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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代徽州地区之社会变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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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當歌 發表於 2012-1-4 09: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
明代中后期,徽州商人以其普遍参与的商业大军、无所不为的经营范围、巧妙灵活的经营技能、跨驰陆海的活动区域在商界树立了形象,产生了广泛影响。对于研究明代社会经济史者来说,徽商自然成为研究的对象,这不仅对弄清徽商集团本身,而且对整个明代社会经济史的研究也大有裨益。但在徽商及相关诸方面的研究中,对于徽商产生的基盘即徽州地区的经社发展问题的探讨稍感薄弱,似有加强之必要。如此,就会对徽商集团的迅速崛起、徽商对徽州地区社会经济的影响、徽商的历史保守性等问题作出较为客观的判断。


  一 徽州地区前期的社会状况(明初至弘治)


  元末朱元璋从淮西发展,南涉长江,住足集庆,以此为据点向四周蚕食、扩展,逐渐壮大势力,元至正十七年七月,命邓愈率部经由宁国路的宣城轻易攻取徽州。当时战争倥偬,军事耗费巨大,军队的供给主要取自占领区。所以,朱元璋比较关注所辖地的农业经济建设,同时也按照元朝的税制科征税粮,并根据情况变化,派员实测,重行编定,以便税收落到实处。徽州地区也莫能外。“勘定之初,犹据郡志所载元初旧则,以田亩起税钱,以税钱科税粮”。八年后到元至正二十五年时,朱元璋命中书省官员“查勘本府钱粮”,进行了税制改革[(1)a]。徽州的基层村落体系也基本沿自唐、宋以来的乡里制度,并稍加改造,成为明代的乡都制度,都下设图(里),图下有村。明朝建立后,徽州地区基本上是在建国前十年所确立的规制的基础上继续发展。


  明初朱元璋的治国理念是要建立一个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强固的小农社会,所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以调整元末的生产关系。元末南方地区土地集中,豪强专横,阶级矛盾尖锐,因此朱元璋把打击富户和培植自耕农作为一项重要国策长期推行。从元至正二十七年十月平定吴王张士诚后迁徙苏、松富民安置濠州起到洪武二十四年七月迁徙天下富民充实京师止的20余年间,多次迁徙富民,割断其与固有地缘的联系,剥夺其对土地的所有权,消除基层社会安定的危害因素。同时对那些无田或少田百姓则赐给钞贯,移往人少田多的宽乡,或迁移京师提供劳务以缓和人口密度大或地权集中所造成的不合理的人地关系。根据有关记载,在山多田少、田土瘠què@①的徽州地区,迁徙百姓之举似未采行。洪武二十五年,当政府准备迁徙徽州二丁以上无粮人户“分房赴京,永充夫役”时,时任粮长的休宁人程维宗和孙希quán@②出面诉诸地方有司,“以为郡内大户田地,皆其人佃种。今若去之,必致荒芜”。地方有司将这种意见转达中央,最后批示,“钦蒙免取”[(2)a]。但当地富户明初确有迁实京师的。如歙县岩镇方姓,“子孙蕃衍”,“业广群分,列为七门”,其中第六门即是富户门。所以名者,即因“国初以富户充实京师者也”[(1)b]。朱元璋这种限制富民的政策和精神还在徽州地区的其他具体做法中有较为显明的体现。以上述程维宗为例:生当元末的程维宗本曾怀着潜心向学、入仕获荣的大志,可元末战乱却把他的理想化作泡影,于是便“无复萦念,从事商贾”。结果,“货利之获,多出望外,以一获十者常有之”,“由是家业大兴”。因旧居毁于战火,在溪南江氏故基上建立新宅。洪武十八年后,接受县宰山阴人杜贯道的劝谕,又回原址,重新营建第宅,馆阁、池亭、仓禀、府库无不具备,“壮丽弘敞,数倍于前”。并且增置广布歙县、休宁二县的田地4000余亩、佃仆370余家;根据田土座落地点,归属宅积、高远、知报、嘉礼、尚义五庄,便于管理。又在屯溪构建四所店房,共屋47间,用以“居商贾之货”[(2)b]。显而易见,程维宗是一位财大气粗的商人兼地主双重身份的富户。他以商致富,然后用商业利润去求田问舍,同时还不放弃商业经营。因他拥有广大田产,故“税粮冠于一县”。洪武四年,为便于税粮征收和防止地方有司作弊,首先在江浙地区实行粮长制,以后渐次推广到其他地区,中间虽曾一度革罢,但不久又复实行。粮长角色例由“田多者为之,督其乡赋税”[(3)b]。粮长委任大户承担,亲聆圣谕,催征钱粮,及时征纳,可得褒奖,乍看好像是种殊荣,其实并不尽然。如若征税不齐,自己便要赔补;不能按时征解,运解途中耗折漂没,或者纳户于税粮中杂糠掺水等,粮长都要受到责斥和处罚。可见,朱元璋这种保证税收、打击富户的高招确实巧妙超绝。程维宗在税粮的征解上“精心宣力”,“税粮进纳,先期办集。船本之费,为民代备”,结果仍付出了沉重代价:“然堕无辜之谴者亦屡矣,枉而获伸,艰苦万状。前后耗资以白金计者不下三千两”[(4)b]。程维宗晚年因收粮责赔案的牵累,被处以发配烟瘴之地广西驯象卫充军的刑罚,因年老由次子程安童代充。既至,未九年便染疾死去。万历时歙县人吴士奇曾云,国初“闾右以赀自焚者十室而九”[(5)b]。此论盖为当时情形之写真。


  元末农军战争对当时富户的打击也值得注意。虽然徽州地区水激山高,峻岭错落,可谓天然屏障,但在元末也未能幸免战火的延烧,当地富户在这场战争中损失惨重。元至正十二年三月,徐寿辉的一支红巾军自黄州、蕲州顺江东下,攻克饶州,继陷徽州,“江东大扰”。从该年起到至正十七年七月邓愈攻克并控制徽州地区止的六年时间里,当地地主武装与来攻者反复较量,“胜负相寻”,得失相错。前后相计“徽民受兵者凡十有二矣”[(6)b]。面对挑战,徽州富户地主为保全桑梓和切身利益,出财献计,广募武装,固结抵抗。如“罗宣明,字传道,歙呈坎人。……至正壬辰(十二年)蕲、黄盗起,攻破州郡,延蔓将至歙,宣明散家赀募兵,保障乡井。……癸已夏四月,元帅沙不丁治歙城,以宣明慷慨仗义,俾分筑一百三十尺。家计索于用兵”[(7)b]。同时人郑琏,字希贡,歙县双桥人。“至正十二年红巾蕲贼窃据徽城。琏年三十七,与兄璇倾赀召募义兵协助大军克复城池,用心守御”[(8)b]。此为财力上之损失,也有许多大户为此而捐躯。长期的拉锯战使富户的厚赀遭到洗劫,庐室灰飞烟灭,而徽州富室在战争中的大量丧亡,对于暂时缓解元末阶级冲突、稳定生活、发展经济也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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