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9)(17)(24)《庆元条法事类》卷六《权摄差委・职制令》。
(10)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二八七,元丰元年正月丁卯。
(11)《长编》卷二八九,元丰元年四月己酉;《庆元条法事类》卷六《权摄差委・职制令》。
(12)《长编》卷三○九,元丰三年十月。
(13)(15)《宋会要・职官》六二之四三至四四政和二年六月六日、三年二月六日。
(14)《吏部条法残本・差注门一》;《庆元条法事类》卷六《朝参赴阙・职制令》。
(16)《吏部条法残本・差注门一》。
(19)《宋会要・职官》七○之四六,绍兴二十六年闰十月七日。
(20)《宋会要・刑法》二之一五五,绍兴三十年四月十九日。
(21)(22)(27)《庆元条法事类》卷六,《权摄差委・职制敕》。
(23)《庆元条法事类》卷四,《职掌・职制令》。
(25)《宋会要・职官》四七这一六,元yòu@①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庆元条法事类》卷六《权摄差委・职制令》。
(26)可参阅拙文《宋代官吏回避法述论》,载《河南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
(28)《宋会要・职官》六二之四五,绍兴二年十月十五日;《庆元条法事类》卷六《权摄差委・职制敕》。
(29)《宋会要・职官》二六之一六至一七,政和五年八月十四日。
(30)同上,五六之五一,宣和二年十二月三日;四八之三三,宣和四年正月二十八日。
(31)(34)《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一三。
(32)《宋会要・职官》六二之五一至五二,淳熙三年四月八日。
(33)同上,六二之五四,绍熙元年三月一日;六二之五七,嘉定十一年九月。
(35)同上,四八之四一,淳熙五年十一月三日;六二之五六,开禧三年八月十日。
(36)可参阅拙文《宋代官员考试任用法初论》,载《史学月刊》1992年第2期。
(37)《宋会要・职官》六二之五七至五八,嘉定十二年正月七日。
(38)(41)(43)度正《性善堂稿》卷六,《重庆府到任条奏便民五事》。
(39)曹彦约《昌谷集》卷五,《应求言诏书上封事》。
(40)(45)《宋史》卷四一九《曾从龙传》;卷四二一《杨栋传》。
(42)《宋会要・选举》二三之九,政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六月二十八日;《宋会要・职官》五六之五一,宣和二年十二月三日。
(44)《宋会要・职官》四三之一五○,绍兴十二年十月十一日。
(46)《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六二,绍兴二十一年三月丁酉。
(47)《吏部条法残本・奏辟门》。
(48)张端义《贵耳集》卷下。
(49)《庆元条法事类》卷八《对移・职制令》。
(50)韩元吉《南涧甲己稿》卷一○,《看详文武格法札子》。
(51)《宋会要・职官》六二之五七,嘉定十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52)《长编》卷二八九,元丰元年五月丁酉;《宋会要・职官》五七之四一至四二。
(53)《历代名臣奏议》卷八六,胡寅奏。
(54)欧阳澈《欧阳修撰集》卷二《上皇帝第二书》。
(55)《宋会要・职官》六二之一一,淳熙元年正月十四日。
(56)王咏《燕翼诒谋录》卷五。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礻加右
@②原字卤里加四丶下加木
@③原字亻加卒
作者简介:苗书梅,河南大学历史研究所。
文章来源:《河南大学学报》(社科版)1995年第3期,第14-20页,第10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