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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網易歷史 【說文】曰:『禾,嘉穀也,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之中和,故謂之禾。』
崔shí@⑧曰:『二月三月,可種植禾。』
在【齊民要術】中,已把粟、黍、稷、春大豆、小豆、大麥、小麥、水稻、旱稻、麻、麻子、胡麻、瓜等作物的播種期由月具體到旬,並有了『上時』、『中時』,『下時』之分。『上時』是播種最適宜的時間,『中時』次之,『下時』最次。仍以禾粟為例,【種穀】篇載:『二月上旬及麻、菩楊生種者為上時,三月上旬及清明節、桃始花為中時,四月上旬及棗葉生、桑花落為下時。』三時的出現,對農業奪取高產更具指導意義。
魏晉南北朝時期,中國氣候進入寒冷時期[13],對北方農業產生了一定的負面效應。面對氣候變冷導致霜期提前、作物生長期拉長等情況,北朝人民採取提前播種的辦法。如粟,在西漢是三月份初播,而在【齊民要術】中,首播時間已提前至二月上旬;大豆的首播時間也從漢代的三月提前到二月中旬。[14]『上時』、『中時』、『下時』的劃分,可以說也有應對氣候變冷的成分。
三 畜牧業的發展與北方農業經濟結構的調整
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我國北部和西部先後分佈着匈奴、鮮卑、羯、氐、羌、高車、柔然等游牧民族,他們通過各種方式與內地發生密切聯繫,因此在我國北方農業中,一直含有較多的畜牧業成分。司馬遷在談及全國各地的物產時說:『龍門碣石以北多馬、牛、羊、旃裘、筋角。』廣闊的內地則是『陸地牧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2](【貨殖列傳】)。畜牧業本來是一個獨立的經濟門類,但上述情況顯然不同於游牧地區那種單純的畜牧業,而是一種基於農業、包含於農業的經濟成分。
魏晉南北朝時期,這種基於農業的畜牧業其發展達到了頂點。讓我們首先來回顧一下這一時期北方畜牧業隨着游牧民族進入而發展的軌跡。三國時期,匈奴已進入華北,曹魏模仿漢代的五屬國,將進入山西的匈奴分為五部進行統治。十六國時期,『五胡』大舉進入內地建立起自己的政權。『淝水之戰』後,鮮卑拓跋氏崛起於代北,439年統一北方,其後孝文帝遷都洛陽,更多的鮮卑人來到中原腹地,這是漢唐時期規模最大的一次游牧民族內徙。一批又一批的內遷民族帶來了一批又一批牲畜。
此外,北魏150年間不斷地征討北方草原上的匈奴、高車、柔然諸部,擄掠的牲畜也極為可觀。據【魏書】的本紀及高車、蠕蠕、西域等傳,獲取百萬頭(匹)以上的行動就有6次,如登國六年(391)破匈奴衛辰,得『名馬三十餘萬匹,牛羊四百餘萬頭,班賜大臣各有差』。又如神@⑨二年(429)擊柔然獲戎馬百餘萬匹,擊高車獲馬、牛、羊百餘萬匹。北魏本來就是游牧民族,在歷次戰爭中又有數以千萬計的俘獲,故其畜牧業已超過漢唐兩代,[15](p351―352)北方農業區的畜牧成分也於此時臻於極盛。
民間畜牧業的發展亦達於頂峯。【魏書・爾朱榮傳】言其在秀容(今山西原平縣南)的牛羊駝馬,『色別為群,谷量而已』。如果說爾朱榮的牲畜多至不可數而以山谷統計數量是個別情況,那麼廣陽王元深任恆州刺史多所受納、政以賄成,『私家有馬千匹者,必取百匹』,則反映的是民間馬匹之多[16](【廣陽王深傳】)。而牛在普通百姓中可能比馬更普遍,以至政府經常下令徵發。如泰常六年(421)『調民二十戶輸戎馬一匹,大牛一頭。』始光二年(425)『詔天下十家發大牛一頭』[16](【太宗紀】,【世祖紀】)。這種『大牛』不同於中原傳統的耕牛,顯然是鮮卑拓跋部培育出的優良品種然後隨主人進入內地的,政府作為賦役徵發,說明北魏前期『大牛』在民間就已比較普遍。在以後實行的均田制中有丁牛受田的條文,在相應的租調製中則規定『耕牛二十頭當奴婢八』[16](【食貨志】)。這顯然是在耕牛比較普遍的基礎上制定的。羊的飼養量也在增長,賈思勰在【齊民要術・養羊】篇談種青茭時,以『羊一千口者』為例,這個數字在地主經濟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從以上資料中的基本數字看,北朝內地的畜牧業已是漢代『陸地牧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的數倍,其成就已絕非漢代所能同日而語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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