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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光明日報 三、從審計著作和思想家看中國古代審計思想
要了解中國古代審計思想離不開反映這些思想的相關作品和重要思想家的觀點,綜合中國古代的重要思想家和相關審計作品的一些提法,中國古代審計方面主要體現出權責制約思想、明法審數思想、重罰輕賞思想和審計制度化思想。
第一、權責制約思想。【周禮】一書是一本反映儒家思想的經典著作,其中包含了豐富的會計審計方面的史料。【周禮】有『掌其禁令,敘群吏之治。……以考百官府郡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冢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之說。它在反映財經體制時將財政主管、財物出納、保管、簿書登記、審計監督等分別設置,體現了責權明確,互相制約的原則,而且所建立的審計制度,機構設置相當嚴密,體系嚴謹,對現代審計理論體系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借鑑作用。
管仲
第二、明法審數思想。春秋時期,管仲提出理財爲治國之本,應節約開支,量入爲出,對國家財政收支活動進行全面考核和審查,從而提出『明法審數』的主張。作爲一條重要的審計原則,『明法審數』成爲當時政府審計監督的重要標準與規範,被後來歷朝統治者所借鑑。這條原則包括兩方面的意義。其一,審計人員須了解、懂得法律,要依照國家所頒定的法令和規章制度去辦事,遵守法紀,維護法律的尊嚴;其二,審計人員須熟悉、清楚國家財政收支實際情況以及財政出入之數,據此進行財政收支的審查考核,防止不法行爲或責任性差錯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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