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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代徽州地區之社會變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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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2-1-4 09: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網
明代中後期,徽州商人以其普遍參與的商業大軍、無所不爲的經營範圍、巧妙靈活的經營技能、跨馳陸海的活動區域在商界樹立了形象,產生了廣泛影響。對於研究明代社會經濟史者來說,徽商自然成爲研究的對象,這不僅對弄清徽商集團本身,而且對整個明代社會經濟史的研究也大有裨益。但在徽商及相關諸方面的研究中,對於徽商產生的基盤即徽州地區的經社發展問題的探討稍感薄弱,似有加強之必要。如此,就會對徽商集團的迅速崛起、徽商對徽州地區社會經濟的影響、徽商的歷史保守性等問題作出較爲客觀的判斷。


  一 徽州地區前期的社會狀況(明初至弘治)


  元末朱元璋從淮西發展,南涉長江,住足集慶,以此爲據點向四周蠶食、擴展,逐漸壯大勢力,元至正十七年七月,命鄧愈率部經由寧國路的宣城輕易攻取徽州。當時戰爭倥傯,軍事耗費巨大,軍隊的供給主要取自占領區。所以,朱元璋比較關注所轄地的農業經濟建設,同時也按照元朝的稅制科徵稅糧,並根據情況變化,派員實測,重行編定,以便稅收落到實處。徽州地區也莫能外。『勘定之初,猶據郡志所載元初舊則,以田畝起稅錢,以稅錢科稅糧』。八年後到元至正二十五年時,朱元璋命中書省官員『查勘本府錢糧』,進行了稅制改革[(1)a]。徽州的基層村落體系也基本沿自唐、宋以來的鄉里制度,並稍加改造,成爲明代的鄉都制度,都下設圖(里),圖下有村。明朝建立後,徽州地區基本上是在建國前十年所確立的規制的基礎上繼續發展。


  明初朱元璋的治國理念是要建立一個以自耕農爲主體的強固的小農社會,所以採取一系列措施以調整元末的生產關係。元末南方地區土地集中,豪強專橫,階級矛盾尖銳,因此朱元璋把打擊富戶和培植自耕農作爲一項重要國策長期推行。從元至正二十七年十月平定吳王張士誠後遷徙蘇、松富民安置濠州起到洪武二十四年七月遷徙天下富民充實京師止的20餘年間,多次遷徙富民,割斷其與固有地緣的聯繫,剝奪其對土地的所有權,消除基層社會安定的危害因素。同時對那些無田或少田百姓則賜給鈔貫,移往人少田多的寬鄉,或遷移京師提供勞務以緩和人口密度大或地權集中所造成的不合理的人地關係。根據有關記載,在山多田少、田土瘠què@①的徽州地區,遷徙百姓之舉似未採行。洪武二十五年,當政府準備遷徙徽州二丁以上無糧人戶『分房赴京,永充夫役』時,時任糧長的休寧人程維宗和孫希quán@②出面訴諸地方有司,『以爲郡內大戶田地,皆其人佃種。今若去之,必致荒蕪』。地方有司將這種意見轉達中央,最後批示,『欽蒙免取』[(2)a]。但當地富戶明初確有遷實京師的。如歙縣岩鎮方姓,『子孫蕃衍』,『業廣群分,列爲七門』,其中第六門即是富戶門。所以名者,即因『國初以富戶充實京師者也』[(1)b]。朱元璋這種限制富民的政策和精神還在徽州地區的其他具體做法中有較爲顯明的體現。以上述程維宗爲例:生當元末的程維宗本曾懷著潛心向學、入仕獲榮的大志,可元末戰亂卻把他的理想化作泡影,於是便『無復縈念,從事商賈』。結果,『貨利之獲,多出望外,以一獲十者常有之』,『由是家業大興』。因舊居毀於戰火,在溪南江氏故基上建立新宅。洪武十八年後,接受縣宰山陰人杜貫道的勸諭,又回原址,重新營建第宅,館閣、池亭、倉稟、府庫無不具備,『壯麗弘敞,數倍於前』。並且增置廣布歙縣、休寧二縣的田地4000余畝、佃仆370余家;根據田土座落地點,歸屬宅積、高遠、知報、嘉禮、尚義五莊,便於管理。又在屯溪構建四所店房,共屋47間,用以『居商賈之貨』[(2)b]。顯而易見,程維宗是一位財大氣粗的商人兼地主雙重身份的富戶。他以商致富,然後用商業利潤去求田問舍,同時還不放棄商業經營。因他擁有廣大田產,故『稅糧冠於一縣』。洪武四年,爲便於稅糧徵收和防止地方有司作弊,首先在江浙地區實行糧長制,以後漸次推廣到其他地區,中間雖曾一度革罷,但不久又復實行。糧長角色例由『田多者爲之,督其鄉賦稅』[(3)b]。糧長委任大戶承擔,親聆聖諭,催征錢糧,及時征納,可得褒獎,乍看好像是種殊榮,其實並不盡然。如若徵稅不齊,自己便要賠補;不能按時征解,運解途中耗折漂沒,或者納戶於稅糧中雜糠摻水等,糧長都要受到責斥和處罰。可見,朱元璋這種保證稅收、打擊富戶的高招確實巧妙超絕。程維宗在稅糧的征解上『精心宣力』,『稅糧進納,先期辦集。船本之費,爲民代備』,結果仍付出了沉重代價:『然墮無辜之譴者亦屢矣,枉而獲伸,艱苦萬狀。前後耗資以白金計者不下三千兩』[(4)b]。程維宗晚年因收糧責賠案的牽累,被處以發配煙瘴之地廣西馴象衛充軍的刑罰,因年老由次子程安童代充。既至,未九年便染疾死去。萬曆時歙縣人吳士奇曾雲,國初『閭右以貲自焚者十室而九』[(5)b]。此論蓋爲當時情形之寫真。


  元末農軍戰爭對當時富戶的打擊也值得注意。雖然徽州地區水激山高,峻岭錯落,可謂天然屏障,但在元末也未能倖免戰火的延燒,當地富戶在這場戰爭中損失慘重。元至正十二年三月,徐壽輝的一支紅巾軍自黃州、蘄州順江東下,攻克饒州,繼陷徽州,『江東大擾』。從該年起到至正十七年七月鄧愈攻克並控制徽州地區止的六年時間裡,當地地主武裝與來攻者反覆較量,『勝負相尋』,得失相錯。前後相計『徽民受兵者凡十有二矣』[(6)b]。面對挑戰,徽州富戶地主爲保全桑梓和切身利益,出財獻計,廣募武裝,固結抵抗。如『羅宣明,字傳道,歙呈坎人。……至正壬辰(十二年)蘄、黃盜起,攻破州郡,延蔓將至歙,宣明散家貲募兵,保障鄉井。……癸已夏四月,元帥沙不丁治歙城,以宣明慷慨仗義,俾分築一百三十尺。家計索於用兵』[(7)b]。同時人鄭璉,字希貢,歙縣雙橋人。『至正十二年紅巾蘄賊竊據徽城。璉年三十七,與兄璇傾貲召募義兵協助大軍克復城池,用心守御』[(8)b]。此爲財力上之損失,也有許多大戶爲此而捐軀。長期的拉鋸戰使富戶的厚貲遭到洗劫,廬室灰飛煙滅,而徽州富室在戰爭中的大量喪亡,對於暫時緩解元末階級衝突、穩定生活、發展經濟也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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