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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陳寅恪致傅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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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07-12-29 10: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國學網
敬錄陳寅恪先生書札一封,可以見師道之尊嚴、學人之本色。―――編者孟真兄左右:
手示敬悉。所以稽遲未即奉復者,以尚未決計南行與否故也。今決計不南行,特陳其理由如下:清華今年無春假,若南行必請假兩禮拜,在他人,一回來即可上課,弟則非休息及預備功課數日不能上課,統合計之,非將至三禮拜不可也。初意學生或有罷課之舉,則免得多請數日之假,豈知竟不然,但此一點猶不甚關重要。別有一點,則弟存於心中尚未告人者,即前年弟發見清華理工學院之教員,全年無請假一點鐘者,而文法學院則大不然。彼時弟即覺得此雖小事,無怪乎學生及社會對於文法學印象之劣,故弟去學年全年未請假一點鐘,今年至今亦尚未請一點鐘假。其實多上一點鐘與少上一點鐘毫無關係,不過爲當時心中默自誓約(不敢公然言之以示矯激,且開罪他人,此次初以告公也),非有特別緣故必不請假,故常有帶病而上課之時也。弟覺此次南行亦尚有請假之理由,然若請至逾二星期之久,則太多矣,此所以躇躕久之然後決定也。院中所寄來之川資貳佰元,容後交銀行或郵局匯還。又弟史語所第一級主任名義,斷不可再遙領,致內疚神明,請即於此次本所開會時代辭照准,改爲通信研究員,不兼受何報酬,一俟遇有機會,再入所擔任職務。因史語所既正式南遷,必無以北平僑人遙領主任之理,此點關係全部綱紀精神,否則弟亦不拘拘於此也。所欲言者尚多,特先約略奉復,即希鑑諒,並代候諸公,至深感幸。敬叩
撰安
弟寅恪頓首(一九三六年)四月八日
●選自三聯版【陳寅恪集・書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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