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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八王之亂』爆發原因試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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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2-5-2 09: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傳統文化網
  二

  有的人認為,『八王之亂』雖非晉武帝大封同姓諸王所造成,卻是他任諸王以方面重鎮,賦予權力過大的結果。這種看法也值得商榷。
  我們知道,咸寧三年(277年)晉武帝在泰始初年已任命了一些王為都督的基礎上,採納了楊珧『異姓諸將居邊,宜參以親戚』[33]的建議,增封諸王為都督,並調換封國,使與都督所在地相近,以擴大其權力[34]。到太康十年(290年),晉武帝臨死前,為了防止叛亂,加強帝室,他再一次增封諸王為都督,任以方面重鎮[35]。這是不是『八王之亂』爆發的主要原因呢?這就需要首先探討一下都督制度。
  都督最早建立於魏文帝曹丕之時[36]。它們的正式名稱是都督某州諸軍事或都督某地(如淮北)諸軍事。在中央則叫都督中外諸軍事。其中資歷深、威望高的,加號大都督。西晉沿此制度而更完備,『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次之,督諸軍為下;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37]。都督的權力比起諸王來的確擴大了許多。就地方上的都督言,根據官職的不同,可以統率一個州或幾個州的軍隊。大家知道,曹魏及西晉初年地方上的軍隊分為兩類。一是駐紮在地方上的中央軍[38]。一是當地的州郡兵即地方軍。前者駐紮在某州固然歸該州都督直接統率,並且是他的主力;後者由州郡長官直接統率,按制度也歸都督指揮。【晉書・羊祜傳】:為都督荊州諸軍事,有一次與吳將陸抗戰,『遣荊州刺史楊肇攻抗,不克』,『有司奏:祜所統八萬餘人,……乃遣楊肇偏軍入險……』。這條材料說明了三個問題:(一),刺史的州郡兵歸都督指揮[39]。(二)州郡兵不是都督手下主力,只是『偏軍』,主力應是駐紮於荊州的中央軍。由此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平吳後晉武帝罷州郡兵而不擔心統治受到削弱[40]。(三),都督統軍竟多到八萬人。當然,在這後一問題上有點特殊情況,即荊州都督處於和孫吳對峙而且交鋒最激烈的前線,加上羊祜本人有才幹,極受晉武帝信任,或許軍隊稍多一些[41],但一般都督所統,相差也並不懸殊[42]。
  但是,都督權重只是就制度的一個方面說的。必須看到,魏晉的都督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下的都督,建立這種機構並賦予它以重權的目的是要它為鞏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服務,而不是起危害作用,因此限制與防範也很厲害。
  第一,都督沒有治民權。太康以前曹魏、西晉的都督與東晉南朝的都督不同,後者都督必兼刺史,統軍兼治民[43];而前者都督往往不兼刺史,刺史另由晉王朝委任。特別是平吳後,一般『都督知軍事,刺史理人,各用人也』[44]。在不兼刺史的情況下,都督僅僅在軍事上可以指揮刺史的州郡兵,而在行政上、財政上,刺史按制度是獨立的。也就是說,都督沒有治民權。大概和這種制度有關吧,刺史有時甚至連軍事上也不服從都督。如【晉書・杜預傳】:為秦州刺史,都督秦州諸軍事石鑒命預出兵擊鮮卑,預拒之,『陳五不可,四不須』。『鑒大怒,復奏預……稽乏軍興……』。【晉書・陳騫傳】:為都督揚州諸軍事,『時(牽)弘為揚州刺史,不承順騫命』。這樣,都督的權力當然要大受限制。
  第二,都督沒有任命屬官的權力。其權歸晉王朝。如【晉書・孫楚傳】:石苞為驃騎將軍,都督揚州諸軍事,孫楚為參軍[45],『負其材氣,頗侮易於苞,初至,長揖曰:天子命我參卿軍事』。當然,從孫楚開始,參軍與長官的關係有所變化。『初,參軍不敬府主,楚既輕苞,遂制致敬,自楚始也。』然這只是形式上的更改,任命權歸晉王朝則不變。【晉書・何攀傳】:益州刺史王F辟攀為別駕,平吳前夕F升為監梁、益二州諸軍事,遣攀見晉武帝面陳伐吳之策,『帝善之,詔攀參軍事』。說明州刺史僚屬可以自辟,而參軍之任命必須經過皇帝。【晉書・羊祜傳】:『咸寧初,除征南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得專辟召』。然所謂『專辟召』,僅指辟召一般文職掾屬,至於掌管軍事之長史、司馬、參軍並不在其內。故【晉書・職官志】稱:將軍開府位從公者,『置長史一人,秩一千石』;加兵者(加兵見前),『增置司馬一人,秩千石』;為持節都督者,『增參軍為六人』。據文義都不在辟召範圍內。故羊祜死後,『故參佐劉儈、趙寅、劉彌、孫勃』稱:『昔以謬選,忝備官屬,各得與前征南大將軍祜參同庶事。』此處之參佐應指長史、司馬、參軍,據其語氣,顯然不是羊祜辟召的,而是皇帝選任的。所以他們下面推崇羊祜謙虛不辟召,『雖居其位,不行其制』,臨死前『始辟四掾,未至而隕』。杜預也說:『祜雖開府而不備僚屬』[46]。所謂『不備』,應指象『四掾』這樣的掾屬,而不是參佐。否則羊祜為荊州都督十年,統軍八萬,而不備長史、司馬、參軍,是不可想象的。然而即使這些地位較次要的掾屬,羊祜也不辟召,其原因主要恐怕不是如本傳所說的『謙讓』,而是和前述齊王攸拒絕自選屬官相仿,是為了儘可能避免皇帝的猜忌(參見下石苞事)。這從他『嘉謀讜議,皆焚其草,故世莫聞。凡所進達,人皆不知所由。或謂祜慎密太過者』[47]一事,亦可窺其端倪。事實上在中央集權的西晉,不慎密就可能帶來大禍,因為晉王朝派來的參佐,同時也負有監視的使命。【晉書・唐彬傳】:為使持節,監幽州諸軍事,『參軍許祗密奏之,詔遣御史檻車征彬付廷尉……』,雖『以事直見釋』,卻不能不在都督心中投下極大的陰影。
  第三,都督無權自行發兵、募兵。【晉書・李熹傳】:除涼州刺史,加揚威將軍,領護羌校尉,『羌虜犯塞,熹因其隙會,不及啟聞,輒以便宜出軍深入,遂大克獲,以功重免譴……』。大家知道,護羌校尉地位雖低於都督,但作為一級軍事長官,統率大軍鎮壓叛亂的性質是基本相同的[48]。西晉涼州治姑臧,即今甘肅武威,距京師洛陽一、二千里。二地相去如此之遠,而護羌校尉發兵竟需先啟聞皇帝,否則就要受懲罰,可見晉王朝控制之嚴[49],李熹免譴只是一個特例而已。【晉書・唐彬傳】:任監幽州諸軍事,為參軍許祗密奏(見上),其原因也是因為鮮卑叛亂,『彬欲討之,恐列上俟報,虜必逃散,乃發幽冀車牛』。得到的罪名恐怕也是擅發兵。又【資治通鑑】卷七十泰始八年條:王F為監梁、益二州諸軍事、益州刺史,為伐吳,大作舟艦,別駕何攀建議:『宜召諸郡兵萬餘人造之,歲終可成』。『F欲先上須報』[50]。『攀曰:朝廷猝聞召萬兵,必不聽,不如輒(專)召,設當見卻,功夫已成,勢不得止。』這又說明即使發州郡兵,也得上請,而且數量稍多,就不準確。王F這次擅發兵,不知為什麼沒有受到追究,但可以肯定是不合法的,是違反制度的。不僅發兵權,連募兵權都督也沒有。【晉書・馬隆傳】:自稱能平羌患,晉武帝問其方略,對曰:『臣請募勇士三千人,無問所從來,率之鼓行而西,……醜虜何足滅哉!』『帝許之。……隆……自旦至中,得三千五百人。』又【通鑑】卷七九泰始八年條:監梁益二州諸軍事王F為了給平吳作準備,『雖受中制募兵,而無虎符;廣漢太守敦煌張收F從事列上。帝召還,責曰:「何不密啟而便收從事?」曰:「蜀漢絕遠,劉備嘗用之矣。輒收,臣猶以為輕。」帝善之』。兩條材料合在一起就可看出,募兵必須皇帝批准,而且十分慎重,要有虎符。因為怕擅自募兵,發生象三國的劉備那樣的割據。王F無虎符,所以軍事上歸他指揮的廣漢太守(屬梁州)也有權扣押他的從事,而且最後博得皇帝讚揚。這還不說明為了防微杜漸西晉制度的周密嗎?
  由於都督權重而又受到上述種種限制,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以下情況:
  首先,在晉武帝一代,無論異姓都督或諸王兼都督,起的基本上是鞏固西晉統治的積極作用。例如平吳的主力就是徐州都督琅邪王啤⒀鎦荻級酵躉搿沔北都督胡奮[51]、荊州都督杜預、梁益二州監軍王F、巴東監軍唐彬。其中王F軍『旌旗器甲,屬天滿江』,最先進入吳都建業[52]。再如西北邊境,氐羌鮮卑多次侵擾。泰始年間秦州刺史胡烈、涼州刺史牽弘先後敗死。靠都督雍涼等州諸軍事汝陰王駿『善撫御,有威恩』,多次給侵擾者以打擊,方才出現了『遣入質子』,和『二十萬口又來降』的局面。汝陰王駿因此徙封為扶風王,使王國與都督所在地相近,並且一直在這裡當了十八年都督,直到死去[53]。
  其次,在晉武帝一代沒有一個異姓都督或諸王兼都督敢於叛亂。因為他們很清楚,權力是皇帝賦予的,權力雖大,限制極嚴,一旦用來反抗鞏固的中央集權,自己只會落一個可悲的下場。【晉書・石苞傳】:為大司馬,揚州都督,『鎮撫淮南,士馬強盛,邊境多務,苞既勤庶事,又以威德服物』。但當晉武帝聽信讒言,派大軍掩襲時,石苞不敢作絲毫抵抗,立即『放兵步行,住都亭待罪』。石苞如此馴服,絕非偶然。在曹魏時期,也就在淮南,發生了三次叛亂,反對當時掌握了中央大權的司馬懿父子。第一次是王凌,為揚州都督,外甥令狐愚為兗州刺史,『舅甥並典兵,專淮南之重』[54]。第二次為丘儉,也是揚州都督,文欽為揚州刺史,二人手下有兵五、六萬[55]。第三次為諸葛誕,仍是揚州都督,擁有『淮南及淮北郡縣屯田口十餘萬官兵,揚州新附勝兵者四、五萬人』[56]。軍隊都不可謂不多,但由於司馬懿父子挾中央集權之勢,調動全國兵力來鎮壓,三次叛亂很快都失敗了。另一事例是鍾會和鄧艾。鍾會為鎮西將軍、關中都督,鄧艾為征西將軍、隴右都督。二人奉命統大軍伐蜀,很快滅亡了蜀國,立下大功。但由於鄧艾居功驕傲,反對司馬昭『事當須報,不宜輒行』的指令,想要專權,被密告『有反狀』;而鍾會更是『自謂功名蓋世,不可復為人下,加猛將銳卒皆在己手,遂謀反』。結果都得不到部下的支持,先後送了命[57]。這些不能不成為西晉石苞以及其他都督的前車之鑑。
  再次,在西晉初臣子心目中,都督地位雖高,權力雖重,因遠在邊地,很容易在皇帝面前遭人離間(石苞即一例)而大禍臨頭,遠不如在京師作官,接近皇帝,討好皇帝,來得保險,並易於飛黃騰達。請看:
  【晉書・羊祜傳】:為荊州都督,『貞愨無私,疾惡邪佞』,得罪王戎、王衍,『並憾之』。二人後任職京師,『每言論多毀祜。時人為之語曰:二王當國,羊公無德』。
  【晉書・杜預傳】:繼羊祜為荊州都督,平吳時功高勛重,然『在鎮,數餉遺洛中貴要。或問其故,預曰:吾但恐為害,不求益也』。又『累陳家世吏職,武非其功,請退……』。
  【晉書・賈充傳】:為尚書令,『專以諂媚取容』,侍中任愷等『咸共疾之』。時氐羌侵擾,晉武帝十分憂慮,任愷乘機推薦賈充,詔以充為使持節、都督秦、涼二州諸軍事。尚書令三品,持節都督二品,這是升遷。詔令還十分信任地說,有賈充鎮關中,『則吾無西顧之念,遠近獲安矣』。但賈充並不高興,『自以為失職,深銜任愷』。最後采荀勖策,將女兒嫁給太子,方才免除了都督職務和關中之行。
  【晉書・張華傳】:為尚書,『名重一時,……有台輔之望焉。而荀勖自以大族,恃帝恩深,憎疾之,每伺間隙,欲出華外鎮。……間言遂行,乃出華為持節、都督幽州諸軍事……』。
  【晉書・汝南王亮傳】:為太尉、錄尚書事,及晉武帝病重,『為楊駿所排』,被任為『大都督,督豫州諸軍事,出鎮許昌』。
  【晉書・齊王攸傳】:晉武帝逼攸就國時,除了齊王銜,還封他為『大司馬、都督青州諸軍事』。但這絲毫不能增加他的興趣。王渾上書武帝諫阻說:這是『假以都督虛號,而無典戎o方之實,去離天朝,不預王政』[58]。『o方』即總管一個方面之意。【晉書・王沈傳】:『出o監牧方岳之任。』此其省語。但這裡並不是說不統率軍隊,毫無權力,而是說,和在中央輔政比起來,當都督是有名無實的。
  以上六條材料,通過前兩條,可以看到都督受到中央何等大的牽制和影響。象杜預,既是外戚(娶晉武帝之姑),又立有大功,極受武帝信任,尚且如此憂讒畏譏,小心謹慎,其他都督可想而知。通過後四條材料,又可看到,出任都督如同諸王就國一樣,在西晉初年也成為統治集團間相互排擠的一種重要手段了。
  綜上所述,可以概括成這樣一個看法:魏晉建立都督,從制度上說,即賦予重權,又極力限制與防範,目的是既要讓它為鞏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王朝服務,而又不致變成分裂割據力量。從晉武帝統治實踐看,無論異姓都督或諸王兼都督都基本符合這一要求,二十六年中立功累累而無一叛亂事例就是證明。晉武帝認識到這是個成功的經驗,所以在世時廣泛推行。後代封建統治者也認識到都督制度的作用,所以不僅東晉南北朝繼續沿用,而且隋唐至明清的『總管』、『節度使』、『巡撫』等等,也都是以此為楷模而進一步發展建立的[59]。把這樣一個顯然有利於中央集權王朝的制度,看成是『八王之亂』爆發的原因,恐怕是過於強調了它權重的一面,而忽視了對它限制、防範的一面,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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