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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两部《唐书》的取材与思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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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 發表於 2012-3-2 11: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华文史网
志的部分,有一个以往都未曾注意的问题。这就是:唐代关于“礼法之沿革”的几部主要撰述,《旧唐书・经籍志》没有著录,后晋时却曾为朝廷重视过。《册府元龟》卷五五九、《旧五代史》卷七八中,都有一段关于修《大晋政统》的记载。后晋高祖天福四年(939),即诏修唐史的前二年,左谏议大夫曹国珍上奏云:

请于内外臣僚之中,择选才略之士,聚《唐六典》、前后《会要》、《礼阁新仪》、《大中统类》、律令格式等,精详纂集,别为一部,商议古今,俾无漏略,目之为《大晋政统》,用作成规。

其事虽未施行,但上奏中提到的几部撰述后晋时显然尚存。除了《礼阁新仪》外,其余都可以在《旧唐书》的纪、志、传找到它们的纂修情况和内容简介。前、后《会要》,即苏氏兄弟《会要》、崔铉监修《续会要》,为今本《唐会要》的前身。这类有关“礼法之沿革”的撰述,无疑是《旧唐书》十志的主要取材之源。如果分别来说,大体可以作如下概括:礼仪志7卷,主要采自《大唐开元礼》、王彦威《曲台新礼》和文宗以后的一些礼仪奏章,而编纂体例则参照了《通典・礼典》。音乐志4卷,志一主要依据前、后《会要》,并参照了《通典・乐典》;志二主要本于《通典》卷一四四至一四六各篇,并参照了前、后《会要》、昭宗时的有关奏议;志三、志四为后晋太常寺所保存或搜集的“诸庙乐章舞名”,这是修史计划中作有规定的。历志3卷,应当本于韦述《唐书》,这可从其序文中找到线索,即所谓“但取《戊寅》、《麟德》、《大衍》三历法,以备此志”。天文志2卷,大部分内容、文字都与今本《唐会要》卷四二至四四的相关记载同,显然采自前、后《会要》;志下“灾异编年,至德后”,不少见于各帝纪,当采自肃宗至武宗各帝实录及司天台有关记载。五行志1卷,以前、后《会要》为主要史源,并参取各帝实录、有关奏疏。地理志4卷,篇幅最长,极有可能是采自韦述《唐书・地理志》,起高祖,至代宗。职官志3卷,志一“录永泰二年官品”,志二、志三的许多文字直接录自《唐六典》及后晋尚存的《宫卫令》、《军防令》等;德宗时的变革,主要录以当时的诏敕。舆服志1卷,采录《大唐开元礼》的同时,又以苏氏《会要》为另一重要史料来源。经籍志2卷,节取毋《古今书录》而成。食货志2卷,为最初总体规划中所无,在纂修过程中对唐代社会经济发展逐渐有较深入的认识,加之最后一任监修刘d在后唐、后晋都以宰相判三司,总管盐铁、户部、度支,必然注意唐代中后期以来的钱谷、货物,因而增立此志。就其所记内容而言,代宗至宣宗之事详于玄宗和玄宗以前。代宗以前以韦述《唐书・食货志》为底本,而德宗至宣宗间的主要史源则是前、后《会要》。刑法志1卷,以《大中统类》、律令格式为主要史料来源。总括起来说,《旧唐书》“十一志”基本不是采用唐代实录、国史“旧本”,而是以“记礼法之沿革”的各项“专史”为主要史料来源,如《大唐开元礼》、《唐六典》、《通典》、《会要》、《续会要》、《曲台新礼》、《大中统类》以及律令格式等。
列传部分,以中华书局出版的点校本目录为据,立传者(包括目中出现的附传、有目无传者),除去重复,共1820余人,周边政权45个。
关于人物,大致有三种纂集办法。第一,吴兢、韦述《唐书》中有传者,后晋史官大都用为主要史源,或直接录,或略作编排。第二,韦述《唐书》以后的人物,后晋史官多据各帝实录进行剪裁。以韩愈《顺宗实录》为例,中有7人传记,即张荐、令狐`、张万福、陆贽、阳城、王叔文、王伞⑽ぶ匆甏。对照《旧唐书》中相关列传,除不记言外,只有取舍详略和文字繁简的差异,并无规模、形制方面的不同。尤其令狐`、张万福、阳城三传,与《旧唐书》三人传记,如出一辙。列传剪裁实录,还有一种情况,即以实录中的记事补叙到相关人物传中,如《玉海・唐河北三受降城》条所引《唐宪宗实录》140余字,几乎完完整整地出现在《旧唐书・卢坦传》中。第三,国史、实录失记或记述不完整的人物,则家传、行状、墓志、文集,乃至杂史、小说,不论《经籍志》是否著录,凡武宗以前的著述,都可能是后晋史官的取材之源。
列传中的45个周边政权,取材情况与人物传传记不同。概括而言,不只“国史、实录旧本”,《通典》、前后《会要》、贾耽《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等,都是其重要史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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