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历史 (三)通过“社”的一些活动。秦汉时期,乡里皆有社,是乡里民众祀神祭祖的场所。
《汉书•郊祀志》:“(高祖)十年春,有司请令县常以春二月及腊祠稷以羊彘,民里社各自裁以祠,制曰‘可’。”
随着乡里民众社会交往的增多,社内的活动内容也不断变化,由单纯的祀土神嬗变为多种庆典活动和一些娱乐性活动,男女欢腾,聚饮为乐,即使穷乡之社,也“扣瓮拊瓶相和而歌,自以为乐”。里社进行的集体活动,由社宰具体负责。
《汉书•陈平传》:“里中社,平为宰,分肉甚均。”
在神权笼罩的古代社会,由于人们思想意识的狭隘性,决定了人们对天地诸灵的敬怖和笃信, 因此祭祀是古代社会至关重要的大事,而能够主持乡里民间“社”的活动,就会熟悉祭祀仪式和制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具备了被选任高级官吏和升迁的机会。
(四)西汉的教育体制。《文献通考•学校考》:“夏日校、殷日序、周日庠,皆乡学也”,一般认为夏、商的学校只限于官学。西周从孔子讲学开始,打破了“学在官府”的樊篱,私学才渐为社会所公认。《礼记•学记》:“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乡有序,国有学”学校的建立,其主要职能是行教化。所谓:“里有序而乡有庠,序以明教,乡则行礼而视化焉。但是西汉初期不论是官学还是私学,都没有多大的发展。《汉书•儒林传》“未皇庠序之事”证实了这一点。但是到了汉武帝时期,由于董仲舒“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以及“立太学以教于国 ‘设庠序以化于邑” (《汉书•董仲舒传》)的提倡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才开始在郡国范围内设立地方官学,且诏日:“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汉书•循吏传》)中国地方官学的教育模式在此时建立起来。至元帝时,更是“郡国置《五经》百石卒史”为教,平帝时再次强调郡国遍立学官,“郡国日学,县、道、邑、侯国日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日庠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尽管西汉学校教育注重于道德教化,但是这些学校也部分承担了培养本郡所需的部分官吏和向上级输送人才的任务。
汉代选官制度尽管出自皇帝诏令,可是由于具体的操作依然集中在各级官吏手中,特别是最基层的政权已经被一些豪族所把持,因此尽管汉代察举制度协调了统治阶级内部权力的分配,奠定了以后历代平民参政的基础,部分地满足了中下层地主分子参政议政的愿望,对政权的巩固,无疑有巨大影响。但正是由于这套选官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基层政权被少数豪强地主所垄断。 (作者:常跃格)
参考文献:
[1]黄留珠.汉代的选廉制度.唐都学刊,1997-04-08.
[2]王彦辉.汉代豪民与乡里政权.史学月刊,2000,(04).
[3]仝晰纲.秦汉乡官里吏考.山东师大学报(社科版),1995,(06).
[4]邹水杰,岳庆平.西汉县令长初探.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