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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詞典] 字形整理與對應轉換(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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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1-1-24 13: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漢學網
5新舊字形與對應轉換


    上面討論的繁體、簡體、異體、正體等,實際上都屬於漢字的字形範疇,而通常所謂新舊字形,反倒屬於漢字的字體範疇。


    ⑴新舊字形屬於字體變體範疇,不屬於字形整理的內容


    任何文字體系中都存在着同一個字的不同變體問題,但漢字較為特殊。漢字有兩類變體:⑴字體變體,如真、草、隸、篆、手寫體與印刷體等,這類變體其他文字體系也有,它們的存在對整個文字體系有利,書面上的變化運用可以增強文本的視覺美效果;⑵字形變體,如一個漢字往往有繁體、簡體,正體、異體或俗體等多種變體寫法,這類變體實為漢字所獨,對整個漢字體系有害無益,歷來是規範化的主要對象。


    從總體上看,屬於同類字體(如同是行書體)的個體漢字之間,往往具有筆畫方面的共有特徵;一個漢字的不同字體變體之間,往往具有筆畫方面的體系性差異,但一般不存在組合方式或造字原理方面的不同。而屬於同類字形(如同是異體字形)的各個體漢字之間,往往沒有什麼共有特徵可言;一個漢字的不同字形之間,也往往具有組合方式或造字原理方面的巨大差異。


    作為一個漢字的兩種寫法的新字形和舊字形,其間的差異主要涉及筆畫的筆形和筆向,並不涉及部件的組合方式和造字原理,因此宜歸屬『一字多體』的範疇,如『彥――、兗――肌⒄――、並――鍘⒄妗―w、值――』。從新字形的誕生看,其創造宗旨就是要將楷書印刷體(宋體)改造得跟楷書的手寫體基本一致,這足以說明,新字形的本質是字體變體,而非字形變體。
異體字、繁簡字的情況正好相反。就異體字來說,一個字的正、異兩種寫法之間,都存在着組合方式或造字原理方面的不同,純粹是『一字多形』的反映,如『峯――o、夠――頡⒃懟―o、噪――Y』。就繁簡字來說,一個字的繁、簡兩種寫法,有的同正體與異體的關係一樣,如『才――u、鄧――、棗――、鑿――、灶――^、淚――I』等,有的因其偏旁已變成不再象形示意或表音的記號,其造字原理也已面目全非,如『發――l、財――、連――B、說――f、閥――y、給――o』等,本質上也都屬於『一字多形』的範疇。


    有人可能要說,在由篆變隸、由隸變楷的過程中,有不少字改變了造字原理,應如何解釋呢?是不是字體之間也存在着組合方式和造字原理方面的差異呢?我們認為,這其實是字形變異與字體變化同步重合的一種現象,後起字體只反映了後起字形而已。例如,『弦』在隸變過程中由象形字變成形聲字,『表』在隸變過程中由會意字變成無理字;作為偏旁的『月、肉、舟』在隸變過程中同化為『月』,不同字頭的『奉、春、秦、奏、泰』同化為相同的字頭等,這些後起字體都只能與其後起字形的造字原理相一致。這種情況也存在於新式漢字中,例如『東、農、書、發、過』等,都是由草書(或隸書)楷化而成的新式字,因此只有新字形寫法,而沒有舊字形寫法。


    總之,新舊字形與異體字、繁簡字有本質不同,屬於字體變體。同一個漢字的不同字體之間,通常需要由一種字體轉換成另一種字體,這是字體層面上的對應轉換。如果同一個漢字的同一種字體存在兩種以上的寫法(字形),必然會影響字體間的對應轉換。字體間的對應轉換要求,在一種字體範疇內,一個漢字最好只有一種字形,否則將不便於字體間的對應轉換。就字形轉換來說,如果一種字體內一個漢字只有一種字形的話,也就不會有所謂字形間的對應轉換了,但由於實際上有很多字是存在多種字形的,如繁體、簡體、異體、正體等,而新老兩種漢字體系對它們往往又有不同的認定,因此字形間的對應轉換問題也就不可避免了。由此可見,字形轉換與字體轉換雖屬於不同層面,但又密切相關。只有把字形轉換的問題解決好了,才能解決好字體轉換的問題。


    ⑵將新字形貫徹到老式漢字中,值得商榷


    新字形是跟手寫體一致的印刷體,原只屬於新式漢字,並不屬於老式漢字。但GBK規範規定:在 CJK 漢字認同規則的總框架內,對所有的 GBK 編碼漢字實施『無重碼正形』,即在不造成重碼的前提下,儘量採用中國新字形(『GB化』);對於超出 CJK 漢字認同規則的、或認同規則尚未明確規定的漢字,在 GBK 碼位上暫安放舊字形。根據這條原則,GBK對許多繁體字都同時收入了新舊兩種字形。例如『產』的繁體,它同時收入了新字形『b』和舊字形『a』。而對有些繁體字則只收入了其舊字形,如『為、偽』的繁體,只收入了舊字形『、^』,而未收入新字形『欏巍薄U庋,新字形就不是新式漢字的專利了。某些專為閱讀古書服務的字典、詞典,大概是採用了裝有GBK的軟件排版的,也把繁體字頭改成了新字形寫法。但問題是,這樣做到底有無必要呢?老式漢字只是在閱讀古書或跟還使用它們的人們打交道時才被使用的漢字,而古書上的和那些正被港澳台等地使用的老式漢字字體,本來都只有舊字形一種字體,人們已經習慣了,現在又多出一套新字形字體,是否有利於人們學習和使用老式漢字呢?的確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這樣做的初衷,也許是為了擴大新字形的影響或覆蓋範圍,對於沒有繁簡對應關係的漢字來說,統統『GB化』,是新式漢字建設的需要,是完全應該的,但對於已排除在新式漢字之外的繁體字來說,也通通來一個『GB化』,似乎就是在建設老式漢字的新字體了。可是,老式漢字的字體還不夠多嗎?這樣做是不是有點畫蛇添足的味道呢?


    我們認為,較為妥當的辦法是:新式漢字的字體應當新形化(GB化),老式漢字的字體應當舊形化,除非修辭等特殊需要,同一『文面』應使用同一種字體。在老式漢字中攙雜進新形字體,在新式漢字中攙雜進舊形字體,都有違字體統一的原則。在某些字處理軟件上,有時竟打印出新舊字形相互穿插的詞語,如『D換、Y爭、異印鋇齲實在令人苦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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