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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史] 明朝:文字狱与八股文堆就的文化悲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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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邻 发表于 2008-6-26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中国网综合
中国悠久而光辉的文化发展,像一条壮观伟大的河流。纪元前二世纪西汉政府罢黜百家,独尊儒家时,开始由灿烂而平静。十二、十三世纪宋王朝理学道学兴起时,开始沉淀。本世纪(十四)末期,这河流终于淤塞成为一个酱缸,构成一个最庞大最可哀的时代。
明王朝使中国文化淤塞成为一个酱缸的工具有二:一是文字狱,一是八股文。
文字狱属于诏狱的一种,它的特征是:罪状由当权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起,证据也由当权人物对文字的歪曲解释而成。一个单字或一个句子,一旦被认为诽谤元首或讽刺政府,即构成刑责。文字的意义不在客观的解释,而在当权人物主观解释。文字狱的本身就是当权人物作贼心虚的一种反应,越是心虚,越是神魂不宁,听到别人说“亮了”,他就肯定是讽刺自己的秃头,因而恼羞成怒。于是知识分子除了被“诬以谋反”外,又多出一种纯属于文字的灾难。――因而我们想到仓颌造字时,神鬼曾经夜哭,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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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大兴文字冤狱,不少文人学者在这场灾难中无端丧命。甚至不少为大明歌功颂德的文人被冠上了污辱君王的罪名。朱元璋愤怒的用文字狱屠杀明代文人,在这过程中,他的自卑与鼠肚鸡肠也暴露无遗。
现在举出例子说明:浙江(杭州)府学教授林元亮,奏章上有“作则垂宪”,处斩;北平(北京)府学教授赵伯彦,奏章上有“仪则天下”,处斩;桂林(广西桂林)府学教授蒋质,奏章上有“建中作则”,处斩;这些句子里的“则”,本是“法则”和“标准”之意。但朱元璋不作如此解释,当时江南方言,“则”与“贼”同音,朱元璋认为显然是讽刺他作过小偷的往事。尉氏(河南尉氏)县学教授许元,在奏章上有“体干法坤,藻饰太平。”这两句话是千年以前的古文,但朱元璋却解释说:“法坤与‘发髡’同音,发髡是剃光了头,讽刺我当过和尚。藻饰与‘早失’同音,显然要我早失太平。”于是许无处斩。这一批人都是地方学校教师,只不过代地方官员撰写奏章,竟招来杀身之祸。当然,文字狱不限于奏章。朱元璋崇信佛教,对印度高僧释来复最为礼敬。释来复告辞回国,行前写了一首谢恩诗,诗中有两句:“殊域及自惭,无德颂陶唐。”意思很明显,他生在异国(殊域),自惭不生在中国,觉得自己还没有资格歌颂大皇帝。但朱元璋的解释不同,他说:“殊,明明指我‘歹朱’。无德,明明指我没有品德。”于是释来复从座上客变为阶下囚,处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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