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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朝:文字獄與八股文堆就的文化悲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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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鄰 發表於 2008-6-26 10: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網綜合
中國悠久而光輝的文化發展,像一條壯觀偉大的河流。紀元前二世紀西漢政府罷黜百家,獨尊儒家時,開始由燦爛而平靜。十二、十三世紀宋王朝理學道學興起時,開始沉澱。本世紀(十四)末期,這河流終於淤塞成為一個醬缸,構成一個最龐大最可哀的時代。
明王朝使中國文化淤塞成為一個醬缸的工具有二:一是文字獄,一是八股文。
文字獄屬於詔獄的一種,它的特徵是:罪狀由當權人物對文字的歪曲解釋而起,證據也由當權人物對文字的歪曲解釋而成。一個單字或一個句子,一旦被認為誹謗元首或諷刺政府,即構成刑責。文字的意義不在客觀的解釋,而在當權人物主觀解釋。文字獄的本身就是當權人物作賊心虛的一種反應,越是心虛,越是神魂不寧,聽到別人說『亮了』,他就肯定是諷刺自己的禿頭,因而惱羞成怒。於是知識分子除了被『誣以謀反』外,又多出一種純屬於文字的災難。――因而我們想到倉頜造字時,神鬼曾經夜哭,不知道是不是這個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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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大興文字冤獄,不少文人學者在這場災難中無端喪命。甚至不少為大明歌功頌德的文人被冠上了污辱君王的罪名。朱元璋憤怒的用文字獄屠殺明代文人,在這過程中,他的自卑與鼠肚雞腸也暴露無遺。
現在舉出例子說明:浙江(杭州)府學教授林元亮,奏章上有『作則垂憲』,處斬;北平(北京)府學教授趙伯彥,奏章上有『儀則天下』,處斬;桂林(廣西桂林)府學教授蔣質,奏章上有『建中作則』,處斬;這些句子裡的『則』,本是『法則』和『標準』之意。但朱元璋不作如此解釋,當時江南方言,『則』與『賊』同音,朱元璋認為顯然是諷刺他作過小偷的往事。尉氏(河南尉氏)縣學教授許元,在奏章上有『體干法坤,藻飾太平。』這兩句話是千年以前的古文,但朱元璋卻解釋說:『法坤與「發髡」同音,發髡是剃光了頭,諷刺我當過和尚。藻飾與「早失」同音,顯然要我早失太平。』於是許無處斬。這一批人都是地方學校教師,只不過代地方官員撰寫奏章,竟招來殺身之禍。當然,文字獄不限於奏章。朱元璋崇信佛教,對印度高僧釋來復最為禮敬。釋來復告辭回國,行前寫了一首謝恩詩,詩中有兩句:『殊域及自慚,無德頌陶唐。』意思很明顯,他生在異國(殊域),自慚不生在中國,覺得自己還沒有資格歌頌大皇帝。但朱元璋的解釋不同,他說:『殊,明明指我「歹朱」。無德,明明指我沒有品德。』於是釋來復從座上客變為階下囚,處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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