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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北宋榷茶制度下官府与商人的关系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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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邻 发表于 2011-6-27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中国读史网
3.官府在与商人争夺茶利斗争过程中的步步退让,反映了北宋政府对豪商巨贾势力依赖的加深。茶法自北宋“建国以来,法弊辄改。载详改法之由,非有为国之实,皆商人协计,倒持利权,在更张,倍求奇羡。富人豪族坐以贾赢,薄贩下估日皆睃削。”[52]豪商巨贾之所以稳稳地操纵了攘夺茶利斗争的主动权,根子就在于北宋政府在边地入中问题上严重依赖他们。如仁宗时,河北“并边十一州军,岁计粟百八十万石,为钱百六十万缗,豆六十五万石,刍三百七十万围,并边租赋岁得粟豆刍计五十万,其余皆商人入中”[53]。这里的商人入中竟占了全部物资的近92%,足见官府对商人依赖到何种程度。而真正有能力从事大规模入中并攫占虚估利润的还是豪商巨贾。王安石一针见血地指出:“小贾不能入中,惟大贾能之。惟大贾始能则边籴之权制于大贾,此所以籴价常高而官重费也。”[54]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当宋政府在入中和茶利两者之间陷入熊掌和鱼不可兼得的两难境地时,一步步地向豪商巨贾对茶利的巧取豪夺做出退让,也就成了宋政府既迫不得已,又势所必然的选择。

    在川陕榷茶期间,由于官营范围的扩大,更重要的由于宋政府摆脱了在入中问题上对商人的依赖,争夺茶利的主动权才真正转移到了官府手中。下列官府川陕茶利表证明了这一点:

    年代 茶利钱(万贯) 指数(%) 资料来源
    未榷前 30 100 《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
    熙宁七年 40 133 同上
    元丰元年 76.7 255 同上
    元丰二年至元丰五年 年均85.6 285 同上
    元丰五年后 100 333 同上

    主动权向官府手中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商人与官府之间就只有矛盾斗争,没有勾结利用了,相反,双方不仅密切勾结,而且合伙对茶叶生产者进行的欺诈敲剥更加残酷。如四川茶法规定官府向商人售茶时必须取息三分,于是,“客旅并牙子等,为见榷茶不许衷私买卖,一向邀难园户。或称官中高抬斤两,或言多方退难,遂便于外面预先商量减价。其园户各为畏法惧罪,且欲变货营生,穷迫之间,势不获已。情愿与商旅商议,每斤只收七分实钱,中卖于官,所余三分,留在客人体上,用充买茶之息。才投场中卖了当,即时却是客人明立姓名,正行请买。……(原注:假如茶一百斤,每斤合卖一百三十文,计价钱十三贯。其园户既被邀难恐动,情愿只作十贯卖与官场,即时却是客人纳钱一十三贯请买。文历虽正,情弊则深)。如此则是园户只得七分价钱,暗亏三分。官中虽得三分之息,自是园户本钱,客人未曾出息。”[55]商人官吏狼狈为奸敲诈园户的伎俩,仅凭这一条材料就可使我们一览无余了。

    四、 余论

    第一,北宋榷茶制度下官府和商人共营、共利关系的结成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根源。汉武帝曾实行过的盐铁官营、均输平准政策,到北宋时早已成为明日黄花。北宋除解盐和川蜀官井盐从生产、运输到销售全部由官府经营外,国家对其他的盐以及茶、矾、进口的香药等都采取了不直接进行生产而是控制资源再转卖给商人销售的方式,这是商品经济空前发展的必然结果。庞大的商品流通体系,封建国家是难以完全包揽,独家经营的。这个道理连欧阳修都认识到了:“今为国之利多者茶与盐耳。”“商贾坐而权国利,其故非他,由兴利广也。夫兴利广则上难专,必与下而共之,然后流通而不滞。然为今议者,方欲夺商之利,一归于公上而专之,故夺商之谋益深,则为国之利益损。……议者不知利不可专,欲专而反损。”因为“夫欲使十分之利皆归于公,至其亏少,十不得三,不若与商共之,常得其五也。”所以“不惜共利而诱大商,此与商贾共利,取少而致多之术也。”[56]另一方面,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业资本的力量也空前壮大了,茶商有的拥资巨万,数目惊人。前文所述一次买茶19万斤的田昌、欠官府贴纳钱14万贯的李士宗等只是其中的代表。太宗至道年间,陈恕将立茶法,召茶商数十人使各陈利害[57]。此后茶法变革时征询茶商的意见似乎成了定制,就连对商人深恶痛绝的李谘在两次实行贴射法前,也照例把商人请到三司衙门,“以访利害”。除直接参与政府决策,兴风作浪、左右政局更是大茶商的惯用伎俩,见钱贴射法的时行时废便是明证。北宋茶商当官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大茶商势力的膨胀,是宋代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化,共同成为封建统治支柱的重要渠道之一。惟其如此,北宋政府在推行政治经济政策时就不得不依靠这股社会力量。

    第二,榷茶制度下官府和商人的相互利用,对稳定北宋封建国家的统治具有一定积极作用。北宋王朝始终存在着边防危机警报长鸣、阶级矛盾日益尖锐、财政状况不断恶化,也就是所谓“积贫积弱”的三大统治难题。这三者密切关联,相互影响,在北宋前期边地军需物资如何解决的问题上有集中反映。榷茶交引法恰好一定程度地缓解了这些难题。首先,商人的入中使边地“切于馈饷”的状况明显改观,缓和了粮草供应的紧张局面,有利于巩固北宋边防。其次,边防军需的供应,倘完全由农民承担,则势必加重其负担,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如淳化五年柳开知豳州时,见州县“调民送军储环州,岁已再运,民皆荡析产业,而转运司复督运。民数千人入州署号诉,且曰:力所不逮,愿就死矣!……今农蚕方作,再运已劳,老幼疲弊,畜乘困竭。”[58]此后通过入中制度的调节,便多少减轻了农民负担,从而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再次,入中偿茶,由于在粮草和茶叶折换的中间环节不再出现现钱这一中介物,既“不出都内钱”[59],使宋政府财政拮据窘况有所缓和,也便利了官府和商人双方的交易,减少了东南地区茶叶的积压,对促进茶叶贸易有所帮助。在这个过程中,宋政府尽管牺牲了局部的茶利,从稳定统治大局着眼却一举数得。所以,当天圣七年“上封者言,天下茶盐课亏,请更议茶法”时,宋仁宗征询三司使寇{的意见,寇{说:“议者未知其要尔。河北入中兵食,皆仰给于商旅,若官尽其利,则商旅不行,而边民困于馈运矣。法岂可数更?”仁宗深表同意[60]。

    第三,封建国家和豪商巨贾利用榷茶制度对茶叶流通领域的联合垄断,阻碍了新的经济因素的生长。在长期的茶叶交换过程中,商人资本普遍运用预付货款这一先进的商业信用方式,和茶叶生产者结成了较为稳固的供销关系。如建州的壑源盛产腊茶,每年初春,“春雷一惊,筠笼才起,售者已担簦挈橐于其(园户)门。或先期散留金钱,或茶才入笪而争酬所直,故壑源之茶常不足客所求。”[61]四川在官榷之前,更是“茶园人户,多者岁出三五万斤,少者只及一二百斤。自来隔年留下客放定钱,或指当茶苗,举取债负。准备粮米,雇召夫工。……累世相承,恃以为业。”[62]商人预付货款,意味着商人资本开始向生产资本转化,意味着“包买商”的出现,这种情况越发展,越有可能从中孕育出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但榷茶制度的实施,一方面,至少在淮南和四川地区,官府向园户的预付“本钱”取代了商人的预付货款,从而切断了商人资本与园户的联系。另一方面,由于虚估日高、引价日跌,商人通过入中或在交引市场上用越来越少的支出就可以从官府那儿兑换到越来越多的茶叶,比起向园户预付货款来,更利于降低营销成本,加快资金周转。所有这些,都严重阻遏了商人资本向生产资本的转化,其后果正如漆侠先生所指出的:“封建国家征榷制度越是严密,茶盐等从生产到销售便足能纳诸封建主义轨道,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就越是受到阻碍,不利于新的经济因素的生长。”[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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