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作者/許石林。許石林先生在文中認為,法律是僵硬而有所不及的,一些犯罪行為明明對社會公共安全產生了十分嚴重的危害,依據法律,卻無法對此類行為實施有效的震懾及制裁。許石林先生認為,在法制之上,應當以儒家義理,對司法進行建構、監察、廢止,並列舉了一些現代著名律師,及古代經典案例,加以分析說明。文章很短,但闡發的司法義理卻遙應正統,承往開來。 『唐山打人事件』,韓石山先生見【北京青年報】頭條號文字,憤怒發言:呼籲退訂【北京青年報】,並表示於訂【北京青年報】的朋友絕交(如圖)——
韓石山先生見【北京青年報】頭條號文字,憤怒發言:呼籲退訂【北京青年報】,並表示於訂【北京青年報】的朋 ...
北京青年報關於『唐山火鍋店數男圍毆一女』事件的報道如下:加,許石林先生原文無此內容
北京青年報對唐山打人事件的報道
我當然繼續訂【北京青年報】,但極喜歡韓石山先生這樣發言。這就是義憤之詞,非肝膽血性之人不發。 但是,理解這種發言的越來越少了。 不才昨晚臨睡前看到報道,轉發微博並評論一句『雖然殺人未遂,但其狀甚兇殘,應判全部兇犯死刑。』) ——毫無疑問,說上邊這話,立馬會有人給你普法。一早再看微博,果然來了義務普法者,有些評論被平台屏蔽,應該是謾罵的,他們謾罵的內容不用動腦子都能想清楚。 其實,義務普法者才是迂呢!你們那丁點兒法知識,讓你們更蠢了,還不如沒有。雖然殺人未遂,但其狀甚兇殘,應判全部兇犯死刑。(如圖)
雖然殺人未遂,但其狀甚兇殘,應判全部兇犯死刑
不過像韓石山先生那樣,說了句義憤之詞,就被那麼多人抬舉『一言可為天下法。』何以敢當! 當代網紅法律專家羅翔,主張活埋。(如圖))
當代網紅法律專家羅翔,主張活埋
原以為中國人已經越來越不會表達義憤了,其實,不僅不會表達,更不會辨別、不會理解,更不會欣賞了。 『不學詩,無以言。』【詩】三百,思無邪。賦比興也。今人之拘腐者,不知激昂憤切之詞,多有言外之意,既不能領會,聽言參論之間,必譏其偏頗、不理性、不知法云云。概拘於字詞而不知其義憤者,其為人也,真河干之枯魚,枝頭之蟬蛻也,不足視之為人。 唐山打人事件,官媒呼籲依法從快從嚴處理。 竊以為依法云云,實屬迂闊。 所謂司法,律令可征可援可據,固然。而要在仁者為之,唯其仁者能愛人惡人。一言可興,一言可喪,故掌法秉權之人,非以據實援法引律為能,而以刑賞從心所欲不失忠厚、不逾矩為善。 設想若在萬惡的封建舊社會,再假設令執經善權之仁者偵審定讞,非止誅其人,即令誅其族,亦不難構巧詞也。 概法之所禁,律之所格者,常也。當此非常之事,當破法之所拘、不廢律之所排,欲除非常之惡,立非常之功,須待非常之人施非常之法。若拘於成例舊法,必不能小懲刁惡、大誡愚頑而警示後來。是知惡人之可宥,不知良人之所苦。故古聖先賢云:『法固仁善為旨,寬恕為懷,唯神奸巨惡,不在是典。』 比照往史故實,愚蠢以為非剛猛峻刻者為長官,不能治唐山之亂。想起清代某地,民風向稱刁惡,官府多束手,黑澀會把持既久,每每欺負流官,歷任州官無不忍辱偷生,及混完任期,不被惡勢力裹挾與之沆瀣,已屬清明。天高皇帝遠,朝廷亦久無良策。後調一剛猛強毅官員至。地方流氓每試新官氣性,事先公推買一亡命潑皮,及新官下車,即至府衙,撒潑求死,死則眾賊養其家老小。方盛夏時,新官甫至。潑皮詣衙求死,眾匪圍觀起鬨。知府遂命牽一肥豬,令役人拔豬鬃毛,插潑皮尿道,潑皮疼痛嚎叫,大罵不止。知府繼令活剝豬皮,以豬皮嚴裹潑皮,縫扎嚴實,曝烈日下,灌以鹽水,任其號跳掙扎至死,至腐臭生蛆。群匪駭然,奔竄他境。 宋羅大經記云:張乖崖為崇陽令,一吏自庫中出,視其鬢旁巾下有一錢,張詰之,乃庫中錢也。乖崖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錢何足道,乃杖我耶?爾能杖我,不能斬我也!』乖崖援筆判曰:『一日一錢,千日一千,繩據木斷,水滴石穿!』自仗劍,下階斬其首,申台府自劾。崇陽人至今傳之。蓋自五代以來,軍卒凌將帥,胥!吏凌長官,餘風至此時猶未盡除。乖崖此舉,非為一錢而設,其意深矣,其事偉矣。 圖片 那些義務普法者,這些拘腐愚笨的好人,各個當代法律知識在胸的那種令人氣惱的自負神氣。太令人沮喪了。這是嚴重低估別人的政治覺悟和世故修養,很沒有禮貌。 我相信比如韓石山、羅翔等,除了表達義憤之外,無非是自覺不自覺追求一個結果:未來人們談論此事件,會說,當時都有人主張對這些兇犯處以極刑。這句話的作用在影響後來。正是君子發言為文之遠慮,拘腐愚笨好人不會理解。 2022年6月11日 |