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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文学网 内容提要 《史记》中的“左徒”、曾侯乙墓的“左[上升下止]徒”、宋玉赋中的“登徒子”互不相干,目前还没有可信文献资料能将它们联系起来。而《齐策三》“孟尝君出行国”中的“郢之登徒”,见孟尝君门人也要称“臣”,说明其地位低于公O戍(士)。故“郢之登徒”不可能是地位远高于公O戍的“左徒”。
关键词 登徒,登徒子,左徒,孟尝君,黄歇,屈原
一、“左徒”、“左登徒”、“登徒子”略考
汤炳正先生说:“‘左徒’与‘登徒’是一个官职的两种不同的简称”[1](P49);“楚国这个‘左徒’,当即‘左登徒’的省称。由于省‘登’字,称‘左徒’。其次,在先秦,楚国又有‘登徒’之称,如《战国策・齐三》有郢之‘登徒’,《文选・赋癸》有‘登徒子’。这个‘登徒’当亦为‘左登徒’或‘右登徒’之省称。省去‘左’‘右’,即称‘登徒’。……《齐策》只称‘登徒’,而《文选》则称‘登徒子’,这个‘子’宇或系后人不理解‘登徒’的本义者所增加。因此,号称渊博典实的《文选》李善注把作为官称的‘登徒’误为人的名称”。[1《屈赋新探》](P52)
汤老把“楚国的‘左徒’”、“曾侯乙墓的‘左登[上升下止]徒’”、“《战国策・齐三》‘郢之登徒’”、“宋玉赋中的‘登徒子’” 这四者混而为一的推论,似乎难以成立。
(一)、左徒及其级别
1、左徒屈原
《屈原列鳌罚骸扒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王甚任之。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2 P626]
正如《惜往日》所说:“惜往日之曾信兮,受命诏以昭诗。奉先功以照下兮,明法度之嫌疑。国富强而法立兮,属贞臣而日帧C孛苁轮载心兮,虽过失犹弗治。”[3《补注》] 这是屈原任左徒时“王甚任之”,进行变法革新取得成效的的追忆。……
“上官大夫与之同列”,说明左徒的地位与大夫类同。只不过受到怀王宠信,得以“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
与左徒黄歇对照,这种优厚的待遇,不能作为左徒的职责共性。犹如历史上某些受宠的宦官专权,不能把它看作是应有的职责。
《新序•节士》:「秦欲吞灭诸侯,并兼天下,屈原为楚东使于齐,以结强党。秦国患之,使张仪之楚,货楚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上及令尹子兰、司马子椒,内赂夫人郑袖,共谮屈原。……屈原遂放于外,乃作《离骚》。」[4]
这是屈原被“疏、放”前“东使于齐”的记载。
《屈原列传》:「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2 P626] “屈平既绌,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惠王患之,乃令张仪详去秦,厚币委质事楚,曰:‘秦甚憎齐,齐与楚从亲,楚诚能绝齐,秦愿献商、於之地六百里。’楚怀王贪而信张仪,遂绝齐”。[2 P626]
这是怀王十六年“张仪诈楚”之前屈原被“疏”的可靠依据。 一般认为怀王十年至十五年屈原任左徒。
屈原失宠后,在怀王十八年还再次出使齐国(《屈原列传》:“是时屈平既疏,不复在位,使于齐”)。说明屈原被“疏”后可能仍任三闾大夫,可见他任左徒时的级别不会低于大夫,有可能相当于上大夫。
2、左徒黄歇
左徒黄歇在楚顷襄王那里的待遇,远不如左徒屈原。与屈原相似的是他几次使秦,成功地稳定了楚国后期的局势。
顷襄王二十六年(前273年),顷襄王以歇为辩,使於秦。黄歇上书说秦昭王,使秦与楚约为与国。黄歇使秦,初次展现其出众的才华,可能在回国后即被任命为左徒、太子傅。
《楚世家》:二十七年“复与秦平,而入太子为质於秦。楚使左徒侍太子於秦。”[2](P344)
《春申君列传》:“黄歇受约归楚,楚使歇与太子完入质於秦,秦留之数年。楚顷襄王病,太子不得归。……秦王曰:‘令楚太子之傅先往问楚王之疾,返而後图之。’黄歇为楚太子计曰:‘……不如亡秦,与使者俱出;臣请止,以死当之。’”[2](P589-590)
左徒、太子傅黄歇“侍太子入秦为质”一待十年。可见,左徒是近臣,而不是重臣。
黄歇在楚国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远远大于屈原。从史书的记载看,黄歇在任左徒时,并不是“兼掌内政、外交的要员。”[1](P54)
《楚世家》:“考烈王以左徒为令尹,封以吴,号春申君。”[2](P344)故有人认为:左徒是“次于令尹的重臣”。
段熙仲先生曰:「“春申君冒生命的危险,救了太子回国为王,功大事难,因此不一定是循着通常的阶级升官,而有着逾格酬庸的意味的”。《战国策•韩策二》“史疾为韩使楚”:“今王之国,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似乎令尹之下不是左徒”,“因此怀疑左徒官仅次于令尹的看法,而以为春申君的由左徒升令尹是破格酬劳而不是历阶而升。”」[5段熙仲《楚辞札记》]( P63)可信。
3、左徒可担任太子之师
史载左徒黄歇是“太子之傅”,左徒屈原也可能担任过“太子之师”。
有个旁证。《礼记・学记》曰:“能为师,然后能为长;能为长,然后能为君。”[6《礼记》]其“师”为“、傅”,“长”为“官、长”,“君”为“国君”。故《橘颂》之“年岁虽少,可师长兮。”或可解释为,年岁虽少,已担任“”(太子师)和“长”(左徒)。
4、青铜器“左徒戈”
刘彬徽先生说:“1983年出土于山东营南县小窑乡。稍残,援长13.2厘米。胡部有阴刻铭文3字:左徒戈。……此为楚某一左徒之戈。年代约为战国晚期。” [7《楚系青铜器研究》P368-369]
此青铜戈并非有明确身份的出土文物组合中的物件,制作也不精美。故有人怀疑,它不一定是左徒“官”之戈,而是普通的左徒“卒”之戈。孰是孰非目前较难认定。
(二)、曾侯乙墓的“左[上升下止]徒”
起先,裘锡圭先生依据“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推测:“‘左[上升下止]徒’疑即见于《史记》的《楚世家》、《屈原列传》等篇的左徒。”[8裘锡圭《谈谈随县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文物》1979第7期。P25-31](P27)
汤炳正先生对裘锡圭先生“左[上升下止]徒”的存疑,“作进一步的探索”,提出:“[上升下止]”当即“升”的本字。而“升”字古音跟“登”字相同,可通假。故“左[上升下止]徒”即“左登徒”;“左徒”即“左登徒”之省称。 [1《屈赋新探・“左徒”与“登徒”》P48-57]
赵逵夫先生又提出,“[上升下止]”是“登”的异体字,应读为“登”。[9](P146)并认为:“左征尹”、“右征尹”是战国中期以前的称谓,“左[上升下止](登)徒”、“右[上升下止](登)徒”是战国后期的称谓。另外,楚之“征尹”、“[上升下止](登)徒”即中原国家的“行人”。(P150) [9《屈原与他的时代》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版]
周建忠先生则说:“第一,‘左徒’为楚国官职,既见于文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又见于青铜器铭文,有‘二重证据’;第二,‘左徒’就是‘左徒’,与曾侯乙墓‘左[上升下止]徒’、‘右[上升下止]徒’、‘登徒’、‘右征尹’、‘左征尹’没有关系。”[10周建忠《屈原仕履考》《文学评论》2005 02 ]
(三)、宋玉《赋》的“登徒子”
1、“登徒子”是人名
宋玉的《钓赋》有:“宋玉与登徒子偕受钓于元渊”[《古文苑》]。《登徒子好色x》有:“大夫登徒子侍于楚王”[《文选》]。两赋中的“登徒子”应当是同一个人。《钓赋》中,宋玉与登徒子并列,偕为元渊的弟子,故登徒子当为人名,不当为官称。再说,也未见先秦官名其后缀以“子”者。
汤炳正先生说:“‘登徒子’,这个‘子’宇或系后人不理解‘登徒’的本义者所增加。……《文选》李善注把作为官称的‘登徒’误为人的名称。” [1](P52)
那么,就先按汤老之意把《钓赋》“宋玉与登徒子偕受钓于元渊”中“登徒子”的“子”宇删掉,解“登徒”为官称。那就成为:“宋玉与登徒(之官)偕受钓于元渊”。
这显然与《钓赋》的文意不符。可见汤老之“‘子’宇系后人增加”论,依据不足,还是李善的把“登徒子”解为“人名”融通。
再从《登徒子好色赋》看,只有把“登徒子”解释为人名才能融通。如果按汤老之意把它改为《登徒(之官)好色赋》不但文理不通,而且与正文内容不符:“登徒子则不然。其妻蓬头挛耳,d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
毛泽东先生也说过:“登徒子娶了一个丑媳妇,但是登徒子始终对她忠贞不二”。[见陈晋主编的《毛泽东读书笔记解析(下)・文学篇》读宋玉《登徒子好色赋》] 可见“登徒子”是人名、是特称,不能改为通用的“官称”。
《登徒子好色赋》并非深奥难读、易起歧义之文,两千多年来大家公认“登徒子”是人名。如果没有偏见,决不会把文献中指示“人”的“子”字强行删除,为“登徒”是“官称”的观点开路。
既然“登徒子”是人名,那么 汤老的“表示官级通称的‘大夫’与表示职守别称的‘登徒’连举而称‘大夫登徒’”[1](P53)就更不能令人信服了。
2、“登徒子”是“楚都迁陈” 后,顷襄王身边的“大夫”。
从《钓赋》“宋玉与登徒子偕受钓于元渊,止而并见于楚襄王”[11《宋玉集》P121]看:《钓赋》有可能是现存宋玉作品中最早的一篇。其时 宋玉成年不久、初见楚襄王。他“以‘钓’喻政,力谏楚襄王以贤圣、道德、仁义、禄利、泽罚为具,行‘大王之钓’治理楚国。”
刘刚先生考证:环渊“大约在公元前284年前后回到楚国,隐于陈郢附近,以钓为事。以此推论,宋玉从环渊‘受钓’,当在环渊返楚之后,即在公元前284年之后,或更晚些‘受钓’之地当在陈郢一带。” 刘刚先生认为:“宋玉约生于楚襄王三年(公元前296年)”[12《宋玉年世行迹考》]
按刘氏的考证,“宋玉从元渊(环渊)‘受钓’”时 尚未成年。
《钓赋》中,宋玉以“大王之钓”冷落了登徒子的“玄洲之钓”。登徒子就在襄王面前短宋玉“性好色”(见《登徒子好色赋》)。王曰:“子不好色,亦有说乎?有说则止,无说则退。”假如宋玉讲不出道理,楚王就要炒他的鱿鱼。说明楚襄王与宋玉接触不久,对他还不了解。宋玉说:东家之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说明宋玉当时是个“体貌闲丽”的未婚青年。可见《钓赋》与《登徒子好色赋》所记的皆为宋玉初见楚襄王之事,两者是紧接相连的。宋玉的善q赢得了楚襄王的好感“于是楚王称善,宋玉遂不退。”[11《宋玉集》 P79-80]
《登徒子好色赋》曰:“是时,秦章华大夫在侧”;“且夫南楚穷巷之妾,焉足为大王言乎?”(意思为:况且南楚章华 偏远之地的女子,那能拿来在大王前面说呢!)这个“秦章华大夫”,或许就是封于“原楚章华宫所在地”的“秦大夫”。说明“章华”早己是秦国的国土,这当是“楚都东迁”以后的事。其二,只有楚都东迁“陈城”(今河南淮阳县),“章华”在楚都西南,才可称其为“南楚”。故此说可作为楚都已经东迁的旁证。再有,“东家之子,嫣然一笑”“惑、迷”的不是郢都未迁时贵族集聚的郢、鄢、鄂……。而是郢都东迁前并不闻名的、楚国东北部“陈城”附近的“阳城,下蔡”,这也暗示“宋玉侍楚襄王时”楚都已经东迁陈城。 [详见敝人的《〈招魂〉――屈原遐想“自招其魂”》13]
汤炳正先生说:“可能宋玉笔下的‘登徒’,是别有其人的‘右登徒’,并不是‘左登徒’黄歇;其次,更大的可能性是:宋玉是在托言讽谕,如子虚,乌有之流。并非实有其人,只不过是借用这个空头官衔以呜不平”。[1《屈赋新探》](P56-57)
“宋玉笔下的‘登徒’,并非实有其人”,可能性很大。但是,汤老把“登徒子”的“子”删掉,判断为“右登徒”;把“左徒黄歇”增宇为“‘左登徒’黄歇”,以适应“登徒为官名”的观点。如此“删、增”似乎欠妥。
小结:
1、《史记》中的左徒(屈原、黄歇)属大夫(或上大夫)级别。左徒的特点之一是学识广博,善于辞令的外交官 或兼太子师。没有任何信息证明“左徒”是“省称”。
2、曾侯乙墓的“左[上升下止]徒”,目前尚难以与“左徒”关联。楚国官制比较复杂,出土物中大量楚国官名目前尚不知其等级与职守。
3、宋玉赋中的“登徒子”是人名(或是宋玉笔下虚构的人物)。起先登徒子与宋玉同为元渊的弟子,后来是顷襄王身边的“大夫”,其职守与“登徒”无关。
二、“郢之登徒”不是“左徒黄歇”
《齐策三》“孟尝君出行国”是“登徒”即“左徒”说者的重要依据。
(一)、“孟尝君出行国”原文
孟尝君出行[五]国,至楚,献象床。郢之登徒,直使送之,不欲行。见孟尝君门人公孙戍曰:「臣,郢之登徒也,直送象床。象床之直千金,伤此若发秒,卖妻子不足偿之。足下能使仆无行,先人有宝剑,愿得献之。」公孙曰:「诺。」
入见孟尝君曰:「君岂受楚象床哉?」孟尝君曰:「然。」公孙戍曰:「臣愿君勿受。」孟尝君曰:「何哉?」公孙戍曰:「五国所以皆致相印于君者,闻君于齐能振达贫穷,有存亡继绝之义。五国英桀之士,皆以国事累君,诚说君之义,慕君之廉也。今君到楚而受象床,所未至之国,将何以待君?臣戍愿君勿受。」孟尝君曰:「诺。」
公孙戍趋而去。未出,至中闺,君召而返之,曰:「子教文无受象床,甚善。今何举足之高,志之扬也?」公孙戍曰:「臣有大喜三,重之宝剑一。」孟尝君曰:「何谓也?」公孙戍曰:「门下百数,莫敢入谏,臣独入谏,臣一喜;谏而得听,臣二喜;谏而止君之过,臣三喜。输象床,郢之登徒不欲行,许戍以先人之宝剑。」孟尝君曰:「善。受之乎?」公孙戍曰:「未敢。」曰:「急受之。」因书门版曰:「有能扬文之名,止文之过,私得宝于外者,疾入谏。」 [14《战国策》](P564)
文中塑造了三个人物:孟尝君,廉洁大度,为扬已名,闻过则喜。公O戍,才思敏捷,假公济私,沾沾自喜。郢之登徒,卑俗怕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二)、汤炳正先生对“楚‘登徒’向孟尝君献象床的事件,新的理解”(P55):
「“笫一,齐国的盂尝君到了楚国,在接待工作中送致象床的是楚国的‘登徒’。这个‘登徒’,过去在李善《文选》注的影响下。人们―直把他看成是人的名称。现在根据《屈原列传》的记载。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正是‘左徒’的份内任务。因此。可以证明这个接待孟尝君并且送致象床的‘登徒’,即‘左徒’之职;也就是曾侯乙墓简文所记载的在曾侯葬事中赠车马的‘左[上升下止]徒’之职。而且从‘臣,郢之登徒也’一语来看,在执行任务时对外宾讲话的语言环境中,首先应当自我介绍的是个人的官职与政治身份,而决不会突如其来地只称个人的名字是(P55)‘郢之某人’。显而易见,《齐策》的‘登徒’与宋赋的‘登徒’一样。都应当是官名而非人名。
第二.孟尝君相齐跟黄歇任楚顷襄王“左徒”的时间,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当时孟尝君至楚,办接待工作的“登徒”,很可能就是“左徒”黄歇。他跟顷襄王在惧秦疏齐的外交方针支配下,表面上声称要赠盂尝君以极其珍贵的礼品"象床",以敷衍这位声势赫赫,周行各国的外宾;而又从中大耍手段。说了不算,以免惹起秦国的注意。」[1](P55-56)
汤先生似乎没有把精力放在“文本”的阅读与分析上,因此这些“理解”,可能有违“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 (熊人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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