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中國新聞網 晉代中央官最高品級為丞相或相國,但晉初不置此官,惠帝以後因人而設。『八王之亂』時趙王司馬倫、梁王司馬彤、成都王司馬穎、南陽王司馬保等均自稱相國。東晉初年,王敦、王導任丞相,以後桓溫亦加丞相,桓玄自為丞相。
中央高官還有『八公』、『九卿』。『八公』是太宰(即太師,避司馬師之諱而改)、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馬、大將軍。『九卿』是太常、光祿勛、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
晉代中樞機構『三省』已逐漸形成。尚書省組織比漢魏嚴密,有以太傅錄尚書事的官職,大權獨攬,稱『錄公』。另設尚書令、尚書僕射及六曹(吏部、三公、客曹、駕部、屯田、度支)尚書,當時以令、仆及六曹尚書合稱『八座』。東晉設五曹(吏、祠、五兵、左民、度支)尚書,當時各曹尚書的職責已大體相當於後世的吏、禮、兵、戶、工部尚書。
中書省沿用魏制,設中書監、中書令,掌詔敕等事。又設門下省,長官為侍中,其職權是『盡規獻納,糾正違闕』,又設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給事中等官。
晉代地方官制仍為州、郡、縣三級。州設刺史,下有別駕、治中從事、諸曹從事等官,另用重臣充任刺史,常加以都督某州軍事之號,有都督數州者。加都督軍事的刺史,還加使持節、持節、假節等號,三者權力大小不同。州刺史如不領兵者稱為單車刺史。郡設太守,下有主簿、主記室、功曹等官。縣設令或長及主簿等官。晉代民族關係複雜,故多設武官統治邊地各部族,如設護羌、夷、蠻等校尉,護匈奴、戎、越等中郎將。
為防止州、郡擁兵自重,晉武帝司馬炎廢去州、郡之兵,分封諸王,讓他們掌握軍隊。西晉封王最多,王國分為三等:平原、汝南、琅邪、扶風、齊為大國,設三軍,有兵五千人;梁、趙、樂安、燕、安平、義陽為次國,設二軍,有兵三千人;其餘為小國,設一軍,有兵一千一百人。晉武帝讓諸王統領軍隊,本意是防止地方政權割據,鞏固中央政權。但晉武帝死後,諸王仗着手中有兵權,操縱中樞大權,使皇帝成為傀儡。由於諸王爭權,最終釀成『八王之亂』,西晉王朝奄奄一息,遂被匈奴劉氏所滅。
司馬睿南遷建立東晉王朝後,先後在南方各地設立僑州、僑郡、僑縣安置南遷的中原士族,這些僑置州郡仍沿用北方州郡之名,上加『南』字以示區別,如南徐州、南袞州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