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少康
元年丙午,帝即位,諸侯來朝,賓虞公。
二年,方夷來賓。【後漢書·東夷傳】注引【紀年】:『少康即位,方夷來賓。』【路史·後紀】十三注同。
三年,復田稷。【周語】:『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棄稷弗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于戎狄之間。』
后稷之後不窋失官,至是而復。見上。
十一年,使商侯冥治河。【魯語】及【祭法】:『冥勤其官。』鄭氏【祭法】注:『冥,契六世之孫也,其官玄冥,水官也。』
十八年,遷于原。此因【御覽】引【紀年】有『帝宁居原』之文,故云。
二十一年,陟。【通鑑外紀】:『少康在位二十一年。』【路史·後紀】十三:『在位四十有六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