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漢語中,人們已經把『文字』這個詞習而不察地當成重疊詞,文也是字。而文字不過是語言的表達工具,因此,文不僅與字同義,甚至也與語同義。中文與漢字、漢語無別,英文與英語等同。 實際上,直至戰國時期,在中國,人們還將『文、字、言』當成三個截然不同的東西。不僅字與言別,而且文與字別。 在中國歷史上,開始將文、字混同是發生在漢朝,尤其是東漢,其標誌就是許慎【說文解字】一書的出現。在【說文解字 序】中,儘管似乎出於歷史習慣,許慎還是在文和字之間做了區分,但是,他是明確地將文等同字,文不過是第一批被造出的字,字則是第二批被造出。至於這在時間上不同批次的字有何本質區別,許慎並沒有說出個所以然。 實際上,在許慎的理解中,文和字都是字,並無本質不同。也就是說,到許慎時,開始明確地文字混同,而且【說文解字】加速和定型了這一點。 但是,可能讓大家比較吃驚的一個歷史事實是,用『字』這個字去指稱文字,是非常晚的,為先秦所無,直至西漢才有。在春秋戰國時期,對文字都是只稱『文』,而不稱字。而『字』這個字在當時壓根就沒有與文字有關的義項,而都是與孕育子女有關,與婚嫁有關。 清初的顧炎武曾專門對這個問題做過考據。他的結論是:『春秋以上言文不言字』;『以文為字乃始於【史記】』;『三代以上,言文不言字。李斯、程邈出,文降而為字矣。』(【日知錄 21卷 字】) 許慎之前,關於『文、字、言』之前的關係,有過兩次著名的討論。一次是在【莊子】中,另一次則是在【周易 繫辭】中。 【莊子·外物】說:『荃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 【周易 繫辭說】:『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 【莊子】所討論的是『言』與『意』的關係,而【周易】繫辭所討論是,則是『言、書、象』三者與『意』的關係。 但是,兩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那就是,以『意』根本和目的,其他的,只是表達『意』的工具,『盡意』的工具,包括言、書、象。莊子所強調的更是這個大根大本的問題,即以『意』為本的問題,而輕視『意』的表達工具,因此,舉言,而代指所有的表達工具。 這裏所說的『意』,並非一半意義上的『意』,也非現代意義上的『民意』,而是聖人之意。何為聖人之意?就是孟子說的義理、理義,這是中國傳統經學的核心,也是道、道義。 聖人之意,與一般的意,區別在,聖人之意的普及性、適用性是極致的,可以涵蓋所有時間內的所有人。 孟子說:『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義理就是所有人都同意的共識。聖人之所為聖人,他們的意可以代表這種同然之意,因而成為義理。也就是聖人之聖,就聖在他們的心與所有人的心是相通、相同的。 清朝的戴震為孟子『同然』的範圍做了一個補充說明。他說:『凡一人以為然,天下萬世皆曰「是不可易也」,此謂之同然。』(【孟子字義疏證】)。戴震為『同然』的範圍做了兩個界定。一個是橫向上地理空間的全部——天下,另一個則是縱向時間空間上的全部——萬世。 多說一句。較之中國傳統的『義理』、『聖人之意』,現代的『民意』則是一時一地之『私意』、『私見』。義理、聖人之意,則是天下萬世之公義。中國的傳統的基石就是聖人之意,而現代西方政治的基石則是民意。即是說,中國傳統的政治模式是公義政治,現代西方的政治模式不過是私意政治。而當下中國政治形態,在內核上依然是對傳統的繼承,依然屬於公義政治範疇。 【周易 繫辭】把『意』的表達工具,分成三類,也是三個層次,分別是:象、言、書,三者對意的表達能力是漸次遞減的。即『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立象以盡意』。 這裏『象』就是【周易】的卦象,也是文,而書就是字。這意味着在【周易 繫辭】看來,對意表達能力最強的是作為卦象的文,其次是言,最後才是字。 但是,無論言、字、還是文,在作為意的表達工具上,則又是相同的。卦象也表達意的工具,也是『文以載道』的。這也意味着,【周易 繫辭】認為,易經的核心在意,在義理。研究易經,不得不研究卦象,但是研究卦象的目的,則是研究被卦象所表達和承載的義理。 魏晉時期,中國再次出現一場文、言、意關係的大討論。其中的卓越代表是王弼,此次討論也是圍繞易經展開的。 在【莊子】和【周易 繫辭】的基礎上,王弼指出:『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莫若象,盡象莫若言。言生於象,故可尋言以觀象。象生於意,故可尋象以觀意。意以象盡,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猶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也。』 注意,王弼討論是『象、言』與『意』間的關係,較之【周易 繫辭】,少了一個『書』。這不是王弼的疏忽,而是從戰國到魏晉中國的文、字格局發生重大變化的結果。 春秋之前,中國的文、字形態主要是甲骨文、金文,這兩者儘管已經具備了字的特徵,但是文的特徵卻更強烈。文與字的區別在於,文是象,與易經卦象一樣,與語言無關,不是表達語言的工具,而是表達義理的工具,表達『意』的工具。而字的特徵則是表達語言,是語言的工具。 甲骨文之前,中國有文而無字,是一個純粹的『文時代』。而『文時代』的『文系統』,又包括兩個子系統,一個是易經的卦象符號系統,另一個則是契約符號系統。這個契約是以結繩和書契為形態的原始契約,也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的契約。因此,契約符號又包括結繩符號和書契符號。 作為『文時代』的兩套『文系統』,八卦符號系統和契約符號系統都被完好地傳承下來,只不過傳承的方式不太一樣。 八卦符號系統,作為易經和易學的核心,被直接傳承下來,而契約符號系統,包括結繩符號和書契符號,則通過進入甲骨文的字形中,成為甲骨文的基礎字形結構,而被間接地傳承。 甲骨文是從契約符號直接演化而來,開始用契約符號去指代發音,與語言對應。但是,就甲骨文金文而言,儘管由於開始被用於表示語言,而具備字的特徵,但是通過還依然保持着文的特徵。所謂字的特徵就表達語言,而文的特徵是,『文以載道』、『立象以盡意』。 從甲骨文本身的構型看,其基礎就是『借符』,而非『象形』。『借符』就是直接繼承和借用契約符號,包括結繩符號和書契符號。當然,這不是說,甲骨文中沒有象形文字,也有,但是很少、很邊緣。 甲骨文的字形本身是表達『意』的,但是不是現代一般說的『表意文字』。因為這個『意』是『聖人之意』、『義理』、『公義』,而現代的『表意』,則是一般意義上『意』,是臨時的私意。 語言也是表達『意』的,甲骨文與語言的掛鈎,就是通過『意』的,而非通過字形的。 也就是說,甲骨文是文,而非字。當然,甲骨文也不是純粹的文,而是具備字的特徵的文,是文和字的之間的中間狀態,但是更偏文。 甲骨文的表達方式是偏文的,並不是通過表達語言來承載信息和意義,而是通過單個字的字形本身來承載信息和意義。金文與甲骨文基本相同。 但是,春秋之後開始發生變化,而且是革命性的變化。文開始加速向字轉化,文的特徵急劇下降,字的特徵急劇增強。這個過程從春秋開始,直至兩漢才真正結束。 到王弼時的魏晉時期,字的確是字了,字的特徵遠大於文的特徵,成為表達語言的工具。對於其字形中所包含的文,即所包含的契約符號,完全無法識別了,甚至錯誤地將漢字的的造字基礎說成象形。因此,『書』、『字』基本可以與『言』等同。所以,王弼只討論『象、言』與『意』,這個『言』其實就是字。 這樣以來,按文、字形態的變化,整個中國歷史就分為三大階段,文、字也存在三大形態。 第一個階段是文階段,從文明伊始至甲骨文出現之前的商朝,都是這個階段。文就是八卦符號和契約符號,契約符號包括結繩符號和書契符號。 第二階段是從文到字演變的中間階段,就是甲骨文金文階段,從甲骨文出現至春秋。甲骨文、金文儘管具備字的特徵,但是文的特徵更強烈,因此是文,而非字。 第三個階段,是字的階段。成熟形態的字是文言文,從春秋時期開始萌發,直至東漢才真正成熟、成型,標誌就是許慎【說文解字】一書的推出。 在人類歷史中,獨有中國文、字兼備,既有文,又有字。在字出現之前,是一直存在文的。而且字是文的基礎上演變而來。而且從文到字,是一個漫長的漸變過程,存在着一個從文到字的中間階段。 也就是說,唯有中國文明具備完整、完備的文、字演變史。 據說,古兩河的楔形文字出現的比甲骨文早。但是,與甲骨文不同的是,楔形文字之前,古兩河並沒有成熟的文系統。楔形文字沒有從文到字的漸變過程。這使得,楔形文字的出現,很難說是在古兩河原生的。事實上已經有很多證據證明是外來的。 在現代社會,究竟評判文明的標準是什麼,存在很大爭議。城市、農業、字,都被認為是文明的標準,尤其是字。但是,為現代的文明研究者所不知的是,在中國,文比字更核心,更重要,在字出現之前,中國一直是有文的,而且也唯獨中國有。 對傳統的中國而言,『文明』的標準是毫無爭議的,『文明』、『文明』,其標準當然是『文』了,具體來說,就是八卦和契約,最早的契約則是結繩。 現代的中國,依然在使用『文明』這個詞語,但是卻不知『文』是何物了。居然受西方誤導,人云亦云,邯鄲學步,在文明的標準上也出現混亂。 事實上,字東漢許慎以來,中國已經不知文為何物了,無法識別漢字字形中的契約符號了,成為真正的『文盲』了。現代所謂的『文盲』,其實只是『字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