元貞二年(1296),『以洪澤、芍陂屯田軍萬人修大都城』(【元史・成宗紀二】)。至於屯田軍吏欺壓盤剝屯田軍民,更是司空見慣。到元朝末年,兩淮屯田由於入不敷出,加上持續戰亂,基本上處於難以為繼的局面。
農民大起義爆發後,元廷因財政T乏、軍糧不繼,下令各處利用荒地屯田。至正十二年(1352),元朝在河南置屯田8處,在汴梁設置都水庸田使司進行管理。十五年,元朝又在濟寧等處重新組織屯田,以兵部尚書崔敬兼濟寧軍民屯田使,『朝廷給以鈔十萬錠,散於有司,招致居民、軍士,立營屯種』(【元史・崔敬傳】);與此同時,左丞相太平駐軍擠寧,亦率諸軍屯墾,『命有司給牛具以種麥,自濟寧達於海州』(【元史・太平傳】,雖然頗見成效,但不到兩年即因軍事失利而罷廢。十七年十一月,山東道董摶霄建議『令江淮等處各枝官軍,分佈連珠營寨於隘口,屯駐守御,宜廣屯田,以足軍食』,雖然得到元廷的支持,但根本不能實行。(【元史・順帝紀八】)地方軍閥中,張士誠也在兩淮地區立屯耕種,『廣屯洪澤、芍陂之田,以佐其兵費』(戴良:【九靈山房集】卷十三【送戴參政詩序】,四部叢刊初編本)。但兩淮很快成為朱元璋、張士誠爭奪之地,屯田又再次荒廢了。
屯田是封建政府直接組織軍隊和農民從事農業生產。兩淮是元代重要的屯田區域,據【元史・兵志】載,天下屯田有一百二十餘所,屯田土地十七萬七千多頃,其中淮河流域屯田數目超過六萬頃,約佔全國屯田數的三分之一。屯田一方面『以資軍餉』,解決當地駐軍糧餉,另一方面通過屯田,『剪去荒惡,盪為耕野』,(【秋澗集】卷八八【論屯田五利事狀】)大片荒地被開墾出來,並且增加了財政稅收。兩淮地區僅洪澤、芍陂兩處軍屯『歲得米數十萬斛』(【元史・昂吉兒傳】)。【元史・食貨志】還記載,兩淮屯田每年所得超過四十萬石以上。屯田以及招民墾荒政策推行後,淮河南北『田日以墾』(【元史・燕公楠傳】),推動了淮河流域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作者: 吳文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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