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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新歷史】 事情發生了一些小變化。那位宋素卿,其實是一位寧波人,後來才遷居到日本去的。他很熟悉大明朝官場上的那些見不得光的齷齪事兒。所以他賄賂了市舶司的主管太監,讓市舶司先查驗自己的貨物,先接待自己。有錢能使鬼推磨,市舶司腦子進水,在接待的時候,居然又讓宋素卿的使團受禮遇的規格,遠遠地高於宗設的使團。
可是,宗設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他憑藉自己使團人多勢眾,竟咆哮公堂,肆意追殺起瑞佐和他的那些隨從來了。最後竟狂妄到向當地的明朝守軍發起了攻擊。
讓人寒心的是,宗設這幫人在寧波及周邊地區大肆擄掠,竟然有如進入了無人之境。那位吃了多年朝廷俸祿『備倭都指揮』劉錦人,不要說安境保民了,就連自己的小命都沒保住,被宗設等人殘忍地殺害了。
這個事件立刻震動了大明朝的朝野上下。
一個小小的入貢使團,竟然能夠在大明朝的地盤上如此予取予求,造成如此巨大的禍害,這讓滿朝文武都嚇了一大跳。由此可見,明代中期的海防,荒廢到了何種程度。
可是,當時的內閣首輔夏言等人,卻完全無視朝廷在海防上面的巨大漏洞,竟將這件事情的全部罪過,歸咎為市舶司的存在。夏言認為,『倭患起於市舶』,要是沒有這個執行對外貿易的什麼狗屁市舶司,日本人就不會跑到大明朝來,他們不來,哪裡會發生這些事情!所以,夏言強烈建議,撤銷置市舶司。
明世宗也是腦子進水,居然認為夏言說得很有道理,於是就在當年,把沿海各省的市舶司都給撤銷了。
後來的事實證明,明世宗的這個舉措,是極端愚蠢的,是大明朝海禁政策的最後的極。它非但沒能讓倭寇們自行從中國的土地上離開,相反,它成了明朝中期『倭患』日趨嚴重的最主要的原因。
被逼出來的中國倭寇
『輸中華之產,馳異域之邦,易方物,利可十倍』。
商人是奔波於錢貨兩端的媒介,而且是任何一個社會都無法迴避的媒介。
只要有利潤存在的地方,就必然會有商人。馬克思說過,300%的利潤,已足以讓商人們鋌而走險,更何況是『利可十倍』。
與日本人的長期交往,讓許多沿海地區的富商大賈們都見識到了彼此貿易所能帶來的豐厚利潤。不少沿海豪戶,都建造有巨型的船舶,進行着大規模的走私貿易,『法不能止』。
這些走私貿易存在的本身,其實是對明朝嚴厲的海禁政策與抑商政策的一種撥亂反正。大明朝的這種由朱元璋制定的國策,本身是違反了人性,違反了社會的常態的。
與富戶們的大規模走私相伴的,是明代中葉的政治腐敗,遍地貪官。土地的兼併程度尤其嚴重。沿海許多苦於生計的貧民,因此也紛紛入海求生。其中還包括一些宦途失意的士紳,以及窮困潦倒的秀才。
最後,這些勢力在非官方的潛規則的整合下,逐漸形成了規模龐大的武裝走私集團。他們得前哨是沿海的富商大姓,富商大姓們替他們囤積、銷售貨物。
當市舶司還存在的時候,民間的私市可謂相當繁榮,走私的貨物也能夠很順利地運銷出去。這些走私集團不會與那些『入貢』的日本人在銷售渠道上發生衝突。
可是,在市舶司被全部撤銷之後,『入貢』貿易的正常渠道完全被關閉,那些攜貨而來的日本人,只好將自己所帶的貨物,賒賣給本地的商人。走私集團的銷售渠道與日本『入貢』這的銷售渠道出現了嚴重的撞車。貨物無法順利銷售出去,許多日本人開始轉向更便捷的生財之道:燒殺搶掠。
與日本人相似,中國的民間走私集團也日益陷人困境。【明實錄】當中有一段記載,可以充分說明這和問題。
當時的沿海民間走私集團中,最著名的首領是王直與徐海。他們貨物交易的中轉站是餘姚的富戶謝氏。明朝撤銷市舶司之後,謝氏手裡的那些『倭貨』難於出手,只好大量降價拋售,自然就欠下了王直等人許多貨款。
王直、徐海等人不斷逼索,而謝氏又根本無力償還。萬般無奈,謝氏竟恫嚇王直等人:『如再相逼,我將向官府告發你們。』王直等人不甘心財貨兩空,於是伺機報復。他們糾集一群同夥,包括與其熟識的日本倭人,趁深夜沖人謝宅,燒殺搶掠人,將其家財一掃而空。
荒誕的是,地方官員聞訊之後,竟玩忽職守,懶得做任何調查,想當然地向上司報告說這是一起倭寇入侵。
先例一開,王直、徐海等人此後所到之處,也無不打着倭寇的旗號。其實其集團內部,真正的倭寇寥寥無幾。這些『中國倭寇』的出現,讓沿海的海防形勢更加嚴峻和複雜,但政府卻仍然一律簡單地將他們全部當作日本的真倭寇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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