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 娜)5月31日,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肉菜中药材等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细化责任分工,对中药材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作出部署。
在推进追溯工作机制协同方面,《意见》明确,中医药管理部门结合中药标准化工作,推动中药材生产经营企业履行追溯主体责任、建设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药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覆盖生产、流通等全过程的追溯体系。商务部门发挥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牵头作用,推动完成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地区履行运行管理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全程追溯协同工作机制和正常投入保障机制。
在推动追溯法规制度建设协同方面,《意见》明确,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中医药管理、药监等部门分头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中药材、药品等重要产品各领域的追溯专用标准制修订和应用推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