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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 陈寅恪致傅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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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发表于 2007-12-29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中国国学网
敬录陈寅恪先生书札一封,可以见师道之尊严、学人之本色。―――编者孟真兄左右:
手示敬悉。所以稽迟未即奉复者,以尚未决计南行与否故也。今决计不南行,特陈其理由如下:清华今年无春假,若南行必请假两礼拜,在他人,一回来即可上课,弟则非休息及预备功课数日不能上课,统合计之,非将至三礼拜不可也。初意学生或有罢课之举,则免得多请数日之假,岂知竟不然,但此一点犹不甚关重要。别有一点,则弟存于心中尚未告人者,即前年弟发见清华理工学院之教员,全年无请假一点钟者,而文法学院则大不然。彼时弟即觉得此虽小事,无怪乎学生及社会对于文法学印象之劣,故弟去学年全年未请假一点钟,今年至今亦尚未请一点钟假。其实多上一点钟与少上一点钟毫无关系,不过为当时心中默自誓约(不敢公然言之以示矫激,且开罪他人,此次初以告公也),非有特别缘故必不请假,故常有带病而上课之时也。弟觉此次南行亦尚有请假之理由,然若请至逾二星期之久,则太多矣,此所以躇蹰久之然后决定也。院中所寄来之川资贰佰元,容后交银行或邮局汇还。又弟史语所第一级主任名义,断不可再遥领,致内疚神明,请即于此次本所开会时代辞照准,改为通信研究员,不兼受何报酬,一俟遇有机会,再入所担任职务。因史语所既正式南迁,必无以北平侨人遥领主任之理,此点关系全部纲纪精神,否则弟亦不拘拘于此也。所欲言者尚多,特先约略奉复,即希鉴谅,并代候诸公,至深感幸。敬叩
撰安
弟寅恪顿首(一九三六年)四月八日
●选自三联版《陈寅恪集・书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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