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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典] 人到七十才“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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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椟还珠 发表于 2007-11-12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解放日报
先是余秋雨误用,后是金文明“咬嚼”,再是余秋雨引经据典的苍白辩解,最终使得相对冷僻的“致仕”成为一个知名度很高的词。从这个意义上说,名人误用词语是一件好事,否则,在中国社会上怎么会有如此好的普及古文化的机会?尽管如此,对于这个词,我们仍然有必要重新认识一番。
《礼记・内则》明确规定:“七十致政。”致政亦即还君事、还禄位于君。“致政”也称“致仕”、“致事”,就是今天所说的“退休”。夏、商、周均有官员年老致仕制度,官员到七十岁即应退休,此即所谓“七十致政”。
不实行官僚终身制当然是件好事,但看看“七十致政”的上下文,我们也许会有另外的感受。
在《礼记・内则》里,规定了七十岁应该享受的待遇:“大夫七十而有阁”(可以有自己存放美食的菜柜);“七十养于学”(年七十以上的可以在学校里养老);七十杖于国”(七十岁可以在国都拄拐杖); “六十宿肉,七十二膳”(六十岁的人应该隔一天吃一次肉,七十岁的人除吃肉外还要另外再加上一样美食)……把这些待遇合在一起,那就是,一个人到了七十岁,就被国家供养在学校之内,在他的房间里有专用的食柜,柜子里放着各种各样的美食,可以吃肉,同时还有精美的点心,吃饱之后可以拄个拐杖在首都四处视察……由此我们可以感受到,在当时,能真正享受到这么高待遇的人一定少之又少,否则,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古代,国家的财力根本受不了。更进一步,我们应该由此推知,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活到七十的人应该少之又少,“人生七十古来稀”嘛。所以,所谓的“七十致政”,虽说是到了七十要退休,但和终身制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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