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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報】作者:李國強 中國南海疆域是在歷經兩千多年歷史,在中國人民最早發現、最早命名、最早經營開發並最早由歷代中國政府行使連續不斷的行政管轄的基礎上而逐步形成的,這一發展過程擁有充分、確鑿的歷史依據。
根據史料記載,早在秦漢時期,我國人民已經開始了在海上的航行活動。最晚在漢代,我國人民首先發現了南海諸島,並對南海有了初步認識。在中國早期史籍中關於『漲海』的記錄頻繁出現,可以確定,在古代以『漲海』泛稱南海已被人們普遍接受和採用。至隋唐兩代,『焦石山』和『象石』兩地名的出現,更加明確表明中國人民在南海的生產經營活動範圍已遠至西沙群島。
至宋代,始以石塘、長沙等若干專用名稱明確指稱南海諸島。宋代繼承前朝行政設置,將南海列入『瓊管』範圍,這標誌着南海諸島納入中國版圖初現端倪。至清代,中央政府將南海諸島正式列入中國版圖並明確置於廣東省瓊州府萬州轄下。值得注意的是,從宋代起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不僅成為中國人民經常性生產、經營活動的區域,而且更成為水師巡防的重要海域。
1933年,法國殖民者侵占我南沙『九小島』,中國政府予以嚴正交涉。1934年,『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審定了中國南海各島礁中英島名,並公布『關於我國南海諸島各島嶼中英地名對照表』,正式將南海諸島分為4個部分:東沙島、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今中沙群島)和團沙群島(亦稱珊瑚群島,今南沙群島)。1935年,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出版【中國南海各島嶼圖】,圖中較為詳細地繪出了南海諸島,並將南海最南端標繪在大約北緯4度曾母灘。
1946年9月,中國政府發布了關於收復西南沙群島的訓令,順利接收了西沙和南沙群島,並分別豎立『太平島』、『南沙群島太平島』、『南威島』、『西月島』等石碑,重申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
1947年4月14日,國民政府內政部召集各有關部門就【西南沙範圍及主權之確定與公布案】予以討論,會議決定:『南海領土範圍最南應至曾母灘,此項範圍抗戰前我國政府機關學校及書局出版物,均以此為準。』12月1日,內政部重新審定東、西、中、南四沙群島及其所屬各島礁沙灘名稱,正式公布了南海諸島新舊地名對照表,其中東沙群島3個、西沙群島33個、中沙群島29個、南沙群島102個,合計167個島礁沙灘洲。此外,在圖中西起北崙河口,南至曾母暗沙,東至台灣東北共標繪11段線,構成了呈『U』型的斷續線。1948年2月,內政部公布【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其附圖即【南海諸島位置圖】,該圖標誌着以曾母暗沙為中國最南端、以斷續線標示南海疆域四至範圍的格局基本形成,中國南海疆域得以確立和固定。
新中國成立後,延續了業已形成的中國南海疆域,只是在1953年刪減了北部灣的兩條斷續線,最終形成了目前的南海『九條斷續線』。
與中國南海疆域逐步發展形成明顯對照的是,在漢、唐、宋、元乃至明、清時期,南海周邊國家對南海諸島幾乎一無所知。因此,中國南海疆域的逐步形成具有唯一性和連續性。在斷續線公布之後相當長的時期,不僅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對此提出異議,且多數國家在各自地圖的標繪上沿用了中國南海斷續線的標示方法,反映出各國對中國在南海的疆域範圍和主權地位的承認。
但近年來,南海周邊國家對我國南海『斷續線』提出質疑,甚至極力否認南海『斷續線』所具有的效力。隨着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頒布以及國際海洋新秩序的逐步建立,賦予『九段線』新的法律地位是必要的。但用後來締約的國際海洋法去衡量兩千年以來所形成的中國南海疆域以及近代以來即已形成的南海斷續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國際法的要求,甚至對中國南海疆域、南海斷續線予以斷然否定,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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