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华农业文明网 农业生产的根本特点是自然再生产过程和经济再生产过程的互相交织与紧密结合。因此,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至巨且广,特别是灾害性天气,如水、旱、风、雹、霜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影响更大。在西周至春秋时期,人们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低,一旦遇上严重的水旱等灾害,就会缺衣少食,饥寒交迫。为了积谷备荒,解决燃眉之急,人们不得不增加粮食储备,以备荒年。《礼记・王制》中所说的:“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就是说,耕种三年就要积储够一年食用的余粮;耕种九年就要积储够三年食用的食粮。总之,每年都要积蓄一些余粮,以便在灾荒之年应急之用。这就是所谓“有备无患”之意。这一时期的国家政权,都把积谷备荒作为国家的大事来办。当时还有“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礼记・王制》)的说法,足见当时对积谷备荒的重视。
为了积谷备荒,设有“仓人”之职,负责建仓积谷之事。《周礼・地官・司徒》中载有“仓人”的职事:“谷有余则藏之,以待凶而颁之。”“遣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捃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而“积谷备荒”正是中国封建统治者执行这种社会职能,维持其封建统治的重要措施之一。否则,一遇灾荒年份,许多农民缺衣少食,饥寒交迫,或盗贼蜂起,或揭竿而起,就会危及他们的封建统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