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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學說] 【顏氏家訓】卷10名實篇詩解1名符其實忘名體道立名修身竊名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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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11-5 18:37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顏氏家訓】卷10名實解1名符其實忘名體道立名修身竊名不得
題文詩:
名之與實,猶形與影.德藝周厚,名必善焉;
容色姝麗,影必美焉.今不修身,而求令名,
於世者,猶貌惡責,妍影於鏡.上士忘名,
中士立名,下士竊名.忘名,體道合德,
享鬼神之,也非,所以求名;立名,
修身慎行,懼榮觀之,不顯也非,所以讓名;
竊名,厚貌深奸,於浮華之,虛稱也非,
所以得名.名實相符,實至名歸.人足所履,
不過數寸,咫尺途必,顛蹶崖岸,拱把梁每,
沈溺川谷,為其旁無,餘地故也.君子立己,
抑亦如之.至誠之言,人未能信,至潔之行,
物或致疑,皆由言行,之與聲名,無餘地也.
吾每為人,所毀,以此自責.若能開,
方軌之路,廣造舟航,則仲由之,言信重於,
登壇之盟,趙熹之,降城賢於,折衝之將.
【原文】
名之與實,猶形之與影也。德藝周厚,則名必善焉;容色姝麗,則影必美焉。今不修身而求令名於世者,猶貌甚惡而責妍影於鏡也。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竊名。忘名者,體道合德,享鬼神之福,非所以求名也;立名者,修身慎行,懼榮觀之不顯,非所以讓名也;竊名者,厚貌深奸,於浮華之虛稱,非所以得名也。人足所履,不過數寸,然而咫尺之途,必顛蹶於崖岸,拱把之梁,每沈溺於川谷者,何哉?為其旁無餘地故也。君子之立己,抑亦如之。至誠之言,人未能信,至潔之行,物或致疑,皆由言行聲名無餘地也。吾每為人所毀,常以此自責。若能開方軌之路,廣造舟之航,則仲由之言信,重於登壇之盟,趙熹之降城,賢於折衝之將矣。
【譯文】
名與實的關係,就像形體和影子。德藝周厚,名聲就一定會好;容貌美麗,就一定會有美麗的影像。如今有的人不修身而想在世上傳好的名,就好比容貌很醜而要求鏡子裏現出美的影像。德行高的人不顧名聲,一般人努力揚名,沒有德行的人竭力竊取名聲。忘掉名聲,就是體道合德,享受鬼神的福祜,而不是用來求名的;立名,就是修身慎行,生怕榮譽會被湮沒,而不是為了讓名的;竊名,就是外朴內奸,謀求浮華的虛名,而不是真能得到名的。
     人們的腳能踩到的,不過幾寸土地,然而在咫尺寬的路上行走,一定會從山崖上摔下來,從一兩抱粗的獨木橋_上走過,往往會淹沒河中。為什麼呢?因為人的腳旁沒有餘地。君子要在社會上立足,也是這個道理,最誠實的話,別人不會相信,最高潔的行為,別人往往產生懷疑,這都是因為這類言論、行動的名聲太好,未留有餘地。我每當被別人詆毀,常常以此責備自己。如果能開闢平坦的大道,加寬渡河的浮橋,就能像子路那樣說話真實可信,勝似諸侯登壇結盟的誓約,像趙熹那樣能招降對方盤踞的城池,賽過卻敵善戰的將軍。
顏氏家訓集解
   【原文】  

名之與實,猶形之與影也。德藝周厚〔一〕,則名必善焉;容色姝麗,則影必美焉。今不修身而求令名於世者〔二〕,猶貌甚惡而責妍影於鏡也。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竊名〔三〕。忘名者,體道合德,享鬼神之福佑,非所以求名也;立名者,修身慎行,懼榮觀之不顯〔四〕,非所以讓名也;竊名者,厚貌深奸,干浮華之虛構,非所以得名也。【集解】
〔一〕德藝周厚,謂德行文藝周備篤厚也。

〔二〕盧文弨曰:『左氏襄二十四年傳:'夫令名,德之輿也;恕思以明德,則令名載而行之。」』

〔三〕盧文弨曰:『莊子逍遙遊:'聖人無名。」又天運篇:'老子曰:『名,公器也,不可多取。』」後漢書逸民傳:'法真逃名而名我隨,避名而名我追。」離騷:'老冉冉其將至兮,懼修名之不立。」逸周書官人解:'規諫而不類,道行而不平,曰竊名者也。」』

〔四〕盧文弨曰:『老子道經:'雖有榮觀,宴處超然。」』器案:老子想爾註:『天子王公也,雖有榮觀,為人所尊,務當重清靜,奉行道誡也。』
【原文】
人足所履,不過數寸,然而咫尺之途,必顛蹶於崖岸,拱把之梁〔一〕,每沈溺於川谷者,何哉?為其旁無餘地故也〔二〕。君子之立己,抑亦如之。至誠之言,人未能信,至潔之行,物或致疑,皆由言行聲名,無餘地也。吾每為人所毀,常以此自責。若能開方軌之路〔三〕,廣造舟之航〔四〕,則仲由之言信〔五〕,重於登壇之盟,〔六〕趙熹之降城〔七〕,賢於折衝之將矣〔八〕。【集解】
〔一〕把,各本皆作『抱』,今從宋本。孟子告子上:『拱把之桐梓。』即以『拱把』連文。何焯曰:『此謂獨木橋爾。』盧文弨曰:『梁,橋也。』器案:兩手所圍曰拱,只手所握曰把。淮南子繆稱篇:『故若行獨梁,不為無人競其容。』高誘註:『獨梁,一木之水橋也。』

〔二〕劉盼遂曰:『案:莊子外物篇:'夫地非不廣且大也,人之所用,容足耳。然則廁足而墊之致黃泉,人尚有用乎?然則無用之為用也亦明矣。」顏氏此文,正取莊意。』

〔三〕趙曦明曰:『戰國齊策:'蘇秦說齊宣王曰:『秦攻齊,徑亢父之險,車不得方軌,馬不得並行,百人守險,千人不能過也。』」』盧文弨曰:『亢父,音剛甫。』

〔四〕趙曦明曰:『詩大雅大明:'造舟為梁。」傳:'天子造舟,諸侯維舟,大夫方舟,士特舟。」正義:'皆釋水文。李巡曰:『比其舟而渡曰造舟。』然則造舟者,比船於水,加板於上,如今之浮橋,杜預云:『則河橋之謂也。』」方言九:'舟自關而東,或謂之航。」』

〔五〕宋本『言信』作『證鼎』,原注『一本作'言信」。』郝懿行曰:『案證鼎謂證魯之■鼎也,韓非子以為展禽事。』盧文弨曰:『案證鼎非子路事,韓非子說林下:'齊伐魯,索讒鼎,魯以其雁往,齊人曰:『雁也。』魯人曰:『真也。』齊人曰:『使樂正子春來,吾將聽子。』魯君請樂正子春。樂正子春曰:『胡不以其真往也?』君曰:『我愛之。』答曰:『臣亦愛臣之信。』」'雁」與'■」同,疑顏氏本誤用,而後人改之。』器案:證雁鼎事,呂氏春秋審己篇以為柳下季,郝氏以為韓非子作展禽,非是。

〔六〕趙曦明曰:『左哀公十四年傳:'小邾射以句繹來奔,曰:『使季路要我,吾無盟矣。』使子路,子路辭。季康子使冉有謂之曰:『千乘之國,不信其盟,而信子之言,子何辱焉?』對曰:『魯有事於小邾,不敢問故,死其城下可也。彼不臣而濟其言,是義之也,由弗能。』」』器案:公羊傳莊公十三年何休註:『土基三尺,土階三等曰壇。會必有壇者,為升降揖讓,稱先君以相接,所以長其敬。』

〔七〕羅本、傅本、顏本、程本、胡本、何本、文津本、別解『熹』作『喜』。沈揆曰:『後漢趙熹傳:'舞陰大姓李氏擁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將軍李寶降之,不肯,云:『聞宛之趙氏有孤孫熹,信義著名,願得降之。』使詣舞陰,而李氏遂降。」諸本誤作'趙喜」。』

〔八〕盧文弨曰:『沖,衝車也。晏子雜上:'仲尼曰:『不出於尊俎之間,而知千裏之外,其晏子之謂也。可謂折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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