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董俊彤)6月5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關於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確定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邯鄲市等30個城市作為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城市。
【通知】要求,各省級醫保部門要會同財政、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部門成立試點工作指導組,同步建立專家團隊,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明確責任分工,形成指導試點城市開展工作的合力。各試點城市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醫保、財政、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等部門組成的試點領導機構,由醫保、醫療機構和專家組成的技術團隊,全面落實試點任務和要求,保障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取得實效。
【通知】要求各試點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在國家DRG付費試點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頂層設計、模擬測試、實際付費』三步走的思路,確保完成各階段的工作任務,確保2020年模擬運行,2021年啟動實際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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