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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学研究] 《潜夫论》卷27相列诗解2察以善心骨法如材见祥修善遇忧改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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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性畅情 发表于 2022-4-14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潜夫论》卷27相诗解2察以善心骨法如材见祥修善忧改尤
题文诗:
内史,叔服过鲁,孟穆伯,其能相人,
二子见.叔服:也食子,难也收子,
丰下必,有后于鲁.及穆伯老,文伯居养;
其死也,惠叔典丧.鲁立献子,续孟氏后.
及王孙之,说相乔如,单襄公察,晋厉子贡,
观邾鲁,臧文御说,贤人达士,察以善心,
无不中矣.及唐举相,李兑蔡泽,许负之相,
邓通条侯,司命班禄,追叙行事,虽弗能过.
虽然人之,有骨法也,犹万物有,种类材木,
之有常宜.巧匠因象,各有所授,曲者宜轮,
直宜为舆,檀宜作辐,榆宜作毂,此其正法,
通率也.若有其质,而工不材,可如何哉?
相者,期其,所极不能,使之必至.
十种之地,膏壤虽肥,弗耕不获;千里之马,
骨法虽具,弗策不致.觚而弗琢,不成于器;
士而弗仕,不成于位.若此者,天地不能,
使之贵贱,鬼神不能,使之贫富.王公孙子,
仕宦终老,不至于谷.庶隶厮贱,无故腾跃,
穷极爵位.受天性命,此当必然.大明:
天难忱斯;性命之质,德行之招,参错授受,
不易者也.然其大要,骨法为主,气色为候.
五色之见,王废有时.智者见祥,修善迎之,
其有忧色,行改尤.愚者反戾,不自省思,
虽休征见,福转为灾.于戏君子,可不敬哉!
《原文》

昔内史叔服过鲁,公孙敖〔1〕闻其能相人也,而见其二子焉。叔服曰:“谷也食子,难也收子,谷也丰下,必有后于鲁〔2〕。”及穆伯之老也,文伯居养;其死也,惠叔典哭〔3〕。鲁竟立献子,〔4〕以续孟氏之后。及王孙说相乔如〔5〕,子上几商臣〔6〕,子文忧越椒〔7〕,叔姬恶食我〔8〕,单襄公察晋厉〔9〕,子贡观邾鲁〔10〕,臧文听御说〔11〕,陈咸见张〔12〕,贤人达士〔13〕,察以善心,无不中矣。及唐举之相李兑、蔡泽〔14〕,许负之相邓通、条侯〔15〕,虽司命班禄,追叙行事,弗能过也。【注释】
〔1〕“孙”旧作“●”。王先生云:‘“●”当是“姓”字之误。古者孙、姓通用。诗麟之趾“振振公姓”,毛传:“公姓,公孙也。”’
(孟穆伯,姬姓,名敖。他是庆父之子,也即鲁桓公之孙,因此又称公孙敖。)
〔2〕文元年左传。○铎按:杜注云:“谷,文伯。难,惠叔。食子,奉祭祀供养者也。收子,葬子身也。丰下,盖面方。”
(前626年,周襄王派内史叔服前去鲁国参加鲁僖公的葬礼,孟穆伯听说内史叔服能给人看相,就带着两个儿子谷和难来见他,内史叔服的结论是,谷可以祭祀供养孟穆伯,而难将会安葬孟穆伯。谷的下颌丰满,他的后代在鲁国必然昌盛。)
(孟穆伯娶了莒国的女子戴己,生了(即孟文伯);后来又娶了戴己的妹妹声己,生了难(即孟惠叔))
〔3〕文十四年左传。王侍郎云:‘“典哭”疑“典丧”。’继培按:“丧”字是也。汉书武五子传:“霍光征王贺典丧”,颜师古注:“令为丧主。”
〔4〕献子,谷之子。
〔5〕周语。○铎按:“及”犹“若”也。下“及唐举”同。
〔6〕文元年左传。按礼记玉藻郑注:‘“几”犹“察”也。’
〔7〕宣四年左传。
〔8〕昭廿八年左传。
〔9〕周语。
〔10〕定十五年左传。
〔11〕庄十一年左传。○铎按:传作“御说”,释文云:‘本或作“御”。’史记宋世家、汉书古今人表并与此同。
〔12〕“张”下脱一字,程本作空格。汉书有两陈咸:一陈万年子,见万年传;一王莽时讲礼祭酒,见莽传。
〔13〕汉书王商史丹傅喜传赞云:“虽宿儒达士,无以加焉。”
〔14〕史记蔡泽传。
〔15〕条侯事见史记绛侯世家。佞幸传云:“上使善相者相通。”不云许负,此当别有所据。○铎按:汉书外戚传:“许负相薄姬,当生天子。”薄姬为文帝母,邓通为文帝幸臣,宜有令许负相通之事,特佞幸传未言其名耳。
《原文》
虽然,人之有骨法也,犹万物之有种类,材木之有常宜。巧匠因象〔1〕,各有所授,曲者宜为轮,直者宜为舆,檀宜作辐,榆宜作毂〔2〕,此其正法通率也〔3〕。若有其质,而工不材〔4〕,可如何?故凡相者,能期其所极,不能使之必至。十种之地〔5〕,膏壤虽肥,弗耕不获〔6〕;千里之马,骨法虽具,弗策不致〔7〕。【注释】
〔1〕韩非子有度篇云:“巧匠目意中绳。”
〔2〕旧脱“轮直者宜为”五字。按御览九百五十二引崔实政论云:‘师旷曰:“人骨法犹木有宜,曲者为轮,直者为舆,檀宜作辐,榆宜作毂。”’今据补。○铎按:诗魏风伐檀疏云:“言君子之人身自斩伐檀木,欲以为轮辐之用。”是檀宜作辐也。
〔3〕率,读如律。治要载崔实政论云:“不可为天下通率。”
〔4〕“材”与“裁”同。晋语云:“童昏嚚喑僬侥,官师之所不材也。”
〔5〕“地”旧作“也”。
〔6〕易无妄六二:“不耕获。”诗甫田毛传:“大田过度,而无人功,终不能获。”
〔7〕后汉书马援传云:“昔有骐骥,一日千里,伯乐见之,昭然不惑。近世有西河子舆,亦明相法。子舆传西河仪长孺,长孺传茂陵丁君都,君都传成纪杨子阿。臣援尝师事子阿,受相马骨法,考之于行事,辄有验效。”尉缭子武议篇云:“良马无策,远道不致。”
《原文》
夫觚而弗琢,不成于器〔1〕;士而弗仕,不成于位。若此者,天地所不能贵贱,鬼神所不能贫富也。或王公孙子,仕宦终老,不至于谷〔2〕。或庶隶厮贱,无故腾跃〔3〕,穷极爵位。此受天性命,当必然者也。诗称“天难忱斯〔4〕”,性命之质,德行之招〔5〕,参错授受〔6〕,不易者也。【注释】
〔1〕盐铁论殊路篇云:‘孔子曰:“觚不觚,觚哉!觚哉!”故人事加则为宗庙器,否则斯养之舋才。’
〔2〕论语:‘子曰:“三年学不至于谷,不易得也。”’孔安国注:“谷,善也。”释文引郑康成注:“谷,禄也。”此亦当训“谷”为“禄”。
〔3〕汉书食货志云:“物痛腾跃。”
〔4〕“忱”卜列篇作“谌”,此盖后人据毛诗改之。
诗经.大雅·大明天难忱斯不易维王。译文:天命无常难测又难信,一个国王做好也很难。忱:信任。斯:句末助词。)
〔5〕质、招皆以射的为喻。周礼司裘:“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郑司农云:“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淮南子原道训云:“先者则后者之弓矢质的也”,高诱注:“质的,射者之准艺也。”吕氏春秋本生篇云:“万人操弓,共射其一招”,高诱注:“招,埻的也。”尽数篇云:“射而不中,反修于招,何益于中?”别类篇云:“射招者欲其中小也”,高注并云:“招,准艺也。”质、准、埻同字。
〔6〕“受”字旧脱。
《原文》

然其大要,骨法为主,气色为候〔1〕。五色之见,王废有时。〔2〕智者见祥,修善迎之,其有忧色,循行改尤〔3〕。愚者反戾,不自省思,虽休征见相,福转为灾。于戏君子,可不敬哉!【注释】
〔1〕史记淮阴侯传:‘蒯通曰:“仆尝受相人之术,贵贱在于骨法,忧喜在于容色。”’
〔2〕“时”字旧脱。按梦列篇云:“五行王相谓之时”,今据补。“时”与下之、尤、思、灾为韵。长短经察相篇注引相经云:“五色并以四时判之。春三月,青色王,赤色相,白色囚,黄、黑二色皆死。夏三月,赤色王,白色、黄色皆相,青色死,黑色囚。秋三月,白色王,黑色相,赤色死,青、黄二色皆囚。冬三月,黑色王,青色相,白色死,黄与赤二色囚。若得其时色王相者吉,不得其时色王相若囚死者凶。”
〔3〕“循”当作“修”。(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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